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區)人民政府,自治區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中央駐寧有關單位:
《自治區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更好服務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先行區建設若干措施》已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自治區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
“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辦公室
2021年5月19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自治區持續優化營商環境 更好服務黃河流域 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先行區建設若干措施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自治區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中央駐寧有關單位:
《自治區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更好服務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先行區建設若干措施》已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自治區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
“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辦公室
2021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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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自治區持續優化營商環境 更好服務黃河流域 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先行區建設若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