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教育(教體)局,市教育局各直屬學校,各相關民辦學校:
為進一步加強校園食品安全監管,切實保障在校師生飲食安全,根據《省市場監管局 省教育廳關于印發2021年全省校園食品安全工作要點的通知》(蘇市監〔2021〕30號),市局聯合市教育局制定了《2021年全市校園食品安全工作要點》,請各地各校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徐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徐州市教育局
2021年2月19日
(公開屬性:主動公開)
2021年全市校園食品安全工作要點
2021年全市校園食品安全工作總體要求是:認真貫徹《食品安全法》和“四個最嚴”要求,結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需要,深入推進校園食品安全守護行動,實施校園食品安全綜合治理,進一步強化主體責任落實和風險隱患排查,全面提升校園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確保不發生重大群體性食品安全事件。
一、督促落實主體責任
(一)完善食品安全管理體系。督促學校建立健全以校長(園長)為第一責任人的食品安全責任體系,學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全面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要層層落實食品安全責任,完善并嚴格執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實施過程風險控制。學校要落實大宗食品原料集中定點采購制度和校園陪餐制度。食堂承包或委托經營的和采用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供餐的學校,應嚴格遴選并加強日常監督。
(二)督促開展食品安全自查。督促學校食堂、學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根據《江蘇省餐飲服務經營者食品安全自查指南》相關要求,每天開展1次常規自查,每月開展1次全項自查,對自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及時整改。有食品安全事故潛在風險的及時向屬地教育部門、市場監管部門報告。學校食堂、供餐單位食品安全自查率和自查報告率分別達到100%、95%以上。
(三)強化從業人員培訓。學校食堂、學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要定期對從業人員開展分級分類培訓(供餐單位要每周進行一次集中學習),促使每個崗位的工作人員明確崗位職責、崗位加工操作規程、食品安全基本知識要求,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考核檔案,進一步增強員工職業道德素養,規范操作行為。
二、大力排查風險隱患
(四)開展春秋季專項檢查。各地要結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新學期開學前后對轄區內所有學校食堂、學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及校園周邊食品經營者進行全面檢查,確保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才能供餐。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提出整改要求并復查整改效果,發現拒不整改或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一律從嚴從重查處。對高校附近提供網絡訂餐的餐飲服務提供者加強線上監測和線下監督檢查。
(五)做好中高考期間保障工作。各地要建立中高考考生集體用餐信息庫,包括考生就餐的學校食堂、考生食宿點、供應考生的集體用餐配送單位相關情況。要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作為遴選考生集中就餐點的第一要素。在中高考之前,對考點學校食堂、考生食宿點、供應考生的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進行監督檢查,對各個關鍵環節逐一排查風險。考試期間要加大巡查力度,必要時應派員進駐,實行全程監督。
(六)開展學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專項整治。各地要對本年度轄區內學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和采用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供餐的學校開展調查摸底,重點調查集體用餐配送單位的供餐對象和供餐數量、學校的供餐來源和分餐情況,建立監管工作檔案,做到底數清、情況明、數字準。對學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開展全面檢查,嚴查食品采購、食品貯存、餐飲具及配送車輛清洗消毒、檢驗和留樣制度落實、分裝與配送等情況,建立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黑名單”制度。
三、不斷提升保障能力
(七)繼續提高量化分級管理優秀等級比例。完善學校食堂食品安全量化分級管理制度,將日常監督檢查、食品安全風險分級管理、量化分級管理等工作有機結合。通過加大地方政府及部門經費支持、學校經費投入等,對學校食堂硬件不斷提檔升級,在徹底消除一般等級的基礎上,進一步提高優秀等級學校食堂比例,年底達到80%以上。
(八)加強食品安全培訓與監督抽考。各地要采取線上和線下相結合,檢查和指導相結合,理論和實踐相結合的方式,以《江蘇省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操作手冊》為重點,加強對學校、學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的培訓和指導。對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要開展監督抽考,監督抽考率和監督抽考合格率分別達到100%、95%以上。
(九)積極推進先進管理模式。結合《江蘇省學校食堂五常管理實施指南》,通過宣傳培訓、現場會、建設示范食堂等形式,進一步推行先進管理模式在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中的運用,實現食品安全管理的科學化、規范化、長效化。有條件的地區,率先實現學校食堂先進管理模式的全覆蓋。
(十)不斷提升“陽光食堂”運行質量。根據實際情況,進一步完善“陽光食堂”信息化監管服務平臺相關內容。在全省中小學(幼兒園)“陽光食堂”信息化監管服務平臺實施率達100%的基礎上,督促各學校充分運用該平臺,真正實現食品安全信息化管理,通過該平臺及時發現食品安全問題并予以糾正。
四、不斷提升監管效能
(十一)強化督查檢查。各地要加大雙隨機檢查、異地檢查、交叉互查等隨機抽查力度,不斷提升監管工作水平。市市場監管局和市教育局將在全年各重點時段對各地校園食品安全工作情況開展聯合督查,督查情況將作為年度考核的重要評分依據。
(十二)開展綜合治理。要在地方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加強與衛生健康、住房建設、公安等部門的配合,充分發揮街道及社區的作用,將食品安全納入校園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建設,尤其是對校園周邊小餐飲、小食雜店、流動食品小攤販、校外培訓機構等采取綜合治理、教育引導等措施,加以整治和規范。
(十三)積極開展第三方風險評估。以農村地區學校食堂、近三年發生過食品安全事件的學校食堂、學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為重點,適時選擇食品安全第三方專業機構,對主體責任落實情況、食品安全狀況等開展風險評估,針對評估結果進行不同范圍內的通報。
(十四)科學處置食品安全事故。加強對學校食物中毒事件的調查處置和分析研判,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風險隱患。建立健全輿情監測機制和反饋機制,及時關注、正確引導輿情。一旦發生食品安全事件,要迅速反應、科學處置、及時上報。
五、積極推進社會共治
(十五)繼續實施“明廚亮灶”建設。在全市中小學(幼兒園)學校食堂“互聯網+明廚亮灶”全覆蓋的基礎上,進一步提升各類學校食堂“互聯網+明廚亮灶”覆蓋率。學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單位要積極通過明廚亮灶隨機抽查從業人員的食品安全狀況,及時發現并糾正食品安全問題。充分發揮“明廚亮灶”的作用,動員家長廣泛關注,使之真正成為社會共治的有效手段。
(十六)強化社會監督。結合“聯合媒體查餐飲”、“共建共享 食安徐州”等活動,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媒體記者和食品安全社會監督員共同對學校食堂和學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進行檢查,進一步提高社會共治水平。
(十七)廣泛開展宣傳教育。加強對校園食品安全工作的宣傳,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將媒體宣傳與課堂教育相結合,積極開發使用多種形式科普宣傳載體,利用食品安全宣傳周、全民營養周、中國學生營養日等重要時間節點,大力普及食品安全常識,倡導安全、健康的飲食理念,有效提升師生食品安全意識和防范能力。
附件下載:
1. 徐市監通〔2021〕27號(教育局聯合)市市場監管局市教育局關于印發2021年全市校園食品安全工作要點的通知.pdf
為進一步加強校園食品安全監管,切實保障在校師生飲食安全,根據《省市場監管局 省教育廳關于印發2021年全省校園食品安全工作要點的通知》(蘇市監〔2021〕30號),市局聯合市教育局制定了《2021年全市校園食品安全工作要點》,請各地各校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徐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徐州市教育局
2021年2月19日
(公開屬性:主動公開)
2021年全市校園食品安全工作要點
2021年全市校園食品安全工作總體要求是:認真貫徹《食品安全法》和“四個最嚴”要求,結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需要,深入推進校園食品安全守護行動,實施校園食品安全綜合治理,進一步強化主體責任落實和風險隱患排查,全面提升校園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確保不發生重大群體性食品安全事件。
一、督促落實主體責任
(一)完善食品安全管理體系。督促學校建立健全以校長(園長)為第一責任人的食品安全責任體系,學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全面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要層層落實食品安全責任,完善并嚴格執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實施過程風險控制。學校要落實大宗食品原料集中定點采購制度和校園陪餐制度。食堂承包或委托經營的和采用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供餐的學校,應嚴格遴選并加強日常監督。
(二)督促開展食品安全自查。督促學校食堂、學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根據《江蘇省餐飲服務經營者食品安全自查指南》相關要求,每天開展1次常規自查,每月開展1次全項自查,對自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及時整改。有食品安全事故潛在風險的及時向屬地教育部門、市場監管部門報告。學校食堂、供餐單位食品安全自查率和自查報告率分別達到100%、95%以上。
(三)強化從業人員培訓。學校食堂、學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要定期對從業人員開展分級分類培訓(供餐單位要每周進行一次集中學習),促使每個崗位的工作人員明確崗位職責、崗位加工操作規程、食品安全基本知識要求,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考核檔案,進一步增強員工職業道德素養,規范操作行為。
二、大力排查風險隱患
(四)開展春秋季專項檢查。各地要結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新學期開學前后對轄區內所有學校食堂、學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及校園周邊食品經營者進行全面檢查,確保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才能供餐。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提出整改要求并復查整改效果,發現拒不整改或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一律從嚴從重查處。對高校附近提供網絡訂餐的餐飲服務提供者加強線上監測和線下監督檢查。
(五)做好中高考期間保障工作。各地要建立中高考考生集體用餐信息庫,包括考生就餐的學校食堂、考生食宿點、供應考生的集體用餐配送單位相關情況。要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作為遴選考生集中就餐點的第一要素。在中高考之前,對考點學校食堂、考生食宿點、供應考生的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進行監督檢查,對各個關鍵環節逐一排查風險。考試期間要加大巡查力度,必要時應派員進駐,實行全程監督。
(六)開展學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專項整治。各地要對本年度轄區內學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和采用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供餐的學校開展調查摸底,重點調查集體用餐配送單位的供餐對象和供餐數量、學校的供餐來源和分餐情況,建立監管工作檔案,做到底數清、情況明、數字準。對學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開展全面檢查,嚴查食品采購、食品貯存、餐飲具及配送車輛清洗消毒、檢驗和留樣制度落實、分裝與配送等情況,建立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黑名單”制度。
三、不斷提升保障能力
(七)繼續提高量化分級管理優秀等級比例。完善學校食堂食品安全量化分級管理制度,將日常監督檢查、食品安全風險分級管理、量化分級管理等工作有機結合。通過加大地方政府及部門經費支持、學校經費投入等,對學校食堂硬件不斷提檔升級,在徹底消除一般等級的基礎上,進一步提高優秀等級學校食堂比例,年底達到80%以上。
(八)加強食品安全培訓與監督抽考。各地要采取線上和線下相結合,檢查和指導相結合,理論和實踐相結合的方式,以《江蘇省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操作手冊》為重點,加強對學校、學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的培訓和指導。對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要開展監督抽考,監督抽考率和監督抽考合格率分別達到100%、95%以上。
(九)積極推進先進管理模式。結合《江蘇省學校食堂五常管理實施指南》,通過宣傳培訓、現場會、建設示范食堂等形式,進一步推行先進管理模式在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中的運用,實現食品安全管理的科學化、規范化、長效化。有條件的地區,率先實現學校食堂先進管理模式的全覆蓋。
(十)不斷提升“陽光食堂”運行質量。根據實際情況,進一步完善“陽光食堂”信息化監管服務平臺相關內容。在全省中小學(幼兒園)“陽光食堂”信息化監管服務平臺實施率達100%的基礎上,督促各學校充分運用該平臺,真正實現食品安全信息化管理,通過該平臺及時發現食品安全問題并予以糾正。
四、不斷提升監管效能
(十一)強化督查檢查。各地要加大雙隨機檢查、異地檢查、交叉互查等隨機抽查力度,不斷提升監管工作水平。市市場監管局和市教育局將在全年各重點時段對各地校園食品安全工作情況開展聯合督查,督查情況將作為年度考核的重要評分依據。
(十二)開展綜合治理。要在地方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加強與衛生健康、住房建設、公安等部門的配合,充分發揮街道及社區的作用,將食品安全納入校園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建設,尤其是對校園周邊小餐飲、小食雜店、流動食品小攤販、校外培訓機構等采取綜合治理、教育引導等措施,加以整治和規范。
(十三)積極開展第三方風險評估。以農村地區學校食堂、近三年發生過食品安全事件的學校食堂、學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為重點,適時選擇食品安全第三方專業機構,對主體責任落實情況、食品安全狀況等開展風險評估,針對評估結果進行不同范圍內的通報。
(十四)科學處置食品安全事故。加強對學校食物中毒事件的調查處置和分析研判,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風險隱患。建立健全輿情監測機制和反饋機制,及時關注、正確引導輿情。一旦發生食品安全事件,要迅速反應、科學處置、及時上報。
五、積極推進社會共治
(十五)繼續實施“明廚亮灶”建設。在全市中小學(幼兒園)學校食堂“互聯網+明廚亮灶”全覆蓋的基礎上,進一步提升各類學校食堂“互聯網+明廚亮灶”覆蓋率。學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單位要積極通過明廚亮灶隨機抽查從業人員的食品安全狀況,及時發現并糾正食品安全問題。充分發揮“明廚亮灶”的作用,動員家長廣泛關注,使之真正成為社會共治的有效手段。
(十六)強化社會監督。結合“聯合媒體查餐飲”、“共建共享 食安徐州”等活動,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媒體記者和食品安全社會監督員共同對學校食堂和學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進行檢查,進一步提高社會共治水平。
(十七)廣泛開展宣傳教育。加強對校園食品安全工作的宣傳,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將媒體宣傳與課堂教育相結合,積極開發使用多種形式科普宣傳載體,利用食品安全宣傳周、全民營養周、中國學生營養日等重要時間節點,大力普及食品安全常識,倡導安全、健康的飲食理念,有效提升師生食品安全意識和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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