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農業農村局,局各相關部門(單位):
為全面掌握我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從生產源頭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根據《農產品質量安全法》、《江蘇省農產品質量安全條例》、《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決定2021年在全市范圍內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與監督抽查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高度重視。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與監督抽查,是依法履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職責的重要內容,確保不發生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的重要技術支撐和手段,各地農業部門要進一步增強政治意識和責任意識,高質量完成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與監督抽查工作任務,努力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
二、按照要求,確保質量。各地、各單位要嚴格按照我局工作方案,制定落實具體的監測與抽查計劃,認真做好抽樣、檢測、結果報送、追溯處理等工作。要根據當地生產實際,確定不同時段的具體受檢單位,充分考慮受檢單位和被抽樣品的代表性,保證風險監測與監督抽查結果的科學性、代表性和真實性。我局對風險監測結果將以通報方式下發各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未經我局書面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引用和提前公布檢測結果。
三、明確職責,相互配合。局質監處負責制訂工作方案,指導協調各項工作,通報檢測結果;南通市農產品質量檢驗測試中心、南通市畜產品質量檢驗測試中心、南通市水產品質量檢測中心分別承擔種植業、畜牧業及水產品風險監測與監督抽查檢測任務;市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支隊負責種植業、養殖業產品監督抽查樣品采集,農檢中心、畜檢中心配合;市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漁業)負責水產品監督抽查樣品采集,水檢中心配合;市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支隊集中行使處罰權,對違法行為依法查處。各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明確專門機構、專門人員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四、檢打聯動,及時查處。對在檢測中發現的不合格農產品信息,我局將及時反饋給屬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屬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根據通報或反饋信息,及時排查問題,依法查處,督查生產經營主體認真整改,并舉一反三,組織開展針對性監督抽查。屬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自收到檢測結果報告后一個月內將溯源整改和查處情況以書面形式上報我局質監處。各地要對監測過程中出現結果異常或發現問題較多的地區和產品綜合研判,及時跟進開展專項整治。
在風險監測和監督抽查過程中如有問題或建議,請及時與我局聯系。
質監處 聯系人:夏沛霖,電話:59002089;
農檢中心聯系人:王志強,電話:83548169;
畜檢中心聯系人:陳 丹,電話:85675955;
水檢中心聯系人:孫 瑋,電話:83549591;
執法支隊聯系人:任 建,電話:59002129;
葉小蘭,電話:59002109;
陳 杜,電話:59003230。
附件:1.2021年南通市種植業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方案
2.2021年南通市種植業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方案
3.2021年南通市畜禽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方案
4.2021年南通市畜禽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方案
5. 2021年南通市水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抽查方案
6. 2021年南通市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方案
附件.doc
南通市農業農村局
2021年1月14日
為全面掌握我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從生產源頭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根據《農產品質量安全法》、《江蘇省農產品質量安全條例》、《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決定2021年在全市范圍內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與監督抽查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高度重視。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與監督抽查,是依法履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職責的重要內容,確保不發生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的重要技術支撐和手段,各地農業部門要進一步增強政治意識和責任意識,高質量完成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與監督抽查工作任務,努力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
二、按照要求,確保質量。各地、各單位要嚴格按照我局工作方案,制定落實具體的監測與抽查計劃,認真做好抽樣、檢測、結果報送、追溯處理等工作。要根據當地生產實際,確定不同時段的具體受檢單位,充分考慮受檢單位和被抽樣品的代表性,保證風險監測與監督抽查結果的科學性、代表性和真實性。我局對風險監測結果將以通報方式下發各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未經我局書面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引用和提前公布檢測結果。
三、明確職責,相互配合。局質監處負責制訂工作方案,指導協調各項工作,通報檢測結果;南通市農產品質量檢驗測試中心、南通市畜產品質量檢驗測試中心、南通市水產品質量檢測中心分別承擔種植業、畜牧業及水產品風險監測與監督抽查檢測任務;市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支隊負責種植業、養殖業產品監督抽查樣品采集,農檢中心、畜檢中心配合;市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漁業)負責水產品監督抽查樣品采集,水檢中心配合;市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支隊集中行使處罰權,對違法行為依法查處。各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明確專門機構、專門人員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四、檢打聯動,及時查處。對在檢測中發現的不合格農產品信息,我局將及時反饋給屬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屬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根據通報或反饋信息,及時排查問題,依法查處,督查生產經營主體認真整改,并舉一反三,組織開展針對性監督抽查。屬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自收到檢測結果報告后一個月內將溯源整改和查處情況以書面形式上報我局質監處。各地要對監測過程中出現結果異常或發現問題較多的地區和產品綜合研判,及時跟進開展專項整治。
在風險監測和監督抽查過程中如有問題或建議,請及時與我局聯系。
質監處 聯系人:夏沛霖,電話:59002089;
農檢中心聯系人:王志強,電話:83548169;
畜檢中心聯系人:陳 丹,電話:85675955;
水檢中心聯系人:孫 瑋,電話:83549591;
執法支隊聯系人:任 建,電話:59002129;
葉小蘭,電話:59002109;
陳 杜,電話:59003230。
附件:1.2021年南通市種植業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方案
2.2021年南通市種植業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方案
3.2021年南通市畜禽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方案
4.2021年南通市畜禽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方案
5. 2021年南通市水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抽查方案
6. 2021年南通市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方案

南通市農業農村局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