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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在自由貿易試驗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工作的落實意見 (魯工信法規〔2019〕241號)

   2020-04-09 330
核心提示:各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廳機關各有關處室:按照《國務院關于在自由貿易試驗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的通知》(國發〔2019〕25
各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廳機關各有關處室:
 
    按照《國務院關于在自由貿易試驗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的通知》(國發〔2019〕25號)、《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自由貿易試驗區“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工作的通告》(工信部政函〔2019〕383號)以及《山東省人民政府印發關于在自由貿易試驗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的實施方案的通知》(魯政字〔2019〕230號)的要求,現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在中國(山東)自由貿易試驗區濟南、青島、煙臺片區內貫徹落實國務院、工業和信息化部以及省政府在自由貿易試驗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落實清單管理制度
 
    廳機關各有關處室要嚴格按照中央層面設定的“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事項清單(2019版,523項)確定的改革方式、改革舉措和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措施,抓好落實。同時,認真貫徹落實《工業和信息化部“證照分離”改革試點貫徹落實措施》,積極回應企業關切。
 
    二、規范行政許可改革
 
    (一)做好企業登記信息接收與許可信息推送。企業登記機關將在登記注冊中統一標識自由貿易試驗區企業,通過省統一政務信息資源共享交換平臺,向許可審批機關推送企業登記信息。廳各有關處室應當及時接收企業登記機關推送的企業登記信息,并將對應的許可結果信息及時推送至企業登記機關。辦公室(信息技術服務室)應及時做好信息服務工作。
 
    (二)落實行政許可改革要求。積極采取切實措施優化審批服務,提高審批效率、降低辦事成本。地方承接后可更加便捷高效辦理的,積極推進依法依規將審批權限下放或委托給濟南、青島、煙臺自貿試驗片區有關主管部門。有總量控制要求的事項,廳有關處室需半年公布一次總量控制條件和存量情況。廳有關處室在實施中要嚴格遵守國務院確定的分類改革原則和要求,鼓勵實施創新舉措,不得降低標準,嚴禁搞變通。對于非涉密事項,加快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實現在省政務服務平臺“一網通辦”,并做到“最多跑一次”。
 
    (三)強化涉企經營信息歸集共享。廳機關各有關處室要將企業經營許可、執法檢查、行政處罰等信息及時歸集至政務服務平臺、山東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山東),除涉及國家秘密外,實現涉及企業經營的政府信息集中共享。辦公室(信息技術服務室)應及時做好信息服務工作,提升信息化支撐保障能力。
 
    三、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廳機關各有關處室,濟南、青島、煙臺三市各級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要堅持放管結合、并重,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原則,加強審批與監管的銜接,健全監管規則和標準,堅決糾正“不批不管”、“只批不管”、“嚴批寬管”等問題。嚴格落實“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跨部門聯合監管和“互聯網+監管”,對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實行包容審慎監管,對高風險行業和領域實行重點監管。要加強信用監管,依法查處虛假承諾、違規經營等行為并記入信用記錄,實行失信聯合懲戒。要強化社會監督,依法及時處理投訴舉報,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市場秩序治理。要增強監管威懾力,對嚴重違法經營的企業及相關責任人員,依法撤銷、吊銷有關證照,實施市場禁入措施。
 
    四、抓好政策落實
 
    廳機關各有關處室要按職責落實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革措施,開展針對性培訓,加強與工業和信息化部相關司局、國家國防科工局的溝通協調,指導支持濟南、青島、煙臺三市妥善解決改革推進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濟南、青島、煙臺三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要按照國務院、省政府和市政府的要求,加強組織領導,確保改革落實到位。未參與本次試點的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要按照魯政字〔2019〕230號文件要求,為“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在全省全面推開做好準備。
 
       附:山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證照分離”改革試點貫徹落實措施.docx
 
    山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19年12月28日
 
    (此件公開發布)


 
地區: 山東
標簽: 證照分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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