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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的實施意見 (渝府辦發〔2021〕20號)

   2021-03-01 841
核心提示: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的意見》(國辦發〔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的意見》(國辦發〔2020〕44號)要求,切實防止耕地“非糧化”,有效穩定糧食生產,經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耕地保護和糧食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重慶提出的營造良好政治生態,堅持“兩點”定位、“兩地”“兩高”目標,發揮“三個作用”和推動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等重要指示要求,準確把握新發展階段,深入踐行新發展理念,積極融入新發展格局,切實擔當新發展使命,正確處理好發展糧食生產和發揮比較效益的關系,把確保國家糧食安全作為“三農”工作的首要任務,把穩定糧食生產作為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前提,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堅持管控、建設、激勵并舉,切實防止耕地“非糧化”,著力穩政策、穩面積、穩產量,不斷鞏固提升糧食綜合生產能力,為穩定經濟社會發展大局提供堅實支撐。“十四五”時期,構建完善糧食安全保障政策機制,糧食播種面積和產量保持穩定,糧食播種面積不低于3005萬畝,糧食產量不低于216.2億斤,口糧基本實現自給。


    二、重點任務


    (一)堅持將耕地優先用于糧食生產。正確處理農業結構調整與糧食生產的關系,農業結構調整要以不影響糧食生產為前提。明確耕地利用優先序,對耕地實行特殊保護和用途管制,嚴格控制耕地轉為林地、園地等其他類型農用地。永久基本農田要重點用于發展糧食生產,特別是稻谷、玉米等谷物種植。一般耕地應主要用于糧油、蔬菜等農產品及飼草飼料生產。耕地在優先滿足糧食和食用農產品生產基礎上,適度用于非食用農產品生產。研究制定重要農產品區域布局及分品種生產供給方案。(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委,各區縣〔自治縣〕和重慶高新區、萬盛經開區〔以下統稱區縣〕。以下均需各區縣落實,不再列出)


    (二)嚴禁違規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種樹挖塘。認真貫徹《土地管理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有關規定,明確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不同的管制目標和管制強度,落實耕地保護目標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任務。禁止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從事林果業、挖塘養魚、非法取土等破壞耕作層的行為。禁止閑置、荒蕪永久基本農田。利用永久基本農田發展稻漁、稻蝦、稻蟹等綜合立體種養,溝坑占比要符合相關技術規范通則標準。(責任單位:市規劃自然資源局、市農業農村委、市林業局)


    (三)加強糧食生產功能區監管。用好“兩區”劃定管理信息系統,強化“兩區”建設管理。按照國家統一部署,組織開展糧食生產功能區劃定情況“回頭看”,對糧食種植面積大但劃定面積少的進行補劃,對耕地性質發生改變、不符合劃定標準的予以剔除并補劃。引導糧食生產功能區種植目標作物,作物一年兩熟以上的糧食生產功能區至少生產一季糧食,種植非糧作物的要在一季后能夠恢復糧食生產。不得擅自調整糧食生產功能區,不得違規在糧食生產功能區內建設種植和養殖設施,不得違規將糧食生產功能區納入退耕還林還草范圍,不得在糧食生產功能區內超標準建設農田林網。(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局、市林業局)


    (四)穩定糧食生產面積。嚴防耕地“非糧化”增量,摸清存量問題情況,從實際出發,分類穩妥處置,不搞“一刀切”。制定各區縣糧食安全任務清單,落實面積和產量任務,建立生產調度和通報機制。認真貫徹落實《土地管理法》《農村土地承包法》有關規定,防止耕地撂荒。各區縣要建立撂荒耕地摸排機制,采取切實有效措施,積極動員農戶復耕復種,或采取村集體代耕代種、托管服務等形式,重點用于發展糧食生產。健全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制度,加強工商資本租賃農地備案管理,引導土地優先向種糧主體流轉。對工商資本違反相關產業發展規劃大規模流轉耕地不種糧的“非糧化”行為,立即停止其享受相關扶持政策,并堅決予以糾正。實施糧食穩產提質增效行動,調整優化糧食種植結構,大力發展優質稻、優質玉米等特色效益糧食。支持和鼓勵在現有經濟作物中間(套)種糧食作物。(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局、市林業局)


    (五)加強糧食產能建設。落實藏糧于地、藏糧于技戰略,加強耕地質量保護提升和農業技術裝備支撐。實施“千年良田”建設工程,整村整鄉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和農田宜機化改造,加強農田水利建設,推廣高效節水灌溉技術。探索建設占用耕地耕作層剝離再利用,強化農田生態系統保育及退化農田改良修復,推廣土地翻耕、秸稈還田、種植綠肥、施用有機肥等技術,穩步提升耕地基礎地力。有序推進生物育種產業化應用,開展種源“卡脖子”技術攻關,加強糧食作物新品種和生產新技術研發推廣。推動國家優質糧油保障基地建設,開展綠色糧油高質高效示范。開展糧食生產薄弱環節機械化試驗示范。(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局)


    (六)培育發展種糧主體。繼續實施種糧大戶補助政策,引導糧食種植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有序擴大生產,開展適度規模經營,提高糧食生產經營效益。鼓勵和引導工商資本到農村從事良種繁育、糧食加工流通和糧食生產專業化社會化服務,打造特色糧油品牌。大力培育糧食生產服務組織,推進代耕代種、統防統治、土地托管等社會化服務。支持從事糧食生產經營的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農產品加工企業等開展示范創建,申報和實施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項目。(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委、市發展改革委、市供銷合作社)


    (七)完善種糧支持政策。落實產糧大縣(區)獎勵政策,探索建立糧食生產利益補償機制。及時兌現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農機購置補貼等各項補貼政策,讓種糧有錢可掙。將高標準農田建設產生的新增耕地指標調劑收益優先用于農田建設再投入和債券償還、貼息等。農業項目資金向糧食生產功能區傾斜,支持建設糧食產后烘干、加工設施。加大糧食作物保險政策支持力度,積極爭取小麥、玉米、稻谷完全成本保險和收入保險國家試點。持續開展送農資下鄉活動,加強農資市場監管,保障生產物資需求。引導各類糧食加工、經營企業和產銷服務組織與農戶建立穩固的糧食產銷關系,發展訂單生產,健全完善利益聯結機制。(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局、市財政局、市供銷合作社)


    (八)做好防災減損工作。加強應急值守和監測預警,及時發布糧油作物苗情監測、土壤墑情監測、稻田蓄水和耕整情況調度、災情調度等預警信息。建立健全各類災情應急處置預案和響應機制,災情發生后迅速啟動,最大限度減輕損失。加強病蟲監測,建立糧食病蟲害專業化防治機構,推廣專業化統防統治和綠色防控技術。采取有效措施防控野豬等生物危害。(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委、市林業局)


    三、保障措施


    (一)堅決扛起糧食安全的政治責任。各區縣要把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作為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的重要內容,加強組織領導,實行黨政同責,切實擔起責任,努力維護國家糧食安全。要抓緊制定實施方案,細化實化政策措施,于2021年6月30日前向市政府報告貫徹落實情況,同時抄送市農業農村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局。市政府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切實做好監管指導服務。市農業農村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局要會同有關部門對本實施意見落實情況開展監督檢查。(責任單位:各區縣政府,市農業農村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供銷合作社)


    (二)強化日常監測。按照農業農村部、自然資源部安排部署,抓好耕地種糧情況監測。建立耕地“非糧化”情況通報機制,各區縣要對本區域耕地種糧情況進行動態監測評價,發現問題及時整改,重大情況及時報告。定期對糧食生產功能區內目標作物種植情況進行監測評價,及時更新電子地圖和數據庫,實現信息化、精細化管理。(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局)


    (三)強化督查考核。嚴格落實糧食安全行政首長責任制,加大考核激勵約束力度。在糧食安全責任制年度考核中,突出防止耕地“非糧化”,將耕地質量保護提升、糧食種植面積和產量、高標準農田建設等納入考核重點內容,提高考核分值比重,增強考核評價的導向性和針對性。加強考核結果運用,對成績突出的區縣進行表揚,對落實不力的區縣進行通報約談,并與相關支持政策和資金安排相銜接。(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農業農村委)


    (四)強化宣傳引導。做好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宣傳,營造保護耕地、發展糧食生產的良好氛圍。加強典型宣傳推介,推廣先進經驗做法,引導種糧主體和農戶積極發展糧食生產。(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委)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1年2月19日


    (此件公開發布)


 
地區: 重慶
標簽: 糧食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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