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衛生健康委(衛生計生委),自治區綜合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自治區衛生廳衛生監督所:
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的要求,自治區衛生健康委結合我區實際,制定了《2019年全區食品安全工作要點》,現印發給你們,請各地遵照執行。
2019年2月27日
2019年全區食品安全工作要點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新一屆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第一次會議精神,認真落實全國衛生健康工作會議和全區衛生健康工作會議精神,繼續加強能力建設,不斷完善工作程序、嚴格質量管理、發揮技術支撐作用,依法履職,切實做好衛生健康部門承擔的食品安全工作。
一、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加強食源性疾病監測
1.積極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按照《2019年全區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的要求,結合本地區實際,會同有關單位制訂各盟市的《2019年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其中,采集本地產樣品的數量不低于自治區監測方案規定任務量的60%。繼續爭取當地人民政府的支持,加快推進盟市疾控機構能力建設,力爭全區12個盟市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設備達標100%。在推進盟市食品安全能力建設的基礎上,以實驗室質量控制為抓手,強化考核,積極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提高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研判和信息通報能力。完成國家和自治區下達的食品安全風險監測任務,收集、匯總和分析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數據,及時發現食品安全隱患,保障人民群眾飲食安全和身體健康。
2.加強食源性疾病監測工作管理。2019年全區哨點醫院將繼續覆蓋每個旗縣(區)行政區域的所有醫院(與食源性疾病有關的醫院),繼續完善縣鄉村一體化的食源性疾病信息報告系統。配合國家扶貧工作,在貧困地區重點開展學校周邊小攤點、小餐飲的學生食源性疾病監測,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通報”。繼續加大力度協調醫療機構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按照各自承擔的工作職責,切實開展好食源性疾病監測工作,提高食源性疾病病因調查能力,及時上報食源性疾病報告,維護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
二、制修訂食品安全地方標準,開展食品安全標準跟蹤評價工作,做好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工作
1.繼續完善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工作。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規定,認真對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對自治區現行有效的食品安全地方標準進行清理,及時開展修訂或廢止工作。依法制定一批具有我區地方特色的沒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2.做好食品安全標準跟蹤評價工作。各盟市要按照國家衛生健康委的部署,結合自治區食品安全地方標準使用情況,會同有關單位制定各自的《2019年食品安全標準跟蹤評價工作方案》,認真落實好國家和自治區部署的食品安全標準跟蹤評價工作任務。
3.切實做好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工作。2019年繼續按
照《食品安全法》和國家衛生健康委的規定,嚴格落實鼓勵食品企業制定嚴于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和地方標準的企業標準。研究完善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管理制度,優化備案流程,繼續提升服務水平。并在自治區衛生健康委網站和盟市衛生健康部門網站上繼續及時公布企業標準文本,供大眾免費查詢。
三、開展食品安全宣傳活動
在國家衛生健康委的領導下,會同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做好2019年食品安全法宣傳活動,組織全區采取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廣泛宣傳衛生健康部門承擔的食品安全工作,普及食源性疾病防控知識,提高公眾食品安全意識。
四、探索衛生健康食品安全基層工作新模式
在國家衛生健康委的指導和幫組下,繼續貫徹落實《衛生計生基層機構食品安全工作指南》,積極學習和借鑒其他先進省市基層食品安全工作,樹立我區試點單位工作典型,適時在我區全面推開,提升我區基層食品安全工作能力,更好的履行衛生健康部門承擔的食品安全工作職責。
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的要求,自治區衛生健康委結合我區實際,制定了《2019年全區食品安全工作要點》,現印發給你們,請各地遵照執行。
2019年2月27日
2019年全區食品安全工作要點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新一屆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第一次會議精神,認真落實全國衛生健康工作會議和全區衛生健康工作會議精神,繼續加強能力建設,不斷完善工作程序、嚴格質量管理、發揮技術支撐作用,依法履職,切實做好衛生健康部門承擔的食品安全工作。
一、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加強食源性疾病監測
1.積極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按照《2019年全區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的要求,結合本地區實際,會同有關單位制訂各盟市的《2019年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其中,采集本地產樣品的數量不低于自治區監測方案規定任務量的60%。繼續爭取當地人民政府的支持,加快推進盟市疾控機構能力建設,力爭全區12個盟市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設備達標100%。在推進盟市食品安全能力建設的基礎上,以實驗室質量控制為抓手,強化考核,積極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提高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研判和信息通報能力。完成國家和自治區下達的食品安全風險監測任務,收集、匯總和分析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數據,及時發現食品安全隱患,保障人民群眾飲食安全和身體健康。
2.加強食源性疾病監測工作管理。2019年全區哨點醫院將繼續覆蓋每個旗縣(區)行政區域的所有醫院(與食源性疾病有關的醫院),繼續完善縣鄉村一體化的食源性疾病信息報告系統。配合國家扶貧工作,在貧困地區重點開展學校周邊小攤點、小餐飲的學生食源性疾病監測,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通報”。繼續加大力度協調醫療機構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按照各自承擔的工作職責,切實開展好食源性疾病監測工作,提高食源性疾病病因調查能力,及時上報食源性疾病報告,維護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
二、制修訂食品安全地方標準,開展食品安全標準跟蹤評價工作,做好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工作
1.繼續完善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工作。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規定,認真對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對自治區現行有效的食品安全地方標準進行清理,及時開展修訂或廢止工作。依法制定一批具有我區地方特色的沒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2.做好食品安全標準跟蹤評價工作。各盟市要按照國家衛生健康委的部署,結合自治區食品安全地方標準使用情況,會同有關單位制定各自的《2019年食品安全標準跟蹤評價工作方案》,認真落實好國家和自治區部署的食品安全標準跟蹤評價工作任務。
3.切實做好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工作。2019年繼續按
照《食品安全法》和國家衛生健康委的規定,嚴格落實鼓勵食品企業制定嚴于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和地方標準的企業標準。研究完善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管理制度,優化備案流程,繼續提升服務水平。并在自治區衛生健康委網站和盟市衛生健康部門網站上繼續及時公布企業標準文本,供大眾免費查詢。
三、開展食品安全宣傳活動
在國家衛生健康委的領導下,會同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做好2019年食品安全法宣傳活動,組織全區采取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廣泛宣傳衛生健康部門承擔的食品安全工作,普及食源性疾病防控知識,提高公眾食品安全意識。
四、探索衛生健康食品安全基層工作新模式
在國家衛生健康委的指導和幫組下,繼續貫徹落實《衛生計生基層機構食品安全工作指南》,積極學習和借鑒其他先進省市基層食品安全工作,樹立我區試點單位工作典型,適時在我區全面推開,提升我區基層食品安全工作能力,更好的履行衛生健康部門承擔的食品安全工作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