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中國(四川)自由貿易試驗區“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實施方案的通知》(川府發﹝2019﹞30號)文件要求,現將我局行政許可事項改革措施及事中事后監管辦法予以公布。
附件:1.優化服務改革舉措
2.事中事后監管辦法
四川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2019年12月24日
附件1
優化服務改革舉措
按照易操作、可管理的要求,從優化辦事流程、公開辦事程序、提升服務效能、推進標準化管理和網上辦理等方面,進一步提高糧食收購許可認定的審批透明度和可預期性。
(一)優化審批流程
根據新修訂的《四川省<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省政府令第329號),修改“糧食收購許可認定”服務指南。取消無法律法規依據的證明材料。按照統一部署,營業執照、身份證等相關信息直接向市場監管部門、公安部門提取,不再要求申請者遞交相關資料。全省各級糧食和物資儲備行政管理部門全面實行要素達標的最簡化工作方法,進一步整合內部業務審批環節,確保審批高效順暢。
(二)公開辦事程序
修改后的服務指南、申辦條件、材料目錄和示范文本在各級糧食和物資儲備行政管理部門辦證場所公開,在省政務服務網、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政務網上公開并可下載。辦理結果在門戶網站上公示。
(三)壓縮辦理時限
法定辦結時限15個工作日,省本級辦理承諾時限為7個工作日。各地要結合實際,提出本級辦理承諾時限至少在10個工作日內。
(四)增添服務舉措
省本級已將該事項納入“最多跑一次”和“全程網辦”范圍,已實現線上線下均可辦理。各地要結合實際,落實節網上預約、辦證結果快遞上門等服務舉措,增強申報企業對審批結果的可預期性。
附件2
事中事后監管辦法
全面推進“證照分離”改革,是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重要舉措,有利于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激發全社會創新創業活力。糧食收購許可認定“寬進”后,可能會有更多的市場主體參與糧食收購工作中。在“先照后證”和“證照分離”等一系列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背景下,監管的重點將從事前審批向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轉變。
(一)推動建立完善糧食企業信用信息
信用監管的核心在于提高市場主體的誠信意識。各級糧食和物資儲備行政管理部門要對監管對象建立誠信檔案,明確記入誠信檔案的信息要素,將企業的失信信息記錄在案,通過影響企業名譽或限制企業相關行為來督促企業自覺守信。堅持在糧食和物資儲備行政管理部門門戶網站按辦理情況公示具有糧食收購資格的企業信息,按時推送到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四川)“四川省政府部門信息共享及監管協作平臺”上,實現企業歸集信用信息按照“屬地管理層級管理”互通共享相結合。
(二)研究糧食企業分級分類監管
根據“層級管理與屬地管理”相結合的方式,研究制定完善糧食企業分類監管制度。遵從守法便利原則,以糧食收購者誠信檔案為基礎,劃分為不同的管理類別,實施有差別的管理措施。細化糧食企業分級分類監管的標準、內容、方式和程序等,逐級逐類明確相應的監管方式,并不斷加強監管力度。
(三)強化協同監管機制
加強跨部門協同監管,打破部門之間的數據分割,消除不同部門數據之間的“障礙”,整合各類監管資源,實施聯合監管,推動多部門、多環節的協同運行。依托“四川省政府部門信息共享及監管協作平臺”,及時獲取糧食企業登記信息,及時反饋接收和辦結情況。依托全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建立資源共享、信息互通的工作格局。
(四)推動形成社會信用約束和聯合懲戒機制
鼓勵社會輿論監督,發揮新聞媒體和網絡作用,加強對失信糧食企業的信息披露,防止失信糧食企業“帶病”入市,實現“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營造糧食企業自覺守信的社會大環境。
(五)不斷完善“雙隨機、一公開”工作機制
糧食和物資儲備行政管理部門建立健全“一單、兩庫、一細則”,制定并及時完善糧食行政執法檢查事項清單,糧食市場主體名錄庫、糧食行政執法人員名錄庫,糧食行政執法隨機抽查細則等內容,使“雙隨機一公開”、“四不兩直”等監管抽查制度常態化。
附件:1.優化服務改革舉措
2.事中事后監管辦法
四川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2019年12月24日
附件1
優化服務改革舉措
按照易操作、可管理的要求,從優化辦事流程、公開辦事程序、提升服務效能、推進標準化管理和網上辦理等方面,進一步提高糧食收購許可認定的審批透明度和可預期性。
(一)優化審批流程
根據新修訂的《四川省<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省政府令第329號),修改“糧食收購許可認定”服務指南。取消無法律法規依據的證明材料。按照統一部署,營業執照、身份證等相關信息直接向市場監管部門、公安部門提取,不再要求申請者遞交相關資料。全省各級糧食和物資儲備行政管理部門全面實行要素達標的最簡化工作方法,進一步整合內部業務審批環節,確保審批高效順暢。
(二)公開辦事程序
修改后的服務指南、申辦條件、材料目錄和示范文本在各級糧食和物資儲備行政管理部門辦證場所公開,在省政務服務網、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政務網上公開并可下載。辦理結果在門戶網站上公示。
(三)壓縮辦理時限
法定辦結時限15個工作日,省本級辦理承諾時限為7個工作日。各地要結合實際,提出本級辦理承諾時限至少在10個工作日內。
(四)增添服務舉措
省本級已將該事項納入“最多跑一次”和“全程網辦”范圍,已實現線上線下均可辦理。各地要結合實際,落實節網上預約、辦證結果快遞上門等服務舉措,增強申報企業對審批結果的可預期性。
附件2
事中事后監管辦法
全面推進“證照分離”改革,是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重要舉措,有利于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激發全社會創新創業活力。糧食收購許可認定“寬進”后,可能會有更多的市場主體參與糧食收購工作中。在“先照后證”和“證照分離”等一系列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背景下,監管的重點將從事前審批向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轉變。
(一)推動建立完善糧食企業信用信息
信用監管的核心在于提高市場主體的誠信意識。各級糧食和物資儲備行政管理部門要對監管對象建立誠信檔案,明確記入誠信檔案的信息要素,將企業的失信信息記錄在案,通過影響企業名譽或限制企業相關行為來督促企業自覺守信。堅持在糧食和物資儲備行政管理部門門戶網站按辦理情況公示具有糧食收購資格的企業信息,按時推送到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四川)“四川省政府部門信息共享及監管協作平臺”上,實現企業歸集信用信息按照“屬地管理層級管理”互通共享相結合。
(二)研究糧食企業分級分類監管
根據“層級管理與屬地管理”相結合的方式,研究制定完善糧食企業分類監管制度。遵從守法便利原則,以糧食收購者誠信檔案為基礎,劃分為不同的管理類別,實施有差別的管理措施。細化糧食企業分級分類監管的標準、內容、方式和程序等,逐級逐類明確相應的監管方式,并不斷加強監管力度。
(三)強化協同監管機制
加強跨部門協同監管,打破部門之間的數據分割,消除不同部門數據之間的“障礙”,整合各類監管資源,實施聯合監管,推動多部門、多環節的協同運行。依托“四川省政府部門信息共享及監管協作平臺”,及時獲取糧食企業登記信息,及時反饋接收和辦結情況。依托全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建立資源共享、信息互通的工作格局。
(四)推動形成社會信用約束和聯合懲戒機制
鼓勵社會輿論監督,發揮新聞媒體和網絡作用,加強對失信糧食企業的信息披露,防止失信糧食企業“帶病”入市,實現“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營造糧食企業自覺守信的社會大環境。
(五)不斷完善“雙隨機、一公開”工作機制
糧食和物資儲備行政管理部門建立健全“一單、兩庫、一細則”,制定并及時完善糧食行政執法檢查事項清單,糧食市場主體名錄庫、糧食行政執法人員名錄庫,糧食行政執法隨機抽查細則等內容,使“雙隨機一公開”、“四不兩直”等監管抽查制度常態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