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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區農業廳關于做好動物疫情報告和塞內卡病毒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桂農業發〔2018〕126號)

   2019-02-12 785
核心提示:各市、縣(市、區)農業局(農委)、水產畜牧獸醫局,自治區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自治區動物衛生監督所:  根據《農業農村部
各市、縣(市、區)農業局(農委)、水產畜牧獸醫局,自治區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自治區動物衛生監督所: 
  根據《農業農村部關于做好動物疫情報告等有關工作的通知》(農醫發〔2018〕22號)、《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做好塞內卡病毒病防治工作的通知》(農辦醫〔2018〕28號)要求,現就做好動物疫情報告和塞內卡病毒病防治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抓好學習宣傳培訓。自治區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要組織培訓,就動物疫情報告管理新規定、塞內卡病毒病實驗室檢測、診斷、防控等開展專題培訓。各地要結合實際,抓好農醫發〔2018〕22號、農辦醫〔2018〕28號等文件的學習、宣傳、培訓,使本系統人員和廣大養殖業主熟悉、掌握動物疫情報告新規定、塞內卡病毒病防控要領。
 
  二、加強動物疫情監測預警。要按照國家和自治區下發的動物疫病監測計劃要求,切實加強動物疫病監測,尤其要注意做好塞內卡病毒病的監測工作,及時掌握疫情動態,加強風險評估,及時預警預報,切實指導養殖場(戶)做好防控、防范工作。
 
  三、嚴格動物疫情報告管理。要進一步完善動物疫情管理制度、突發動物疫情應急管理機制,一旦發生動物疫情,要嚴格按照農醫發〔2018〕22號文規定上報,“早、快、嚴、小”,迅速處置,嚴防擴散蔓延。對瞞報、遲報、漏報動物疫情等違法行為,要堅決依法嚴肅查處。
 
  四、嚴格畜禽檢疫及調運監管。要嚴格按照相關檢疫規程實施動物、動物產品檢疫,堅決杜絕不檢疫就出證、隔山開證、為不合格動物或動物產品出證等行為。要強化活畜禽跨區域特別是跨省調運監管,嚴禁活畜禽從高風險區調運到低風險區,嚴厲打擊違規調運畜禽的行為。要嚴格跨省引種審批,嚴格執行落地報告和隔離觀察制度。
 
  五、加強績效考評。動物疫情報告管理納入2018年全區重大動物疫病防控績效考核內容,各地要按要求加強動物疫情檔案管理,完善臺賬,做好績效考核相關工作。
 
     附件1.農業農村部關于做好動物疫情報告等有關工作的通知(農醫發〔2018〕22號)
 
  2.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做好塞內卡病毒病防治工作的通知(農辦醫〔2018〕28號)
 
  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業廳
 
  2018年7月2日


 
地區: 廣西
標簽: 農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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