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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自然資源廳辦公室關于印發《江西省自然資源廳加強塑料污染治理實施方案》的通知

   2021-04-29 865
核心提示:江西應用技術職業學院、省國土空間調查規劃研究院,廳機關各處室、直屬各單位:  根據《江西省公共機構加強塑料污染治理實施方
江西應用技術職業學院、省國土空間調查規劃研究院,廳機關各處室、直屬各單位:
 
  根據《江西省公共機構加強塑料污染治理實施方案》和《江西省加強塑料污染治理的近期工作要點》有關要求,制定了《江西省自然資源廳加強塑料污染治理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江西省自然資源廳辦公室
 
  2021年4月26日
 
  江西省自然資源廳加強塑料污染治理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江西省公共機構加強塑料污染治理實施方案》,加強全廳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主要思路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省委、省政府有關工作要求,堅持突出重點、禁限同步、推廣替代、規范處置的原則,開展全廳公共機構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引領全廳開啟綠色生活方式,為打造美麗中國“江西樣板”作出貢獻。
 
  (二)目標任務
 
  到2021年底,廳機關及直屬各單位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推廣使用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和替代產品,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二、重點任務
 
  (一)禁止使用部分塑料產品
 
  廳機關各處室、直屬各單位要全面開展“禁塑”摸底調研工作,因地制宜制定“禁塑”工作措施,做好相關實施準備。要全面開展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工作,禁止采購和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購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農用地膜,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和一次性塑料棉簽。但在應對自然災害、事故災害、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等重大突發公共事件期間,用于特定區域應急保障、物資配送、餐飲服務等的一次性塑料制品免于禁限使用。
 
  (二)積極推廣應用替代產品
 
  各單位應加大對符合標準環保綠色產品以及循環再生辦公用品的政府采購力度,建立辦公用品領用臺賬,完善核銷記錄,推廣使用鋼筆和可重復使用的簽字筆,減少一次性中性筆等塑料辦公用品使用。會議場所使用瓷杯、玻璃杯等飲水器具,鼓勵自帶杯具。食堂提供外賣打包服務時必須使用可降解打包盒、可降解塑料袋,不再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和一次性塑料刀叉勺,提倡自帶飯盒。井岡山培訓基地等接待場所設置不主動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提示,鼓勵自帶洗漱用品,不得采購和使用含塑料微珠的洗發水、沐浴劑、牙膏等日化用品。鼓勵推廣使用環保布袋、紙袋、竹麻袋等非塑料制品和秸桿覆膜餐盒等生物基產品,源頭上減少塑料制品使用。
 
  (三)規范塑料廢棄物回收利用和處置
 
  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和塑料污染治理,規范配備生活垃圾投放設施,推動再生資源利用回收網絡和生活垃圾分類系統“兩網融合”,強化塑料廢棄物等可回收物分類收集和處理。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實施。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加強統籌指導,及時研究部署,推動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有序有力有效開展。要制定符合單位實際的具體措施和工作方案,精心組織實施,建立健全常態化工作機制。同時做好與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結合,配備布局合理、數量適宜的垃圾分類投放設施,推動塑料廢棄物規范化、專業化處理。
 
  (二)抓好宣傳教育。加大塑料污染治理宣傳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絡、新媒體等媒體資源,深入宣傳塑料污染治理的重要性,提升干部職工減少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抵制過度包裝和參與垃圾分類的主動性、自覺性。開展塑料污染治理教育,形成引導和帶動全社會共同參與的良好氛圍。
 
  (三)強化考核監督。廳節能領導小組將把塑料污染治理工作開展情況納入廳公共機構節能考核,定期組織開展檢查督導,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督促整改。
 
  附件:公共機構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名錄(第一批)
 
  附件
 
  公共機構停止使用


  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名錄(第一批)
 
  1.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盒: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盒、碗、盤、碟等。
 
  2.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刀、叉、勺等(不包括預包裝食品使用的一次性塑料餐具)。
 
  3.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不包括牛奶、飲料等食品外包裝上自帶的塑料吸管)。
 
  4.一次性塑料水杯、飲料杯。
 
  5.厚度小于 0.025 毫米的超薄塑料購物袋。
 
  6.含塑料微珠的日化產品。
 
  說明:不可降解材料是指含聚乙烯、聚丙烯、聚苯乙烯、聚氯乙烯、乙烯-醋酸乙烯、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脂等非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


 
地區: 江西
標簽: 工作要點 塑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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