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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動物衛生監督所印發《嚴禁從省外違規調運生豬告知書》

   2021-03-12 763
核心提示:為進一步加強調運監管,防范非洲豬瘟疫情,保障生豬生產健康發展。近日,四川省動物衛生監督所印發《嚴禁從省外違規調運生豬告知
為進一步加強調運監管,防范非洲豬瘟疫情,保障生豬生產健康發展。近日,四川省動物衛生監督所印發《嚴禁從省外違規調運生豬告知書》,現告知如下:
 
  一、嚴禁生豬散養戶從省外購進生豬。需要補欄的,可從省內養殖場(戶)購進有耳標、有《動物檢疫合格證明》的生豬。
 
  二、嚴禁網上非法購買生豬。嚴禁養殖場(戶)在網上購買來源不明、無動物檢疫合格證明、無非洲豬瘟檢測報告、無耳標的生豬,嚴禁用未備案車輛偷運生豬。
 
  三、外購生豬要報告。規模養殖場(戶)從省外購進生豬補欄的,調運前要主動向縣畜牧獸醫主管部門申報,并辦理“點對點”調運手續。生豬運抵后,立即向“網格員”報告,并做好隔離觀察。
 
  四、調運手續須合規。允許從省外調入的生豬必須具備以下條件:一是有《動物檢疫合格證明》;二是有非洲豬瘟檢測報告;三是有牲畜耳標;四是運輸車輛有登記備案 。
 
  五、生豬到達先檢查。外購生豬到達后,養殖場(戶)要立即通知網格員到場認真檢查生豬健康狀況,發現有異常發病或死亡情況,該批生豬不得下車,不得入場,并及時向畜牧獸醫站報告,在其指導下規范處理。嚴禁銷售或隨意丟棄病死生豬。
 
  六、違規購買損失大。貪小便宜容易吃大虧,購買便宜的生豬要謹慎。沒有合法合規手續,未經檢驗檢疫合格的生豬,傳播非洲豬瘟等動物疫情的風險極高,一旦引發疫情,一律全圈撲殺,一律不予補償,一律不能繼續養豬。得不償失,將會損失慘重。
 
  七、出現問題要被罰。網上違規購買、無證偷運等調運生豬,造成疫情的,輕則依據《動物防疫法》實施處罰,重則依據《刑法》追究刑事責任。



 
地區: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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