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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市2005年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長府辦發〔2005〕28號)

   2011-04-20 623
核心提示:根據國務院、省政府關于食品安全專項整治的安排部署,為認真落實《長春市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實施意見》,積極提升食品


根據國務院、省政府關于食品安全專項整治的安排部署,為認真落實《長春市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實施意見》,積極提升食品安全水平,結全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重點和整治目標

  著力圍繞食品源頭污染治理、生產加工、市場流通、餐飲消費四個重點環節,突出農村和城鄉結合部這一重點區域,以小加工作坊、小食雜店、小餐館、小屠宰點和無證照黑窩點為重點對象,糧、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產品、飲料、酒、兒童食品、保健食品等為重點品種,嚴厲打擊生產銷售假冒偽劣、有毒有害食品的違法犯罪行為。通過食品安全專項整治,使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違法犯罪活動得到有效遏制,大案要案得到及時查處,市場經營秩序明顯好轉,監管水平明顯提高,人民群眾食品消費安全感增強。

  具體目標是:2005年,新建標準無公害農產品生產基地50個,面積100萬畝;蔬菜農藥殘留監測平均合格率穩定在90%;按農業部〔2003〕274號公告規定,逐步消減甲胺磷等5種高毒有機磷農藥的使用;全面建立食品經營主體準入制度、食品市場巡查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食品企業信用分類監管制度等工作制度,工商所對轄區的食品市場開辦者和經營者的“經濟戶口”實施管理和實施巡查責任制達到95%以上;“12315”申訴舉報網絡受理的食品案件辦結率達到100%;各類綜合市場、專業市場、批發企業、商場、超市建立進貨檢查驗收制度、購銷臺賬制度、銷售食品質量承諾制度、流通環節食品退市制度等企業自律制度達到80%以上;其他食品經營戶建立上述自律制度達到50%以上;在各類綜合市場、專業市場、批發企業、商場、超市設立“12315”站(點)要達到75%以上;各類食品市場開辦者和經營者營業執照率達到100%,并做到亮照經營;全市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餐具消毒率達到100%;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五病”調離率達到100%;食品采購索證率達到100%;依法嚴厲查處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違法犯罪案件;全社會對食品安全的滿意度有所提高。

  二、主要任務及責任分工

  (一)整治食品源頭污染

  1.加強農產品生產基地建設與監管。一是嚴把農產品生產操作關,嚴格按照“無公害農產品生產技術規程”進行監管,提倡使用生物農藥、低毒低殘留農藥,杜絕使用違禁農藥。二是嚴把農產品上市質量關,進一步完善農業自檢體系。三是加快基地認定和產品認證速度。

  2.進一步加強農業投入品監管和技術培訓。一是開展農資打假,重點加大對種子的生產、流通環節質量監督管理和使用環節禁用農藥的監督力度。二是加快農資信用體系建設,大力發展各種信用中介組織,結合農資打假護農專項整治行動,推進農資企業誠信經營,引導企業加強自律。盡快啟動信用體系建設試點工作,推進整頓和規范農資市場秩序工作向縱深發展。三是加強農業投入品的安全使用技術培訓,提高農業投入品的使用技術水平。

  3.進一步嚴格規范市場準入制度。一是進一步擴大市場準入范圍。把無公害蔬菜市場準入試點,由原來的30個批發市場、超市和農貿市場,擴大到城區有一定規模的蔬菜銷售市場,最終實現無害化登市。二是完善各種制度。對地產蔬菜實行登記制度,對外進蔬菜建立備案制度,同時建立健全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制度、承諾制度和理賠制度。三是推進產銷銜接。實行市場準入的批發市場、超市、商場和農貿市場要積極采取與無公害農產品生產基地直接掛鉤的方式,直接進行產銷對接,建立長期穩定的供求關系,逐步完善產銷一體化的無公害農產品流通機制。

  4.完善檢測體系。按《長春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農業標準化工作的意見》要求,力爭通過3年努力,建立和完善市、縣、企三級農產品質量檢測體系。

  5.建立蔬菜質量定期監測制度。在配合農業部每年5次對大中城市蔬菜質量的例行監測以及省蔬菜質量安全例行監測工作的同時,開展基地和市場蔬菜質量季度、重要節日抽檢,并選擇適當的時機,將檢測結果在相關媒體上公布。

  市農委為責任單位,工商局、質監局、廣電局協辦。

  6.加大對農產品標準化生產示范區、無公害農產品和生產示范基地等周邊區域的監管力度,防止食品生產周邊區域的環境污染。加強對農產品標準化示范區、無公害農產品生產示范基地等周邊地域新建項目審批工作的監管,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三同時”制度。

  7.加強對有機食品基地的監管力度。繼續指導德惠市有機蔬菜生產的試點工作,指導基地嚴格按照有機食品的標準進行生產、銷售和全程紀錄,保證食品的安全質量。積極指導各縣(市)開發建設新的有機食品基地,并依照有機食品基地的環境標準對基地進行監測、評價和嚴格把關。

  市環保局為責任單位。

  (二)整治食品生產加工環節

  1.突出抓好重點品種、重點區域、重點企業的整治。開展全市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調查,建立和完善企業質量檔案。嚴厲查處奶制品、豆制品、水產品、酒、飲料、兒童食品和保健食品等7類食品生產加工過程中濫用食品添加劑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的違法行為。著力打擊城鄉結合部等監管薄弱地帶長期存在的食品制假售假行為。依法嚴懲長期不具備生產加工條件、無證無照、生產假冒偽劣食品的企業或窩點。堅決取締無證生產的小作坊,對有制假劣跡和質量不穩定的企業進行重點監管和整治,從嚴審查企業生產條件,督促企業嚴格按照標準組織生產。

  2.完善規章制度,強化日常監管。建立食品質量安全區域監管責任制;進一步完善預警制度、快速反應機制、獎勵舉報制度、行政轄區打假責任制、制假“黑名單”等五項執法打假制度;建立假劣食品召回制度;加快完善食品標準體系、檢驗檢測體系,建立人員資質審核、注冊管理制度;建立食品質量安全報告制度;做好食品質量安全宣傳和信息發布工作。

  3.深入推進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做好糖果制品等13類食品市場準入的宣傳和貫徹;加快肉制品等10類食品的市場準入工作進度;嚴格標準、嚴把發證審批關;加大無證查處力度。

  市質監局為責任單位。

  4.加強對畜禽屠宰、加工企業和肉品流通安全的監管。加快畜禽企業標準化建設由城區向各縣(市)鄉(鎮)延伸,嚴厲打擊私屠濫宰,制售“注水肉”和“病害肉”等違法行為;貫徹落實《畜禽產品檢驗合格證使用管理辦法》,建立完善肉品質量檢驗制度;推進肉品品牌專營店(柜)經營,建立健全肉品品牌專營店(柜)的標準,增加經營品種,提高經營質量,堅決取締無證經營;規范畜禽肉品貯藏冷庫,開展對肉品批發市場和白條羊的專項整治工作。

  市商務局、工商局按各自職責分工落實。

  (三)整治食品流通環節

  1.開展包裝食品集中整治。通過開展“六查六看”,加大檢查飲料、酒、奶制品、兒童食品、營養保健食品、豆制品、腌熏制品、調味品、罐頭、食用油等10大類食品,集中力量查處一批影響惡劣的食品假標識、假包裝、假商標案件,依法從重處罰;加強與名優食品生產企業開展聯手打假工作,做到扶優和治劣并舉。加大對包裝食品的質量檢測力度,重點檢驗強制性標準中影響人身健康安全的項目。完善包裝食品經營企業的經濟戶口檔案,按照A、B、C、D四個信用等級實施分類監管。

  2.開展農產品、水產品、畜產品集中整治。重點檢查糧食制品、肉類制品、蔬菜水果、水產制品、干制菌品等五大類食品。加大推進農產品、水產品、畜產品“廠場掛鉤”、“廠地掛鉤”制度的工作力度,監督食品經營主體嚴守質量承諾,引導有條件的市場完善檢測條件。積極督促大型畜禽屠宰加工和農產品經銷企業建立嚴格的進貨檢驗制度和必要的有害物殘留檢測設備,進一步完善委托檢驗制度,形成有害物超標食品市場退出機制。對使用劣質大米或變質糧食加工的糧食制品,以及使用各種變質原料、質量低劣原料和超標使用食品添加劑加工的農產品、畜產品、水產品及水發產品,農藥殘留超標的蔬菜和水果,非法使用保鮮劑加工的水果等,一經發現,要嚴肅查處,把好商品入市關口。

  3.開展重點市場和重點區域食品集中整治。重點檢查食品批發市場、商場、超市、城鄉結合部和農村集市。進一步加強對重點市場和重點區域的動態巡查,做到人員、區域、責任三落實,堅決取締無照經營行為;在重點市場和重點區域全面推行企業自律制度,尤其是健全和完善進貨檢查驗收、購銷臺賬制度,強化企業作為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意識。嚴格不合格食品的退市監管,依法責令企業停止銷售和追回不合格產品,完善相關的處置措施。切實保障國慶期間和2006年元旦、春節期間的食品安全,切實保障農村市場的食品安全,嚴厲打擊擾亂節日市場秩序和損害廣大農村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食品違法行為。

  市工商局為責任單位。

  4.加強對行業用鹽,小工業、畜牧業用鹽的監管,防止其沖銷民用食鹽市場。建立行業用鹽,小工業、畜牧業用戶銷售檔案,定期走訪檢查,定點布線監控。開展深挖窩點,清查落地私鹽行為,重點查處小包裝制假販假窩點,以及假冒小包裝袋和假冒防偽標志的來源。

  市鹽務管理局為責任單位。

  (四)整治食品消費環節

  1.開展審批及衛生許可證專項檢查。重點檢查衛生監督部門對食品衛生許可證的審批、發放、發證后監管等情況,規范食品衛生許可證發放、監督和檢查清理,查處違法行為,促進衛生許可證規范化管理。凡生產經營條件不符合要求拒不改正、或存在違法生產經營行為的要一律吊銷衛生許可證;超范圍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的,要立即收回衛生許可證,視整改情況重新核發衛生許可證;從業人員未經健康體檢和培訓的,要一律責令改正或停業整改,整改合格的方可繼續生產經營,整改不合格的要堅決收回衛生許可證。

  2.開展學校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工作。在全市學校食堂全面開展量化分級管理,重點進行量化評價、風險度與信譽度分級,10月底前頒發全市第一批A級標牌。縣(市)、區在同期內完成試點工作,到年底全部完成此項工作。

  3.開展小型餐飲單位整頓。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為期3年的食品衛生整頓工作,加強對衛生條件和衛生管理水平較差的小型餐飲業的管理,從衛生許可、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和完善衛生條件入手規范其經營行為。進行逐家逐戶的監督檢查、整頓驗收,并對驗收合格單位進行暗訪抽查,對驗收不合格的單位責令限期整改。

  4.開展對機關、企(事)業單位食堂、農民工和外來務工人員食堂的專項整頓,取締無證經營,規范生產經營行為,對達不到衛生標準的食堂限期改進,對在規定期限內拒不整改的,要堅決取締,最大限度降低食物中毒風險。

  市衛生局為責任單位,市建委、市教育局協辦。

  (五)嚴厲打擊違法犯罪行為

  各行政執法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對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食品、有毒有害食品、假冒偽劣食品的違法犯罪行為,要做到早發現、早控制、早查處,嚴格執行國務院《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對涉嫌食品犯罪案件及時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察,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市公安局要全力配合并保障相關部門的聯合執法工作。

  在食品安全專項整治中,要突出對兒童食品和農村食品市場的整治。質監部門要堅決遏制無證生產嬰幼兒奶粉配方奶粉的違法行為。工商部門要在“六一”兒童節前夕對兒童食品銷售網點進行一次全面清查,嚴防有害兒童身心健康的食品出售。在加大農村食品市場整治和監管力度的同時,要積極推進農村食品流通網和監督網建設,實施超市、放心店下鄉工程,分段監管,分片定責,發動群眾,群防群控。

  (六)完善食品安全長效機制

  繼續推進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認真做好德惠市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試點工作。逐步推廣食品企業生產經營檔案和食品安全監管信用檔案,建立食品安全信用基礎標準和信用證集、評價、披露、獎懲制度,強化食品生產經營者的責任意識和信用意識,發揮行業協會的自律作用和試點企業的示范帶頭作用。

  促進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建立食品安全信息通報制度,實現信息資源共享,各部門根據相關信息,及時反應,迅速消除食品安全隱患。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的公開發布制度,定期發布食品安全信息,運用市場機制,扶持規范生產經營企業,打擊違法企業,指導市民消費安全食品。根據各方信息,準確分析、評價食品安全形勢,完善食品安全評價體系。

  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為責任單位。

  建設食品安全技術平臺。完善食品衛生、質量的檢驗網絡,進一步加強現有食品檢測機構建設,逐步整合檢測資源,明確各食品安全檢驗、檢疫的職能,發揮現有檢測機構的效能。統籌協調做好抽檢工作,避免重復交叉抽檢,提高檢測結果的統一性和權威性,做到檢驗結果互認互通,質量信息共享公用。

  各相關部門為責任單位。

  三、工作步驟

  全市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大體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為動員部署階段。各縣(市)區、各部門要認真做好專項整治的動員部署工作。第二階段為組織實施階段。針對當前群眾在食品安全上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采取堅決果斷措施,全面開展整治工作。第三階段為總結驗收階段。市食品安全監管委員會辦公室要認真做好專項整治的總結驗收工作。

  四、有關要求

  (一)強化各級政府的職責。各級政府將食品安全專項整治作為當前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重中之重,建立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責任制,全面擔負起轄區范圍內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領導、組織和實施責任。要實現監管重心下移,狠抓薄弱環節,強化對城鄉結合部、偏遠地區和低消費群體聚居點食品生產秩序、市場流通秩序的監管,嚴厲打擊地下窩點,堅決取締無證經營。對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當地政府和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的責任。

  (二)抓好專項整治的部署落實工作。各縣(市)、區政府要在去年工作的基礎上,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完善2005年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對食品安全專項整治進行全面部署。要精心組織,狠抓薄弱環節,強化農村和城鄉結合部市場監管。要結合本地、本部門特點與實際,真抓實干,做到目標任務明晰,責任措施到位。

  (三)加強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協調。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涉及多個部門。各部門應按職責分工,建立協調機制,整合執法力量,推進綜合執法、聯合執法,形成統一、協調、權威、高效的食品監管機制。食品安全監管職能部門在各盡其職的同時,要加強溝通協作,做到共認或互認抽查結果,及時通報信息、提供線索,切實解決多頭執法、重復執法的問題。

  (四)強化行政執法部門監管責任。各有關職能部門要對本方案確定的任務、目標進行分解,認真抓好貫徹落實和督促檢查。對工作不力、消極應付甚至失職瀆職的,將嚴肅追究有關領導和責任人的政紀法紀責任。

  (五)加強食品安全的社會監督。切實加強對食品安全的輿論監督和群眾監督,努力營造人人宣傳有關食品安全、人人重視食品的社會氛圍。新聞媒體要大力宣傳有關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規,普及食品安全知識,提高廣大人民群眾的自我保護能力;大力宣傳食品放心工程實施情況和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所取得的成績;對生產銷售假冒偽劣、有毒有害食品違法犯罪行為予以曝光。

  (六)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整治綜合評價。市食品安全監管委員會要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督導組,圍繞工作指標的落實情況、食品市場的規范程度、宣傳工作成效、群眾滿意度等方面制定評價標準,對各縣(市)、區食品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綜合評價、通報,督促指導進行整改完善,保證我市代表吉林省順利通過國家組織開展的食品放心工程綜合評價檢查。



 
地區: 吉林 吉林市
標簽: 專項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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