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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應急管理廳關于進一步強化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意見

   2019-06-12 481
核心提示: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遼寧省委、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 (遼委發〔2017〕38號)精神,強化落實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遼寧省委、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 (遼委發〔2017〕38號)精神,強化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根據安全生產法及《遼寧省安全生產條例》,結合遼寧實際,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講話精神,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強化安全紅線意識,弘揚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以實現企業(含各類生產經營單位,下同)安全生產為目標,進一步依法自主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持續加大安全生產投入,不斷提高企業本質安全水平,加強源頭管控,消除管理缺陷,有效防范遏制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發生,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主要任務
 
  (一)建立企業安全生產責任清單。企業經營管理者特別是主要負責人和實際控制人應當牢固樹立法治觀念,依法依規組織生產經營建設活動,守住法律“底線”,根據安全生產法及《遼寧省安全生產條例》《遼寧省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定》和相關行業領域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逐項列出企業在安全生產方面的責任、義務,建立本企業安全生產責任清單,并及時收集更新安全生產相關標準規范,作為企業依法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基本遵循。
 
  (二)加強安全管理隊伍建設。企業應當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行業規定,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齊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在各生產經營單元設立專(兼)職安全員。大型企業和從業人員300人以上的高危行業企業實行安全總監制度,協助企業主要負責人監督管理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鼓勵其他有條件企業實行安全總監制度,安全總監應當具備注冊安全工程師資格。其中,具備注冊安全工程師資格人員按規定不少于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總數的15%,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備1名注冊安全工程師。高危行業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通過有關監管部門對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的考核。高危行業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調整變化時應當告知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三)實施企業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企業應當堅持“有崗必有責、有責有人擔、人崗相適應”原則,建立實施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確保崗位人員素質能力與崗位安全責任相匹配。企業主要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企業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應當具備與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相適應的能力與相應資格;按照“三個必須” “一崗雙責”原則,細化分解其他分管負責人等各級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和有關安全要求,逐級逐崗壓實安全生產責任,明確崗位責任人員、責任范圍、考核標準,制作員工崗位責任胸卡。健全落實企業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各項配套措施,強化崗位責任制落實情況監督檢查,確保崗位責任全覆蓋、無遺漏、能考核、可追溯。嚴格落實煤礦、非煤礦山企業領導帶班下井制度,企業主要負責人每月帶班下井次數應當不少于5次。企業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及領導帶班下井制度落實情況應當通過適當形式向全體員工公示并加強宣傳,營造自覺落實責任良好氛圍。
 
  (四)構建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企業應當按照國家及省關于推進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建設相關要求,組織全體員工結合崗位職責辨識風險,并按規定組織專家進行評估分級,制定風險管控措施,壓實分級管控責任。建立實施風險防控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統,與政府監督檢查并網銜接,定期對風險點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和隱患及時上報并立即組織整改,實現閉環管理。及時修訂完善風險管控措施,確保風險處于可控狀態。建立完善安全風險公告、崗位安全風險確認和安全操作警示制度,落實安全風險公告警示措施。突出強化對重大危險源和存在重大安全風險的生產經營系統、生產區域、崗位的重點管控。
 
  (五)建立實施風險管控公告報告制度。企業應當組織每名崗位從業人員在作業前對崗位作業安全條件進行確認,班組實施班前、班中、班后安全生產檢查,車間(工段)實施重點部位和關鍵環節安全生產每日巡檢,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并逐級向上一級負責人作出安全承諾。高危行業企業、人員密集場所等應當在各崗位和各層級層層檢查、層層確認基礎上,每天經主要負責人審核簽字后通過相關信息平臺等適當形式對外發布安全承諾公告。企業每月進行一次安全風險分析,分析結果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公示或報告,適時聘請第三方專業安全服務機構對本企業安全生產狀況進行全面檢查,提高安全風險管控專業化水平。對風險管控措施失效所導致的重大事故隱患應當立即組織整改,同時向監管部門報告,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情況應當向企業職工代表大會報告。
 
  (六)嚴格落實全員安全教育培訓制度。企業應當把全體員工安全教育培訓作為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最基礎的工作抓嚴抓實,對從業人員(包括被派遣勞動者、實習學生等)按照《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進行教育培訓,認真做好新員工“傳、幫、帶”工作。嚴格執行各類人員培訓大綱和考核標準,建立培訓和考試考核記錄,保證企業主要負責人及全體員工持續增強安全意識,掌握必要安全生產知識,熟悉崗位安全操作規程,提高安全操作技能,熟知事故應急處理措施。加強培訓效果檢查,達不到崗位安全工作要求的一律不允許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通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相應資格方可上崗作業。
 
  (七)強化企業安全應急管理。企業應當根據可能存在的事故風險,制定有針對性的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并與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制定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相銜接,每年(高危企業每半年)至少組織1次應急預案演練,評估應急預案的實效性和操作性,及時進行修訂完善。高危企業應當依法建立應急救援組織,配備必要適用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物資,或指定兼職應急救援人員并與專職應急隊伍簽訂應急救援協議。企業應當組織開展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方案、自救互救和避險逃生技能培訓,提高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技能。賦予企業生產現場帶班人員、班組長和調度人員在遇到險情時,第一時間下達停產撤人命令的直接決策權和指揮權。
 
  (八)加大安全生產資金投入。企業應當具備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地方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保證并不斷加大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不得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按照《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提取使用安全生產費用。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交通運輸、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屬冶煉、漁業生產等高危行業和重點領域企業必須依法參加安全生產責任保險,不得以任何方式將保險費用攤派給從業人員個人。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獲得的經濟賠償,不影響投保企業與其從業人員請求工傷保險賠償的權利。
 
  (九)加強安全生產源頭管控。企業應當結合實際,制定本企業發展計劃,積極淘汰落后產能、工藝、技術和設備,大力應用安全科技最新成果,采用信息化等先進安全生產管理方法和手段,落實各項安全防范措施,提高企業安全保障水平。嚴格執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制度,符合各階段法定安全要求。認真組織實施建設項目安全設施驗收,主動接受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對驗收活動和驗收結果進行監督核查。
 
  (十)嚴格檢維修作業和承包單位管理。企業對動火、受限空間、盲板抽堵、高處、吊裝、臨時用電、動土、斷路等特殊作業,必須按照特殊作業管理制度規定流程辦理安全作業許可證。同一作業涉及八大作業中兩種或兩種以上時,除應當同時執行相應作業要求外,還應當同時辦理相應作業審批手續。遇節假日或特殊情況,動火作業應升級管理。企業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發包或出租給其他單位的,應當對承包單位、承租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或相應資質進行審查,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相應資質的,不得發包、出租。生產經營項目、場所發包或出租給其他單位的企業,應當與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并對承包單位、承租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統一協調管理,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認識。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提高政治站位,清醒認識當前遼寧振興發展面臨的重要機遇和嚴峻挑戰,充分認識企業安全生產對經濟社會持續穩定發展的重要影響,切實把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促進企業安全發展工作擺到重要位置,不斷增強抓好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工作的政治自覺和行動自覺。
 
  (二)加強組織領導。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加強對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工作的組織領導,在充分發揮企業自主性的同時,及時了解掌握企業落實主體責任過程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制定實施促進企業落實主體責任的產業政策、幫扶政策及激勵政策,樹立示范典型,建立相關數據平臺,積極培育、引進第三方技術服務機構,支持和幫助企業解決落實主體責任過程中遇到的管理和技術難題。
 
  (三)嚴格監管執法。各級政府及其監管部門要把本意見所列各項措施落實情況納入對企業督查檢查的重要內容,把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尤其是主要負責人落實崗位職責情況列入監督執法的重要內容。對未采取相關措施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的,約談企業主要負責人,并實施重點監督檢查執法。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或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規加大處罰力度,并予以公開曝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加大對事故企業負責人尤其是主要負責人的責任追究力度,嚴格實施行業禁入規定。
 
  (四)強化激勵懲戒。對認真落實法律法規和本意見相關規定,嚴格履行企業主體責任,3年內未發生造成人員傷亡的生產安全責任事故、未受到安全生產監管部門行政處罰且沒有其他安全生產失信行為的企業,有關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實施守信聯合激勵,在行政許可、監督檢查、申請資金、評先評優等方面給予大力支持。對不認真落實本意見,特別是發生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或1年內累計發生3起以上一般生產安全事故及存在不按照規定開展隱患排查治理等其他嚴重失信行為的企業,在依法嚴厲查處、公開曝光的同時,實施失信聯合懲戒,按照規定納入失信“黑名單”管理,并嚴格實施安全生產“一票否決”,3年內取消該企業及其主要負責人各類評先、評優、評獎資格。


 
地區: 遼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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