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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吉林省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行為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工作方案的通知 (吉政辦明電〔2021〕6號)

   2021-02-05 739
核心提示:各市(州)人民政府,長白山管委會,長春新區、中韓(長春)國際合作示范區管委會,各縣(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辦、各直屬
各市(州)人民政府,長白山管委會,長春新區、中韓(長春)國際合作示范區管委會,各縣(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辦、各直屬機構:
 
    《吉林省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行為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工作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1年2月3日
 
    (此件公開發布)
 
    吉林省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行為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行為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20〕24號,以下簡稱《通知》)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的意見》(國辦發〔2020〕44號,以下簡稱《意見》),結合我省實際,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耕地保護、保障國家糧食安全重要批示指示和視察吉林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行為、防止耕地“非糧化”,采取“長牙齒”的硬措施,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切實穩定糧食生產,嚴防死守耕地紅線和國家糧食安全生命線,堅決扛起耕地保護和糧食安全的政治責任。
 
    (二)工作原則。要強化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嚴格控制各類非農建設占用耕地特別是永久基本農田,規范履行相關手續,堅決制止和嚴肅查處違規占用行為;要堅持耕地利用優先序,確保永久基本農田重點用于發展糧食生產,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糧食和其他農產品及飼料飼草生產;要尊重歷史實事求是,統籌處理好保護、發展、穩定的關系,并把維護農民權益放在突出重要位置;要依法依規穩妥分類處置,迅速遏制新增、有序消化存量,不搞“一刀切”。
 
    二、工作任務
 
    (一)全面排查,摸清底數。
 
    1.排查違規占用耕地從事非農建設情況。鞏固“大棚房”、違建別墅問題清理整治成果,深入開展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結合年度衛片執法檢查、土地利用年度變更調查,排查違反規劃、未批先用等占用耕地從事非農建設問題。(省自然資源廳會同省農業農村廳負責)
 
    2.排查違規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建設人造景觀情況。包括以河流、濕地、湖泊治理為名擅自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挖田造湖、挖湖造景問題,在城市建設中違規占用耕地建設人造濕地公園、人造水利景觀問題,以及違規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設人造“花海”景觀等問題。(省自然資源廳、省水利廳、省林草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排查工商資本流轉耕地不種糧情況。依據有效的流轉合同,結合實地調查,排查工商資本違反相關產業規劃大規模流轉耕地不種糧問題。(省農業農村廳會同省自然資源廳、省市場監管廳負責)
 
    4.排查違規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種樹挖塘、種植苗木草皮等情況。包括違規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從事林果業以及挖塘養魚、非法取土等破壞耕作層問題、種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綠化裝飾以及種植其他破壞耕作層的植物問題;違規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造林問題、道路兩側用地范圍以外、河渠兩側、水庫周邊超標準建設綠色通道問題。(省林草局、省農業農村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令行禁止,遏制新增。對《通知》和《意見》下發后新出現的各類耕地“非農化”“非糧化”問題,要加大整治力度,及時發現、及時制止、及時糾正、及時處理,該拆除的堅決拆除,該沒收的堅決沒收,該復耕的要限期恢復耕種條件,該改種糧食作物的要及時改種。凡涉及改變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農業用途、種糧用途的,要嚴格審批監管,強化管控引導,堅決杜絕出現新的耕地“非農化”“非糧化”問題。(省自然資源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林草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分類處置,化解存量。對排查出的耕地“非農化”“非糧化”存量問題,要認真分析形成的歷史原因,充分考慮保障農民權益、發展地方經濟、維護社會穩定等各方面因素,科學制定處置政策,分類提出處置標準和整改期限,切實做到依法依規、穩妥審慎。要依據第三次國土調查成果,加快推進國土空間規劃編制、永久基本農田調整補劃、糧食生產功能區劃定“回頭看”、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試點等工作,為穩妥處置耕地“非農化”“非糧化”問題提供基礎支撐。(省自然資源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林草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完善政策,健全機制。聚焦守住耕地紅線、穩定糧食生產,圍繞落實耕地保護責任目標和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從嚴格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加強非農建設用地審批監管、強化設施農業用地備案審查、加強糧食生產功能區監管、規范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支持糧食生產、開展耕地種糧情況監測評價、完善綠化造林和綠色通道建設等方面入手,制定完善相關政策措施,穩妥有序抓好貫徹落實,推動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防止耕地“非糧化”常態化、制度化。(省自然資源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林草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時間安排
 
    (一)動員部署(2021年1月底前)。出臺工作方案,明確工作任務、落實工作責任;省自然資源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林草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排查階段實施方案,明確具體要求、細化工作安排;召開專題會議,進行動員部署和業務培訓。
 
    (二)全面排查(2021年6月底前)。以縣為單位,對照四方面工作任務,依據實施方案開展摸底排查,建立問題臺賬。市(州)政府對所轄區域排查情況進行復核、匯總,提出分類穩妥處置建議,一并報省政府。
 
    (三)處置整改(2022年6月底前)。省自然資源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林草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分類穩妥處置意見,2021年7月底前報省政府批準實施。各地按照處置意見制定整改方案,穩妥有序推進整改落實,2022年6月底前完成集中整改任務,并將整改情況報省政府。
 
    (四)完善機制(2022年12月底前)。各地區、各部門在排查整改的同時,堅持問題導向與目標導向相結合,及時總結經驗,適時制定相關政策,建立長效機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市、縣級政府要高度重視,將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行為、防止耕地“非糧化”擺上重要位置,科學謀劃、統籌推進,解決好遇到的重大問題,并指導督促各部門開展工作。各級自然資源、農業農村和林業草原主管部門要建立聯合工作機制,抽調精干力量成立專班,確保各項工作落地落實。
 
    (二)壓實工作責任。建立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工作機制,省直有關部門負責政策制定、業務指導和督促檢查;市(州)政府負責抓好所轄區域工作統籌和監督檢查,對排查成果真實性負責,并確保整改工作落到實處;縣級政府要強化擔當,務實工作,切實負起排查處置的主體責任。
 
    (三)嚴格監督檢查。各地區、各部門要加強調度指導,將此項工作納入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和政府績效考核重要內容及各級政府重點督查事項,對工作不力、弄虛作假、問題突出的,該通報的通報、該約談的約談、該問責的問責,對重大典型問題的整改進行督辦,堅決做到監管到位、查處到位。
 
    (四)強化宣傳引導。通過各種渠道和多種形式加強宣傳工作,教育引導干部群眾深刻認識堅守耕地紅線的重要戰略意義,切實增強責任感緊迫感使命感,推動形成嚴格保護耕地、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的良好氛圍。


 
地區: 吉林 吉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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