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聚龍潭水庫飲用水水源保護管理,改善水庫上游及周邊的生態環境,消除集中式飲用水源地的環境污染及安全隱患,提高飲用水水源水質,確保縣城居民群眾飲水安全和身體健康,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及目標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保證飲用水質量、保障人民生活用水安全為目標,以改善水庫周邊臟、亂、差環境,消除水庫水源污染隱患為重點,綜合運用行政、法律、經濟等手段,對聚龍潭水庫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的違法游(漁)船、網箱養殖、周邊餐飲飯店及隨意私挖亂建、堆放傾倒垃圾、柴草、人畜糞便、蠶食林地等違法行為進行徹底清理,從源頭上防止水庫水源污染,形成水源保護長效管理機制,確保水庫水源水質。
二、清理范圍及重點
(一)清理范圍
聚龍潭水庫的水面、水庫沿岸及上游飲用水保護區域。
(二)清理重點
1、庫區水面。包括水面游船、網箱養殖以及其它直接影響水庫水質的水面活動。
2、水庫沿岸污染源。水庫周邊及上游開設的餐飲飯店、規模畜禽養殖以及其他造成水體污染的經營活動。
3、水庫周邊工農業設施、農業生產中農藥、化肥施用及群眾生活用水排污口、垃圾場、人畜糞便堆放等其他污染水體的活動。
4、對水庫周邊林地等生態環境人為破壞的活動。
5、未經審批的私挖亂建行為。
6、其他可能危害和污染水庫水質等行為。
三、職責及任務
為切實搞好清理整治活動,縣政府成立水庫飲用水水源保護清理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和監督工作。縣政府各有關部門及有關鄉鎮,要按照各自職責認真做好清理整治工作。具體職責任務是:
監察局:負責組織協調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地集中清理整頓工作,監督各成員單位切實履行職責,密切配合,認真開展工作,積極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水利局、聚龍潭水庫管理局:
1、加強縣城內供水水源建設,加強飲用水水源管理和保護,逐步改善群眾生產生活供水條件,保證城鄉居民飲用水安全。
2、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禁止設置排污口;禁止新建、改建、擴建地下水取水工程;禁止從事網箱養殖等水產養殖造成飲用水水體污染的活動。在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內,禁止從事旅游項目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飲用水水體的船舶活動;禁止傾倒生活垃圾、動物尸體、農藥瓶等廢棄物,指派專人定期到庫區巡查并清理,減少生活垃圾等對水源的污染。
3、加強水源地保護項目建設。
4、加強宣傳力度,引導公眾參與保護意識,并在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邊界設立明顯標識標志設施。
農業局:
1、加強對農資市場的管理,嚴格控制各種高毒、高殘留農藥、化肥進入農資市場,盡可能地減輕農業生產中施藥、施肥對水源地的污染。
2、大力推廣化肥、農藥使用技術標準化,大力發展生態農業,切實保護水源地水質。
林業局:
1、開展保護水源地周邊林地林木的宣傳教育活動,切實加強水源地周邊的林地林木的保護管理。
2、開展水源地周邊林地清理整頓,依法從嚴打擊破壞水源地周邊林地林木的違法行為。
牧業局:
加強對飲用水水源地周邊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規模養殖戶的監管,保障規模化畜禽養殖遠離水源保護區。
建設局:
嚴肅查處飲用水源地周邊未經規劃審批的建設項目,杜絕私搭亂建行為,嚴格控制水源地周邊審批建設垃圾場、化工企業等其他危害水源安全的項目。
國土資源局:
嚴控水源地上游建設用地審批,從嚴查處水源地上游未批先建、私挖亂采行為。
環境保護局:
1、禁止在飲用水源地內新建、擴建污染水資源的建設項目。
2、禁止向水域排放污水,拆除已設置的排污口;禁止堆置和存放工業廢渣、城市垃圾;禁止設置油庫;禁止可能污染水源的旅游活動和其他活動。
工商局:
查處和取締影響飲用水源地衛生和環境的經營業戶。
衛生局:
1、負責對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單位和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的產品進行衛生監督,加強對生活飲用水的衛生監測、檢驗和監督檢查。
2、參與對生活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的劃定和監督。
3、協助供水單位培訓供管水人員衛生知識,開展供管水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對生活飲用水生產經營單位進行衛生許可證及供管水人員健康培訓合格證的審批發放。
公安局:
積極配合集中清理整頓工作,嚴肅查處破壞水源地環境和資源的治安和刑事案件,從嚴查處清理整頓工作中出現的圍攻、謾罵、毆打等防礙執行公務的不法人員。
法院:
依法強制執行行政機關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對涉及水源地資源引起的訴訟,做到快立、快審、快結;對破壞水源地環境資源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檢察院:
積極配合相關部門開展集中整治活動,對于破壞水源地環境和防害管理工作等犯罪行為,積極提前介入,快捕快訴。
司法局:
宣傳和普及水法和水資源管理的法律法規,為集中清理整頓工作提供良好的司法調解等法律服務,依法維護水源地的管理工作。
信訪局:
1、定期組織開展涉及引用水水源地保護、使用、糾紛等方面信訪問題的排查化解工作,及時發現信訪苗頭隱患,將問題解決在當地,矛盾化解在基層。
2、認真接待涉及飲用水水源地保護、使用、糾紛等方面問題,及時協調、督促相關部門妥善處理。
3、加大關于飲用水水源地信訪問題處置力度,及時解決群眾合理訴求,避免引發越級訪和群體性事件。對突發性的重大水源地污染事件,及時啟動處置突發群體性事件工作預案,做好上訪群眾思想情緒安撫工作,維護我縣社會和諧穩定。
廣播電視局:
及時報道水源地綜合治理方面的各項活動,營造良好的宣傳輿論氛圍;定期播出關于保護水源地方面的宣傳內容,提高全民保護水源地意識;對違反水源地綜合治理的典型事件、案件在新聞節目中曝光,達到警示教育目的。
白泉鎮:
1、加強宣傳教育,增強村民保護飲用水水源意識。
2、加強城鎮規劃,把水源地治理保護納入百強鎮建設規劃。
3、加強村屯衛生整治,凈化上游河流。
四、 方法步驟
根據“政府組織、部門實施、各負其責、聯合執法”的原則,按照如下步驟實施:
(一)宣傳準備階段(2009年7月20日?7月30日)。
1、對所轄水庫飲用水源保護區內的旅游船舶、餐飲飯店、網箱養殖、私挖亂建、堆放及傾倒垃圾、柴草、人畜糞便、蠶食林地等情況逐一進行調查,詳細掌握保護區內違法行為情況,做好清理整頓準備。
2、召開各成員部門一把手及相關科室負責人的動員會議,安排部署清理整治工作,明確責任分工。要充分利用多種宣傳形式,大力宣傳保護水庫水源地的重要意義和提高飲用水水源水質、保障人民身體健康的必要性,營造輿論氛圍。
(二)清理整治階段(2009年8月1日?9月20日)。
對水庫飲用水源保護區內的違法行為進行全面清理整頓。各職能部門根據工作分工,依法對飲水水源保護區域內的違法行為進行處理,及時清理污染源,對不能及時清理的要限期整改,對整改期限內沒有完成整改要求的,要依法對責任人進行處罰并強制執行。
(三)總結驗收階段(2009年9月20日-10月15日)。
對清理整治成果進行全面檢查驗收。
(四)建立長效機制階段。
鞏固清理整治成果,建立相關對口業務部門不定期巡查監督管理與水庫管理局具體長期管理相結合的長效管理機制,及時嚴厲打擊違法行為,防止反彈。
五、幾點要求
(一)加強領導,強化責任。各部門、各單位要充分認識到本次活動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發揮職能作用,堅決防止走過場。各成員單位“一把手”是這次清理整治工作的責任人,要把這項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切實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確保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二)密切配合,加大力度。各部門、各單位要通力合作,主動配合,認真履行好各自職責,加大工作力度,集中領導、集中力量、集中精力、集中時間,采取堅強有力的措施,把各項工作抓緊抓好。要注重做好群眾的政治思想工作,防止出現群眾上訪等群體事件,確保清理整治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