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成員單位,各有關單位:
現將《廣州市把握RCEP機遇促進跨境電子商務創新發展的若干措施》印發給你們,請認真執行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商務局)反映。
中國(廣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工作領導小組(代章)
2021年3月29日
廣州市把握RCEP機遇促進跨境電子商務創新發展的若干措施
為深入推進中國(廣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建設,搶抓《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以下簡稱RCEP)機遇,加快推動跨境電商創新發展,培育外貿新動能,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把握RCEP機遇,優化口岸營商環境
(一)促進跨境B2B出口。進一步優化跨境電商企業對企業(以下簡稱跨境電商B2B)出口通關服務,對跨境電商B2B 出口貨物優先安排查驗,支持符合條件的跨境電商B2B 出口貨物通過申報清單辦理通關手續,簡化申報要素,用好出口退貨政策。(廣州海關、黃埔海關負責)
(二)加快RCEP國家跨境貨物通關。深化廣州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改革創新,進一步簡化通關流程、縮減通關時限,研究推動RCEP國家跨境電商貨物,在已運抵海關監管作業場所和企業提交所有海關所需信息且符合正常放行條件的24小時內放行,其中易腐貨物爭取6小時內放行。(廣州海關、黃埔海關負責)
(三)優化稅務服務。對出口退(免)稅管理類別為一類、二類和三類的跨境電商出口企業,全面推行出口退(免)稅無紙化申報。進一步壓縮出口退稅辦理時間,將正常出口退稅平均辦理時間壓縮至5個工作日內。堅持包容審慎原則,對跨境電商出口海外倉的貨物落實出口退(免)稅政策,推進落實跨境電商零售出口貨物試行“無票免稅”和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政策。(廣州市稅務局負責)
(四)簡化跨境貿易資金收付。在滿足交易信息采集、真實性審核的條件下,支持銀行按照《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印發〈支付機構外匯業務管理辦法〉的通知》(匯發〔2019〕13號)和《關于進一步優化跨境人民幣政策支持穩外貿穩外資的通知》(銀發〔2020〕330號),為跨境電商市場主體提供跨境結算便利化服務。(人民銀行廣州分行負責)
(五)貨款軋差結算。從事跨境電商的企業可將出口貨物在境外發生的倉儲、物流、稅收等費用與出口貨款軋差結算,并按規定辦理實際收付匯數據和還原數據申報。跨境電商企業出口至海外倉銷售的貨物,匯回的實際銷售收入可與相應貨物的出口報關金額不一致。跨境電商企業按現行貨物貿易外匯管理規定報送外匯業務報告。(人民銀行廣州分行負責)
(六)簡化紙質單證。對已在線上綜合服務平臺備案的跨境電商經營者,支持銀行按照展業三原則和有關規定要求,審核其貨物貿易相關交易真實性和合規性。對能夠確認交易真實合規、符合條件的,銀行可憑平臺推送的電子單證直接為其辦理貨物貿易外匯收支結算業務和經常項目下跨境人民幣結算業務,市場主體可免于提交紙質單證。(人民銀行廣州分行負責)
(七)加大融資支持。依托廣州市科技型中小企業信貸風險補償資金池,鼓勵金融機構結合科技型跨境電商企業“輕資產”特點,提供適宜的金融產品和服務,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對自建海外倉的跨境電商企業加大貸款支持。銀行機構應切實應用科技手段提高風險控制水平,及時核驗供應鏈信息流、物流、資金流等信息的真實性和有效性,規范開展供應鏈金融業務。(人民銀行廣州分行牽頭,市科技局、地方金融監管局,廣東銀保監局配合)
(八)建立跨境商事爭議在線解決(ODR)平臺。依照《亞太經合組織(APEC)企業間(B2B)跨境商事爭議在線解決(ODR)合作框架》及《示范程序規則》設置平臺解紛流程,實現談判、調解、仲裁全流程在線完成,并提供線上提交材料、線上審核、線上溝通及文書智能生成、在線簽署等多項功能,運用信息化技術賦能,為跨境、跨語言、不同法律管轄權的爭議提供快速電子解決方案和執行機制。(廣州仲裁委牽頭,市司法局、商務局、市場監督管理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各區政府、廣州空港委、廣州市稅務局、廣州海關、黃埔海關配合)
(九)支持跨境電商集聚發展。鼓勵社會資本利用各區現有產業載體、舊工業區、舊廠房等建設跨境電商產業園(集聚區),吸引國內外優質跨境電商企業及其上下游供應鏈企業入駐園區集聚發展,對入園企業提供投資融資、工商稅務等公共服務。(各區政府負責)
二、把握RCEP機遇,培育創新發展主體
(十)引進資本助力。引進全球優質投融資資源,探索建立政府引導基金或融資平臺,借助資本力量促進跨境電商行業發展。搭建跨境電商企業與證券公司、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境內外證券交易所、全國股轉公司、廣東股權交易中心以及證券監管部門的溝通、交流、互動機制。(市地方金融監管局牽頭,市商務局、各區政府配合)
(十一)加強上市指導。加強對跨境電商企業違法行為的預防指導和管理,理順企業守法證明協調辦理機制,指導上市申報企業解決證券公司等中介機構以及交易所、證券監管部門反饋的有關問題。(市地方金融監管局牽頭,市商務局、各區政府配合)
(十二)建立服務制度。聯合優質上市保薦團隊、資深創業投資專家、專業中介團隊,打造企業上市顧問專家庫,為擬上市跨境電商企業提供個性化指導,增強企業上市信心。(市地方金融監管局牽頭,市商務局、各區政府配合)
(十三)企業上市獎勵。鼓勵廣州跨境電商企業在境內外資本市場上市,支持符合條件的廣州上市公司通過兼并重組等方式收購跨境電商企業。對在境內外證券市場新上市的跨境電商企業以及已在境內外證券上市并明確將國內運營總部設在廣州的跨境電商企業,按照相關政策給予獎勵補貼。(市地方金融監管局牽頭,市財政局、商務局,各區政府配合)
三、把握RCEP機遇,加強自主創新能力
(十四)加大創新投入。支持跨境電商企業加大創新要素投入,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以“品牌升級+設計創新+科技輸出”模式,強化供應鏈上下游整合,形成原始創新、集成創新,進一步開拓日本、韓國、澳大利亞、新西蘭和東盟十國等RCEP國家市場。相關研發投入、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扶持參照現行高新技術企業扶持政策執行。(市科技局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商務局、市場監管管理局,各區政府配合)
(十五)創建自主品牌。鼓勵跨境電商企業在境外注冊自有商標,加大對后續轉化運用和公共服務的支持。(市商務局牽頭,市市場監管管理局、各區政府配合)
(十六)支持標準制定。推動跨境電商整體向數字經濟高層次發展,為全球跨境電商規則制定貢獻“廣州智慧”。對主導制定跨境電商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現行政策給予資金扶持。(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財政局、商務局配合)
四、把握RCEP機遇,拓展國際營銷網絡
(十七)支持海外倉建設。支持企業加快發展面向RCEP市場的跨境電商出口海外倉業務,為廣州外貿發展提供新空間、新動能。(市商務局牽頭,市財政局、國資委、市場監管管理局,各區政府配合)
(十八)開設國際物流航線。在廣州白云機場新開通國際或地區貨運航線的航空公司,按照廣州市現行航線補貼文件的補貼標準和要求給予航線補貼資金。(廣州空港委牽頭,市交通運輸局配合)
(十九)支持建設獨立站。各區結合產業發展實際,自行制定相關扶持政策,支持跨境電商企業自建海外獨立站,支持傳統生產型企業和商貿企業使用云服務建站工具拓展海外市場。(各區政府、廣州空港委負責)
(二十)支持直播帶貨。打造RCEP大區域直播之都,支持各類MCN(多渠道網絡)機構和電商平臺開展面向RCEP國家和地區的各類跨境電商直播帶貨活動,推動廣貨出海、好貨入粵。(市商務局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場監管管理局,各區政府配合)
(二十一)搭建產業對接平臺。支持行業協會、產業聯盟、學術機構等社會組織與RCEP國家地區相關機構開展交流合作,邀請RCEP國家地區相關機構參加世界跨境電商大會等國際高端峰會,促進多邊貿易發展。(市商務局負責)
五、把握RCEP機遇,強化專業人才培訓
(二十二)開設跨境電商專業。鼓勵有條件的普通高校、職業院校,結合產業發展實際需求開設跨境電商專業或課程。(市教育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
(二十三)加強專業人才培訓。鼓勵跨境電商企業通過在穗高校及經認定的社會培訓機構(含跨境電商平臺),為員工開展跨境電商專業培訓。對在人社部門進行適崗培訓備案的企業,按照廣州市現行職業技能培訓補貼政策的補貼標準和要求給予培訓補貼資金。(市商務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牽頭,市教育局配合)
(二十四)引進專業人才。支持跨境電商企業引進產業高端人才和急需人才,對跨境電商企業高端、急需緊缺人才按現行規定給予補貼。(市商務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牽頭,市教育局、各區政府、廣州市稅務局配合)
(二十五)鼓勵創業創新。鼓勵行業商協會、跨境電商平臺組織RCEP跨境電商創新創業大賽,鼓勵廣州大學生參與到RCEP國家市場創新創業,增添新生力量推動廣州與RCEP國家合作,拓展廣州外貿發展國際新空間。(市教育局牽頭,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商務局配合)
本措施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現將《廣州市把握RCEP機遇促進跨境電子商務創新發展的若干措施》印發給你們,請認真執行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商務局)反映。
中國(廣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工作領導小組(代章)
2021年3月29日
廣州市把握RCEP機遇促進跨境電子商務創新發展的若干措施
為深入推進中國(廣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建設,搶抓《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以下簡稱RCEP)機遇,加快推動跨境電商創新發展,培育外貿新動能,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把握RCEP機遇,優化口岸營商環境
(一)促進跨境B2B出口。進一步優化跨境電商企業對企業(以下簡稱跨境電商B2B)出口通關服務,對跨境電商B2B 出口貨物優先安排查驗,支持符合條件的跨境電商B2B 出口貨物通過申報清單辦理通關手續,簡化申報要素,用好出口退貨政策。(廣州海關、黃埔海關負責)
(二)加快RCEP國家跨境貨物通關。深化廣州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改革創新,進一步簡化通關流程、縮減通關時限,研究推動RCEP國家跨境電商貨物,在已運抵海關監管作業場所和企業提交所有海關所需信息且符合正常放行條件的24小時內放行,其中易腐貨物爭取6小時內放行。(廣州海關、黃埔海關負責)
(三)優化稅務服務。對出口退(免)稅管理類別為一類、二類和三類的跨境電商出口企業,全面推行出口退(免)稅無紙化申報。進一步壓縮出口退稅辦理時間,將正常出口退稅平均辦理時間壓縮至5個工作日內。堅持包容審慎原則,對跨境電商出口海外倉的貨物落實出口退(免)稅政策,推進落實跨境電商零售出口貨物試行“無票免稅”和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政策。(廣州市稅務局負責)
(四)簡化跨境貿易資金收付。在滿足交易信息采集、真實性審核的條件下,支持銀行按照《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印發〈支付機構外匯業務管理辦法〉的通知》(匯發〔2019〕13號)和《關于進一步優化跨境人民幣政策支持穩外貿穩外資的通知》(銀發〔2020〕330號),為跨境電商市場主體提供跨境結算便利化服務。(人民銀行廣州分行負責)
(五)貨款軋差結算。從事跨境電商的企業可將出口貨物在境外發生的倉儲、物流、稅收等費用與出口貨款軋差結算,并按規定辦理實際收付匯數據和還原數據申報。跨境電商企業出口至海外倉銷售的貨物,匯回的實際銷售收入可與相應貨物的出口報關金額不一致。跨境電商企業按現行貨物貿易外匯管理規定報送外匯業務報告。(人民銀行廣州分行負責)
(六)簡化紙質單證。對已在線上綜合服務平臺備案的跨境電商經營者,支持銀行按照展業三原則和有關規定要求,審核其貨物貿易相關交易真實性和合規性。對能夠確認交易真實合規、符合條件的,銀行可憑平臺推送的電子單證直接為其辦理貨物貿易外匯收支結算業務和經常項目下跨境人民幣結算業務,市場主體可免于提交紙質單證。(人民銀行廣州分行負責)
(七)加大融資支持。依托廣州市科技型中小企業信貸風險補償資金池,鼓勵金融機構結合科技型跨境電商企業“輕資產”特點,提供適宜的金融產品和服務,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對自建海外倉的跨境電商企業加大貸款支持。銀行機構應切實應用科技手段提高風險控制水平,及時核驗供應鏈信息流、物流、資金流等信息的真實性和有效性,規范開展供應鏈金融業務。(人民銀行廣州分行牽頭,市科技局、地方金融監管局,廣東銀保監局配合)
(八)建立跨境商事爭議在線解決(ODR)平臺。依照《亞太經合組織(APEC)企業間(B2B)跨境商事爭議在線解決(ODR)合作框架》及《示范程序規則》設置平臺解紛流程,實現談判、調解、仲裁全流程在線完成,并提供線上提交材料、線上審核、線上溝通及文書智能生成、在線簽署等多項功能,運用信息化技術賦能,為跨境、跨語言、不同法律管轄權的爭議提供快速電子解決方案和執行機制。(廣州仲裁委牽頭,市司法局、商務局、市場監督管理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各區政府、廣州空港委、廣州市稅務局、廣州海關、黃埔海關配合)
(九)支持跨境電商集聚發展。鼓勵社會資本利用各區現有產業載體、舊工業區、舊廠房等建設跨境電商產業園(集聚區),吸引國內外優質跨境電商企業及其上下游供應鏈企業入駐園區集聚發展,對入園企業提供投資融資、工商稅務等公共服務。(各區政府負責)
二、把握RCEP機遇,培育創新發展主體
(十)引進資本助力。引進全球優質投融資資源,探索建立政府引導基金或融資平臺,借助資本力量促進跨境電商行業發展。搭建跨境電商企業與證券公司、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境內外證券交易所、全國股轉公司、廣東股權交易中心以及證券監管部門的溝通、交流、互動機制。(市地方金融監管局牽頭,市商務局、各區政府配合)
(十一)加強上市指導。加強對跨境電商企業違法行為的預防指導和管理,理順企業守法證明協調辦理機制,指導上市申報企業解決證券公司等中介機構以及交易所、證券監管部門反饋的有關問題。(市地方金融監管局牽頭,市商務局、各區政府配合)
(十二)建立服務制度。聯合優質上市保薦團隊、資深創業投資專家、專業中介團隊,打造企業上市顧問專家庫,為擬上市跨境電商企業提供個性化指導,增強企業上市信心。(市地方金融監管局牽頭,市商務局、各區政府配合)
(十三)企業上市獎勵。鼓勵廣州跨境電商企業在境內外資本市場上市,支持符合條件的廣州上市公司通過兼并重組等方式收購跨境電商企業。對在境內外證券市場新上市的跨境電商企業以及已在境內外證券上市并明確將國內運營總部設在廣州的跨境電商企業,按照相關政策給予獎勵補貼。(市地方金融監管局牽頭,市財政局、商務局,各區政府配合)
三、把握RCEP機遇,加強自主創新能力
(十四)加大創新投入。支持跨境電商企業加大創新要素投入,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以“品牌升級+設計創新+科技輸出”模式,強化供應鏈上下游整合,形成原始創新、集成創新,進一步開拓日本、韓國、澳大利亞、新西蘭和東盟十國等RCEP國家市場。相關研發投入、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扶持參照現行高新技術企業扶持政策執行。(市科技局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商務局、市場監管管理局,各區政府配合)
(十五)創建自主品牌。鼓勵跨境電商企業在境外注冊自有商標,加大對后續轉化運用和公共服務的支持。(市商務局牽頭,市市場監管管理局、各區政府配合)
(十六)支持標準制定。推動跨境電商整體向數字經濟高層次發展,為全球跨境電商規則制定貢獻“廣州智慧”。對主導制定跨境電商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現行政策給予資金扶持。(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財政局、商務局配合)
四、把握RCEP機遇,拓展國際營銷網絡
(十七)支持海外倉建設。支持企業加快發展面向RCEP市場的跨境電商出口海外倉業務,為廣州外貿發展提供新空間、新動能。(市商務局牽頭,市財政局、國資委、市場監管管理局,各區政府配合)
(十八)開設國際物流航線。在廣州白云機場新開通國際或地區貨運航線的航空公司,按照廣州市現行航線補貼文件的補貼標準和要求給予航線補貼資金。(廣州空港委牽頭,市交通運輸局配合)
(十九)支持建設獨立站。各區結合產業發展實際,自行制定相關扶持政策,支持跨境電商企業自建海外獨立站,支持傳統生產型企業和商貿企業使用云服務建站工具拓展海外市場。(各區政府、廣州空港委負責)
(二十)支持直播帶貨。打造RCEP大區域直播之都,支持各類MCN(多渠道網絡)機構和電商平臺開展面向RCEP國家和地區的各類跨境電商直播帶貨活動,推動廣貨出海、好貨入粵。(市商務局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場監管管理局,各區政府配合)
(二十一)搭建產業對接平臺。支持行業協會、產業聯盟、學術機構等社會組織與RCEP國家地區相關機構開展交流合作,邀請RCEP國家地區相關機構參加世界跨境電商大會等國際高端峰會,促進多邊貿易發展。(市商務局負責)
五、把握RCEP機遇,強化專業人才培訓
(二十二)開設跨境電商專業。鼓勵有條件的普通高校、職業院校,結合產業發展實際需求開設跨境電商專業或課程。(市教育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
(二十三)加強專業人才培訓。鼓勵跨境電商企業通過在穗高校及經認定的社會培訓機構(含跨境電商平臺),為員工開展跨境電商專業培訓。對在人社部門進行適崗培訓備案的企業,按照廣州市現行職業技能培訓補貼政策的補貼標準和要求給予培訓補貼資金。(市商務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牽頭,市教育局配合)
(二十四)引進專業人才。支持跨境電商企業引進產業高端人才和急需人才,對跨境電商企業高端、急需緊缺人才按現行規定給予補貼。(市商務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牽頭,市教育局、各區政府、廣州市稅務局配合)
(二十五)鼓勵創業創新。鼓勵行業商協會、跨境電商平臺組織RCEP跨境電商創新創業大賽,鼓勵廣州大學生參與到RCEP國家市場創新創業,增添新生力量推動廣州與RCEP國家合作,拓展廣州外貿發展國際新空間。(市教育局牽頭,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商務局配合)
本措施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