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我市農產品資源豐富,而且循環再生,取之不盡,用之不竭。提高加工利用水平,發展農產品精深加工業,不但可以延長農業產業鏈,增加農產品附加值,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的戰略性調整,加快現代農業建設步伐,而且可以同時實現農民增收、企業增效、財政增長和縣域經濟發展。為此,特制定本規定。
一、市政府每年從財政預算中列支500萬元,設立農產品精深加工業發展基金。基金主要用于:對農產品精深加工企業的貸款貼息;對重點農產品精深加工項目的前期可研、論證經費補貼。
二、整合資金資源,重點支持農產品精深加工業發展。農業綜合開發資金要重點支持農產品精深加工項目建設,擴大資金投入比例。科技資金投入要向農產品精深加工企業傾斜,對具有市級科技研發中心的農產品精深加工企業,一次性支持科技經費20萬元;對獲得專利并將專利成果轉化的農產品精深加工企業予以重點扶持;各擔保機構要優先安排農產品精深加工項目的貸款擔保。
三、整合行政資源,為農產品精深加工業發展提供優質服務,營造優良環境。對農產品精深加工項目優先立項、優先安排項目用地、用電、用水;簡化項目審批手續,實行從低收費。發展改革、國土資源、供電、水利、規劃、環保、消防、質監、工商等部門要優先、優惠、從速辦理項目建設相關手續。
四、積極爭取省和國家對農產品精深加工項目的支持。優先申報和爭取省財政中小企業技改貸款貼息項目、省支持縣域經濟發展產業貸款貼息項目及其他扶持項目。
五、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各級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要將農產品精深加工作為貸款投放重點,擴大貸款抵押品范圍,拓寬貸款業務領域,增加授信額度。
六、本規定適用于農產品精深加工。農產品精深加工主要指農產品二次以上的加工、產業鏈延長。目的是實現農民增收、企業增效和財稅收入同步增長。
七、本規定由鐵嶺市農委負責解釋。
八、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二OO七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