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我市野生動物資源保護,維護生物多樣性和生態平衡,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廣東省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條例》和《珠海經濟特區禁止食用野生動物條例》等規定,現就全市范圍內禁止獵捕陸生野生動物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禁獵期:全年為禁獵期。
二、禁獵區:本市行政區域范圍內為禁獵區。
三、在禁獵期、禁獵區內,禁止使用任何工具或方法獵捕、殺害列入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廣東省地方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和國家保護的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的陸生野生動物,以及法律法規和國家、省規定禁止獵捕的其他陸生野生動物;禁止以食用為目的獵捕在野外環境自然生長繁殖的陸生野生動物。
四、因科學研究、種群調控、疫源疫病監測、疫情防控或者其他特殊情況,需要獵捕陸生野生動物進行非食用性利用的,應當依法申辦批準手續,并按照批準的種類、數量、地點、工具、方法和期限進行獵捕。
五、違反規定獵捕陸生野生動物的,依法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本通告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0月31日止。
珠海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8日
一、禁獵期:全年為禁獵期。
二、禁獵區:本市行政區域范圍內為禁獵區。
三、在禁獵期、禁獵區內,禁止使用任何工具或方法獵捕、殺害列入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廣東省地方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和國家保護的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的陸生野生動物,以及法律法規和國家、省規定禁止獵捕的其他陸生野生動物;禁止以食用為目的獵捕在野外環境自然生長繁殖的陸生野生動物。
四、因科學研究、種群調控、疫源疫病監測、疫情防控或者其他特殊情況,需要獵捕陸生野生動物進行非食用性利用的,應當依法申辦批準手續,并按照批準的種類、數量、地點、工具、方法和期限進行獵捕。
五、違反規定獵捕陸生野生動物的,依法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本通告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0月31日止。
珠海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