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市場監管局,臨港新片區市場監管局,市局執法總隊、機場分局,市局業務受理中心:
《上海市檢驗檢測機構能力驗證管理辦法(試行)》已經局長辦公會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該辦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請認真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18日
海市檢驗檢測機構能力驗證管理辦法(試行)
《上海市檢驗檢測機構能力驗證管理辦法(試行)》已經局長辦公會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該辦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請認真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