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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市農業農村局關于印發2021年廈門市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計劃的通知

   2021-03-18 506
核心提示:各區農業農村局,思明區、湖里區市政園林局:為切實做好2021年全市重大動物疫病強制免疫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
各區農業農村局,思明區、湖里區市政園林局:
 
    為切實做好2021年全市重大動物疫病強制免疫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規定和《2021年福建省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計劃》要求,結合我市動物防疫實際,我局組織制定了《2021年廈門市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計劃》。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廈門市農業農村局
 
    2021年1月26日
 
    (此件主動公開)
 
    2021年廈門市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計劃
 
    一、總體要求
 
    (一)免疫病種
 
    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芻獸疫。
 
    (二)免疫要求
 
    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芻獸疫的群體免疫密度應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其中應免畜禽免疫密度應達到100%。免疫抗體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其中春、秋兩季集中強制免疫抗體合格率應達到80%以上。
 
    (三)免疫動物種類和區域
 
    高致病性禽流感:對全市所有雞、鴨、鵝、鵪鶉等人工飼養的禽類,進行H5亞型和H7亞型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對供研究和疫苗生產用的家禽、進口國(地區)明確要求不得實施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的出口家禽、非免疫無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區的家禽,以及因其他特殊原因不免疫的,有關養殖場戶按規定逐級報省農業農村廳同意后,可以不實施免疫。
 
    口蹄疫:對全市所有牛、羊、駱駝、鹿進行O型和A型口蹄疫免疫。對全市豬進行O型口蹄疫免疫,各養殖場可根據本場評估結果和防控需要,自行決定是否對豬實行A型口蹄疫免疫。
 
    小反芻獸疫:對全市所有羊進行小反芻獸疫免疫。開展非免疫凈化、無疫區建設和已退出強制免疫的區域,報經所在地區級獸醫主管部門同意后可不實施免疫。區級獸醫主管部門應于4月底前和10月底前,將轄區內不實施免疫的養殖場戶名單、存欄羊數量等情況逐級報至省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備案。
 
    豬瘟、高致病性豬藍耳病:各區應按照國家及我省防治指導意見的防控要求開展免疫。
 
    二、疫苗種類
 
    經國家批準使用的H5+H7亞型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和小反芻獸疫疫苗,具體如下:
 
    高致病性禽流感:重組禽流感病毒(H5+H7)三價滅活疫苗。
 
    口蹄疫:口蹄疫O型滅活疫苗;口蹄疫O型合成肽疫苗;口蹄疫A型滅活疫苗;蹄疫O型-A型二價滅活疫苗、口蹄疫O型-A型二價合成肽疫苗。
 
    小反芻獸疫:小反芻獸疫活疫苗。
 
    疫苗生產企業和具體產品信息,可查詢國家獸藥基礎數據庫(www.ivdc.gov.cn)。
 
    三、免疫主體
 
    飼養動物的單位和個人(養殖場戶)是強制免疫主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承擔強制免疫主體責任,切實履行強制免疫義務,自主實施免疫接種,做好免疫記錄,建立免疫檔案,并接受監督檢查。
 
    四、職責分工
 
    根據國務院有關文件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轄區內動物防疫工作負總責,組織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落實強制免疫計劃。
 
    市、區級獸醫主管部門具體組織實施強制免疫計劃,做好本轄區強制免疫疫苗的調撥、保存和使用監管。要及時協調本級財政部門,確保強制免疫經費(包括疫苗、器械耗材、培訓、勞務、人工防護、免疫效果監測評價、免疫副反應處置、“先打后補”補助等經費)落實到位,并加強資金使用監管。
 
    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做好本市強制免疫疫苗的采購和供應管理工作。
 
    市、區兩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防疫監督機構)負責開展使用環節強制免疫效果評價。
 
    市、區兩級承擔動物衛生監督職責的機構負責對養殖場戶履行強制免疫義務情況的監督檢查。
 
    其他有關部門依法配合做好強制免疫計劃實施工作。
 
    五、組織實施
 
    (一)制定實施方案。區級獸醫主管部門要按照本計劃要求,結合本地實際,及時制定本轄區強制免疫計劃實施方案。規模養殖場及有條件的地方可實施程序化免疫。對散養動物,采用春秋兩季集中免疫與定期補免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規范疫苗管理。各區要按照我市有關強制免疫疫苗供應管理要求,切實落實疫苗逐級發放制度,認真做好疫苗的組織供應。要建立健全疫苗供應管理制度,加強對疫苗驗收、保存、運輸、使用等環節的監管,實行疫苗全程冷鏈運輸,確保疫苗足量供應和質量安全。要進一步規范疫苗供應記錄和臺賬管理,規范疫苗使用管理。畜禽養殖場自購強制免疫疫苗的,要在當地區級獸醫主管部門進行備案。養殖場自購強制免疫疫苗只限自用,嚴禁以技術服務、推廣、代銷、代購、轉讓等名義進行變相銷售或經營。
 
    (三)推進“先打后補”。各區要進一步推進強制免疫“先打后補”工作。對豬口蹄疫全部實行“先打后補”,并逐步推動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芻獸疫疫苗、牛羊口蹄疫疫苗“先打后補”政策實施,實現養殖場戶自主采購、財政補助。確保強制免疫“先打后補”政策落地,對目前暫不符合條件的養殖場戶,繼續實施市級疫苗集中招標采購,并探索以政府購買服務的形式,有序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強制免疫工作。
 
    (四)加強技術培訓。市、區兩級獸醫主管部門要按照“逐級負責,分級培訓”原則開展動物防疫技術培訓,區級獸醫主管部門重點做好鄉鎮獸醫干部、村級動物防疫員和承擔強制免疫任務的社會化服務機構的免疫技術培訓。
 
    (五)規范免疫操作。實施強制免疫時,應督促指導相關人員規范落實人員物品出入場區清洗消毒等制度,免疫時應按照要求更換針頭,做好個人防護,嚴格遵守當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關規定
 
    (六)完善免疫記錄。鄉鎮畜牧獸醫機構、村級動物防疫員、養殖場(戶)要做好免疫記錄,確保免疫記錄與畜禽標識相符。養殖場(戶)要詳細記錄畜禽存欄、出欄、免疫等情況,尤其是疫苗種類、生產廠家、生產批號等。督促養殖場戶及時為所飼養的家畜佩戴二維碼耳標,不得對未佩戴二維碼耳標的家畜開具檢疫證明,進一步提升家畜掛標率。
 
    (七)落實報告制度。對疫苗采購和免疫情況實行月報告制度,春秋兩季集中免疫期間,對免疫進展實行周報告制度。出現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時,對緊急免疫情況實行日報告制度。各區要明確專人負責收集、統計免疫信息,按時報送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并及時報告免疫過程中發現的問題。
 
    (八)評估免疫效果。市、區兩級獸醫主管部門要加強免疫效果監測與評價工作,實行常規監測與隨機抽檢相結合,對畜禽群體抗體合格率未達到規定要求的,及時組織開展補免;對開展強制免疫“先打后補”的養殖場戶,要及時組織開展免疫效果抽查,確保免疫效果;對轄區內的動物疫病免疫副反應發生情況、免疫抗體水平不達標情況和免疫失敗情況應及時進行調查處理,并按規定報告我局。我局將組織定期檢查,視情況組織隨機抽檢,并通報抽檢結果。
 
    六、監督管理
 
    對拒不履行強制免疫義務、因免疫不到位引發動物疫情的養殖單位和個人,農業行政執法機構要依法處理,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各區要全面實行獸藥“二維碼”管理制度,加強對疫苗的質量追蹤和全程質量監管,嚴厲打擊制售假劣疫苗。
 
    七、經費支持
 
    (一)高致病性禽流感、牛羊口蹄疫、小反芻獸疫疫苗強制免疫疫苗經費按《廈門市農業局 廈門市財政局關于印發動物疫病防控財政支持政策實施方案的通知》(廈農〔2018)216號〕由中央、市、區三級財政按比例分擔;豬口蹄疫實施“先打后補”政策后,各區按規定自行采購豬口蹄疫儲備疫苗,所需經費由區級全額承擔。
 
    (二)各區領用的高致病性禽流感、牛羊口蹄疫、小反芻獸疫疫苗的配套經費按照疫苗招標價格和實際領取疫苗品種、數量及本級財政承擔的經費比例進行結算,實行年度清算制。豬口蹄疫疫苗配套經費按廈門市重大動物疫病強制免疫疫苗“先打后補”相關政策結算。
 
    (三)各級動物疫病防控經費應專款專用,不得擠占、挪用,對虛報冒領、擠占挪用的,要嚴肅處理。
 
    八、其他
 
    各區在做好強制免疫工作的同時,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統籌做好新城疫、狂犬病、豬流行性腹瀉等其他動物疫病的免疫工作。我省對家畜布魯氏菌病實行監測凈化措施,禁止對牛羊實施布魯氏菌病免疫。各區要加強監測,發現布病陽性畜應及時進行撲殺和無害化處理。


 
地區: 福建 廈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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