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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農牧局關于進一步加強生鮮乳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 (呼農牧字〔2021〕240號)

   2021-05-26 750
核心提示:各旗縣區農牧局,市農牧業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按照農業農村部《關于開展2021年生鮮乳質量安全監測和監督抽查工作的通知》(農牧便

各旗縣區農牧局,市農牧業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按照農業農村部《關于開展2021年生鮮乳質量安全監測和監督抽查工作的通知》(農牧便函〔2021〕144號)和自治區農牧廳《關于做好2021年生鮮乳質量安全監測工作的通知》(內農牧畜發〔2021〕158號)要求,結合全市實際,對進一步加強生鮮乳質量安全監管工作要求如下:

一、嚴格落實生鮮乳質量安全監管職責

各旗縣區要嚴格執行《食品安全法》、《乳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按照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生鮮乳質量安全負總責,各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負監管責任,奶畜養殖者、生鮮乳收購站開辦者和運輸車經營者負第一責任的要求,抓好責任落實。同時,配合農業農村部、自治區農牧廳、市農牧局做好生鮮乳抽樣監測工作。

二、嚴查生鮮乳收購運輸環節違法行為

各旗縣區要加強對生鮮乳收購站和運輸車監管,對轄區內生鮮乳收購站和運輸車開展巡查,對于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生鮮乳收購站和運輸車,堅決予以取締、公開相關信息;跨區域營運的生鮮乳運輸車,受發證地和營運地“雙重屬地”管理。對無證收購、運輸生鮮乳和抽樣檢測中發現的違法添加等行為,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涉嫌刑事犯罪的,及時移送公安部門,跟蹤查處結果,并及時報送市農牧局。

三、提高生鮮乳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效率

各旗縣區要與行政審批部門做好銜接,推進《生鮮乳收購許可證》、《生鮮乳準運證明》在線出證,全面運行農業農村部“奶業監管平臺”,及時更新相關信息,準確掌握轄區內奶站、運輸車變化情況,進一步提高監管效率和信息化水平。

四、加強散養戶和拒收奶監管

各旗縣區要了解掌握轄區內散養戶數以及生產的生鮮乳去向。要提高散養戶法制意識,督促指導建立養殖檔案和生鮮乳銷售臺賬,嚴密監控散養戶生鮮乳去向。要加強不合格生鮮乳處理監管,對于在各級抽樣檢測中發現的不合格生鮮乳和乳品企業拒收的生鮮乳,要跟蹤追溯,查清去向,及時處理。

附件:生鮮乳收購許可證和生鮮乳準運證明模板

2021年5月14日

附件1:   生鮮乳收購許可證和生鮮乳準運證明模板.docx

       關于進一步加強生鮮乳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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