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全面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的通知》(國市監信〔2019〕38號)和自治區市場監管局《關于做好2021年“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的通知》(桂市監函〔2021〕633號)精神,參照《廣西壯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2021年隨機抽查事項清單(第三版)》,結合工作職能,我局制訂了《南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隨機抽查事項清單(第三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南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隨機抽查事項清單(第二版)》同時失效。
請各縣(區)市場監管局,各開發區分局參照自治區市場監管局、市局的隨機抽查事項清單,結合實際情況依法編制本單位隨機抽查事項,深入推進抽查監管工作。
附件:

南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4月22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南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隨機抽查事項清單(第三版)
序號 | 抽查項目 | 檢查對象 | 事項類型 | 檢查方式 | 檢查主體 | 檢查依據 | 責任科室 | |
抽查類別 | 抽查事項 | |||||||
1
1 |
登記事項
登記事項
| 營業執照(登記證)規范使用情況的檢查 | 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 | 一般檢查事項 | 現場檢查、 | 縣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 | 《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一款 |
登記科、公平交易稽查局
登記科、公平交易稽查局
登記科、公平交易稽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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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規范使用情況的檢查 | 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 | 一般檢查事項 | 現場檢查、 | 縣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 | 《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第二十四條 | |||
經營(駐在)期限的檢查 | 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 | 一般檢查事項 | 現場檢查 | 縣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 | 《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一款 | |||
經營(業務)范圍中無需審批的經營(業務)項目的檢查 | 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 | 一般檢查事項 | 現場檢查 | 縣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 | 《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一款 《合伙企業登記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 | |||
住所(經營場所)或駐在場所的檢查 | 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 | 一般檢查事項 | 現場檢查 | 縣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 | 《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一款 《合伙企業登記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 | |||
注冊資本實繳情況的檢查 | 《國務院關于印發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明確的暫不實行注冊認繳等級制的行業企業 | 一般檢查事項 | 現場檢查 | 縣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 | 《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一款 | |||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任職情況的檢查 | 企業 | 一般檢查事項 | 現場檢查 | 縣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 | 《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一款 | |||
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東身份真實性的檢查 | 企業 | 一般檢查事項 | 現場檢查 | 縣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 | 《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條 | |||
2 | 公示信息 | 年度報告公示信息的檢查 | 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 | 一般檢查事項 | 現場檢查、 | 縣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 | 《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第三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五條、第十七條 | 信用科 |
即時公示信息的檢查 | 企業 | 一般檢查事項 | 現場檢查、 | 縣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 | 《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第三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五條、第十七條 | 信用科 | ||
3 | 合同行為檢查 | 合同格式條款監督檢查 | 市場主體 | 一般檢查事項 | 現場檢查、書面檢查 | 縣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 | 《合同違法行為監督處理辦法》第四條、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 | 信用科、公平交易稽查局 |
4 | 拍賣等重要領域市場規范管理檢查 | 拍賣活動經營資格的檢查 | 企業、個體工商戶 | 一般檢查事項 | 現場檢查 | 縣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 | 《拍賣法》第十一條、第六十條 | 信用科 |
為非法交易野生動物等違法行為提供交易服務的檢查 | 企業、個體工商戶 | 一般檢查 | 現場檢查 | 縣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 | 《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三十二條、第五十一條 | 市場科 | ||
文物經營活動經營資格的檢查 | 企業、個體工商戶 | 一般檢查事項 | 現場檢查 | 縣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 | 《文物保護法》第五十三條、第五十四條、第七十二條 | 執法科 | ||
經營跨境商品線下直購的檢查 | 企業、個體工商戶 | 一般檢查事項 | 現場檢查 | 縣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 | 《廣西壯族自治區反走私綜合治理辦法》第二十七條 | 執法科 | ||
5 | 直銷行為檢查 | 重大變更的檢查 | 全市直銷企業授權經銷商 | 一般檢查事項 | 現場檢查、書面檢查、網絡檢查等 | 縣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 | 《直銷管理條例》第十一條、第四十一條 | 價競科 |
超出直銷產品范圍從事直銷經營活動的檢查 | 全市直銷企業授權經銷商 | 一般檢查事項 | 現場檢查、書面檢查、網絡檢查等 | 縣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 | 《直銷管理條例》第二條、第四十二條 | |||
直銷員招募的檢查 | 全市直銷企業授權經銷商 | 一般檢查事項 | 現場檢查、書面檢查、網絡檢查等 | 縣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 | 《直銷管理條例》第十五條、第四十四條 | |||
直銷員報酬支付的檢查 | 全市直銷企業授權經銷商 | 一般檢查事項 | 現場檢查、書面檢查、網絡檢查等 | 縣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 | 《直銷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第四十九條 | |||
換貨、退貨的檢查 | 全市直銷企業授權經銷商 | 一般檢查事項 | 現場檢查、書面檢查、網絡檢查等 | 縣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 | 《直銷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第四十九條 | |||
信息報備和披露的檢查 | 全市直銷企業授權經銷商 | 一般檢查事項 | 現場檢查、書面檢查、網絡檢查等 | 縣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 | 《直銷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五十條 | |||
6 | 電子商務經營行為查處檢查 | 平臺經營者是否建立有平臺上經營者登記備案的基本信息制度 | 全市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 | 一般檢查事項 | 現場檢查、 | 縣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 | 《電子商務法》第十五條、第十七條、第十九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七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九條 | 網監科 |
平臺經營者是否依法公示相關信息 | ||||||||
平臺經營者是否制定有平臺上經營者公示信息管理制度 | ||||||||
平臺經營者是否建立信用評價管理制度 | ||||||||
平臺經營者是否有搭售行為 | ||||||||
平臺經營者是否區分自營的業務 | ||||||||
7 | 廣告行為檢查 | 廣告發布登記情況的檢查 | 企業、個體工商戶及其它經營單位 | 一般檢查事項 | 現場檢查 | 縣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 | 《廣告法》第六條、第二十九條、第六十條 《廣告發布登記管理規定》 | 廣告科 |
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發布相關廣告的審查批準情況的檢查 | 企業、個體工商戶及其它經營單位 | 一般檢查事項 | 現場檢查 | 縣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 | 《廣告法》第四十六條 《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九條 《藥品管理法》第五十九條 《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 | |||
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建立、健全廣告業務的承接登記、審核、檔案管理制度情況的檢查 | 企業、個體工商戶及其它經營單位 | 一般檢查事項 | 現場檢查 | 縣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 | 《廣告法》第三十四條、第六十一條 | |||
8 | 產品質量監督抽查 | 產品質量監督抽查 | 市場上或企業成品倉庫內的待銷產品 | 重點檢查事項 | 抽樣檢測 | 縣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 | 《產品質量法》第十五條 | 質量監督科 |
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許可獲證企業監督檢查 | 食品相關產品獲證企業 | 重點檢查事項 | 現場檢查 | 縣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條 | 質量監督科 | ||
食品安全抽檢 | 市場在售食品 | 重點檢查事項 | 抽樣檢驗 | 縣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 | 《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條 | 食品抽檢科 | ||
9 | 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產品生產企業檢查 | 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獲證企業條件檢查 | 企業、個體工商戶 | 重點檢查事項 | 現場檢查 | 縣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 | 《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 | 質量監督科 |
10 | 食品生產企業監督檢查 | 食品生產企業監督檢查 | 飲料、調味品、白酒等獲證食品生產企業 | 重點檢查事項 | 現場檢查 | 縣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條 《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九條 | 食品生產科 |
11 | 特殊食品和食鹽銷售監督檢查
| 保健食品銷售監督檢查 | 保健食品銷售者 | 一般檢查事項 | 現場檢查、書面檢查 | 縣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條、第一百一十條、第一百一十三條、第一百一十四條 《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九條 |
特殊食品科
特殊食品科 |
嬰幼兒配方食品銷售監督檢查 | 嬰幼兒配方食品銷售者 | 一般檢查事項 | 現場檢查、書面檢查 | 縣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條、第一百一十條、第一百一十三條、第一百一十四條 | |||
特殊醫學用途食品銷售監督檢查 | 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銷售者 | 一般檢查事項 | 現場檢查、書面檢查 | 縣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條、第一百一十條、第一百一十三條、第一百一十四條 | |||
食鹽零售 監督檢查 | 食鹽零售者 | 一般檢查事項 | 現場檢查、書面檢查 | 縣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條 | |||
12 |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監督檢查 | 對特種設備使用單位的監督檢查 |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 | 重點檢查事項 | 現場檢查、書面檢查 | 縣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 | 《特種設備安全法》第五十七條 | 特種設備科 |
13 | 特種設備生產(含設計、制造、安裝改造修理)單位監督檢查 | 對特種設備生產(含設計、制造、安裝改造修理)單位監督檢查 | 特種設備生產(含設計、制造、安裝改造修理)單位 | 重點檢查事項 | 現場檢查、書面檢查 | 縣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 | 《特種設備安全法》第五十七條 | 特種設備科 |
14 | 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監督檢查 | 對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監督檢查 | 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 | 重點檢查事項 | 現場檢查、書面檢查 | 縣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 | 《特種設備安全法》第五十七條 | 特種設備科 |
15 | 計量監督檢查 | 在用計量器具監督檢查 | 企業、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及其他經營者 | 重點檢查事項 | 現場檢查、抽樣檢測 | 縣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 | 《計量法》第十八條 |
計量科
計量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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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計量檢定機構專項監督檢查 | 法定計量檢定機構 | 一般檢查事項 | 現場檢查、書面檢查 | 縣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 | 《計量法》第十八條 | |||
計量單位使用情況專項監督檢查 | 宣傳出版、文化教育、市場交易等領域經營者 | 重點檢查事項 | 現場檢查、書面檢查 | 縣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 | 《計量法》第十八條 | |||
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計量監督專項抽查 | 企業、個體工商戶及其他經營者 | 一般檢查事項 | 抽樣檢測 | 縣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 | 《計量法》第十八條 | |||
能效標識計量專項監督檢查 | 企業 | 重點檢查事項 | 抽樣檢測 | 縣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 | 《節約能源法》第七十三條 | |||
水效標識計量專項監督檢查 | 企業 | 重點檢查事項 | 抽樣檢測 | 縣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 | 《水效標識管理辦法》第十七條 | |||
成品油市場計量專項監督 | 全區經營主體(經營范圍或許可項目含成品油零售市場主體) | 定向抽查 | 現場檢查 | 縣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 | 《加油站計量監督管理辦法》第六條 《計量法》第十八條 | |||
計量標準器具核準監督檢查 | 各市市場監管局、行政審批局 | 一般檢查事項 | 現場檢查、書面檢查 | 縣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 | 《計量法》第十八條 | |||
16 | 檢驗檢測機構檢查 | 檢驗檢測機構 | 檢驗檢測機構 | 一般檢查事項 | 現場檢查、書面檢查 | 縣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 | 《計量法》第二十二條 | 認證認可科 |
17 | 專利真實性和專利標識標注規范性監督檢查 | 專利證書、專利文件或申請文件真實性的檢查 | 各類市場主體、產品 | 一般檢查事項 | 現場檢查 | 縣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六十三條 | 產權保護科 |
產品專利宣傳真實性的檢查 | 各類市場主體 | 一般檢查事項 | 現場檢查 | 縣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六十三條 | |||
專利標識標注規范性的檢查 | 各類市場主體 | 一般檢查事項 | 現場檢查 | 縣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八十三條 | |||
18 | 商標使用行為的檢查 | 商標使用行為的檢查 | 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 | 一般檢查事項 | 現場檢查 | 縣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 | 《商標法》第六條、第十條、第十四條第五款、第四十三條第二款、第四十九條第一款、第五十一條、第五十二條、第五十三條 | 商標科 |
集體商標、證明商標(含地理標志)使用行為的檢查 | 集體商標、證明商標(含地理標志)商標注冊人 | 一般檢查事項 | 現場檢查 | 縣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 | 《商標法》第十六條 | |||
商標印制企業行為的檢查 | 經市場監管部門登記從事商標印制業務的企業、個體工商戶 | 一般檢查事項 | 現場檢查 | 縣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 | 《商標印制管理辦法》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 | |||
19 | 商標代理行為的檢查 | 商標代理行為的檢查 | 經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批準并備案的商標業務代理機構 | 一般檢查事項 | 現場檢查 | 縣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 | 《商標法》第六十八條 | 商標科 |
20 | 價格行為檢查 | 對執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以及法定的價格干預措施、緊急措施的抽查 | 《價格法》規定的經營者 | 一般檢查事項 | 現場檢查等 | 縣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 | 《價格法》第三十三條 | 價競科、價格稽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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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市場形成價格行為的抽查 | 《價格法》規定的經營者 | 一般檢查事項 | 現場檢查等 | 縣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 | 《價格法》第四十條 | |||
對執行明碼標價規定的抽查 | 《價格法》規定的經營者 | 一般檢查事項 | 現場檢查等 | 縣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 | 《價格法》第四十二條 《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十三條 | |||
對執行行政事業性收費的抽查 | 國家行政機關、司法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機構;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群眾組織 | 一般檢查事項 | 現場檢查等 | 縣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 | 《廣西壯族自治區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 | |||
21 | 市場類標準監督檢查 | 企業標準自我聲明監督檢查 | 企業 | 一般檢查事項 | 書面檢查、網絡檢查 | 縣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第二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二條 | 標準化科 |
團體標準自我聲明監督檢查 | 社會團體 | 一般檢查事項 | 書面檢查、網絡檢查 | 縣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第二十七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二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