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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2013年畜禽良種繁育體系建設及畜牧業優勢產業發展扶持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牧計字〔2013〕79號)

   2013-03-01 833
核心提示: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畜牧獸醫局、財政局,各地(州、市)畜牧獸醫局、財政局:  為做好2013年自治區財政支持現代畜牧業發展項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畜牧獸醫局、財政局,各地(州、市)畜牧獸醫局、財政局:

  為做好2013年自治區財政支持現代畜牧業發展項目的申報和落實工作,促進我區畜牧業又好又快發展,現將《2013年畜禽良種繁育體系建設及畜牧業優勢產業發展扶持項目申報指南》印發給你們,請按照相關要求認真組織編報。

  附件:2013年畜禽良種繁育體系建設及畜牧業優勢產業發展扶持項目申報指南

  聯系人:解曉鈺    朱黎

  聯系電話:0991-8552986    0991-2359305

  自治區畜牧廳     自治區財政廳

  2013年2月16日


  附件:

  2013年畜禽良種繁育體系建設及畜牧業優勢產業發展扶持項目申報指南

  為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強農惠牧政策,合理有效使用自治區財政支持現代畜牧業發展資金,確保畜牧業生產和畜產品供給平穩較快增長。我們按照資金整合、集中投入的原則,結合《新疆現代畜牧業第十二個五年發展規劃》及畜牧業優勢產業規劃內容,圍繞2013年自治區畜牧業工作重點,現提出如下項目申報指南:

  一、畜禽良種繁育體系建設及畜牧業優勢產業發展扶持項目

  (一)種羊場基礎設施改造建設

  為改善種羊場生產條件,提升種羊生產質量和供種能力,2013年計劃扶持20個種羊場進行基礎設施改造建設,自治區對每場建設補助40萬元。補助資金主要用于維修或新建配種站、藥浴池、剪毛棚、防疫欄等設施,以及育種器材購置。項目建成后,種羊場人工輸精技術全面普及,疫病綜合防治和機械化剪毛水平顯著提高,每場年新增種公羊出場500只以上。

  申報范圍:由自治區級、地(州)級種羊場申報。

  (二)生豬擴繁場建設

  為完善新疆生豬良種繁育體系,推進生豬品種換代升級,提高生豬產能,2013年計劃扶持10個生豬擴繁場建設,自治區對每個建設補助50萬元。扶持資金主要用于原種豬、二元種豬引種補助,以及保育設施建設。項目建成后,種豬生產能力明顯提高,每場年新增種豬出場1000頭以上。

  申報范圍:由自治區級種豬場申報。

  (三)家禽父母代種禽場建設

  為促進家禽產業發展,滿足禽產品市場供應,2013年計劃扶持10個父母代種禽場建設,自治區對每個建設補助30萬元。補助資金主要用于種禽引進、孵化車間改造和配套飼喂設施購置。項目建成后,家禽孵化能力大幅提升,每場年新增禽苗供應20萬羽。

  申報范圍:由自治區級種禽場申報。

  (四)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工程建設

  為加強新疆特有畜禽品種遺傳資源保種場、保護區建設,2013年計劃扶持12個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工程建設,自治區對每個建設補助20—30萬元。補助資金主要用于系譜檔案建立、地理標識牌(碑)、場(區)設施建設,開展品種資源數量、分布、原產地劃定等工作。項目建成后,保護品種種群數量要達到相應保種規模要求。

  申報范圍:保種場或保護區建設由各地根據品種資源分布情況及畜禽保種規劃進行組織申報。

  (五)畜禽品種培育

  為培育適應新疆生態環境的優質、高產畜禽新品種(新品系),豐富我區畜禽品種資源,根據《新疆畜禽育種十年計劃》,2013年計劃繼續對雪雞、半野血牦牛、多浪羊多胎新品系、也木勒白羊等18個畜禽品種選育及新品種(品系)培育項目進行扶持,自治區對雪雞、半野血牦牛培育項目各補助50元,其他培育項目每個補助20—30萬元。項目實施后,新品種(新品系)數量要達到相應 種群規模。

  申報范圍:由承擔雪雞、半野血牦牛、多浪羊多胎品系、阿勒泰羊與特克賽爾羊雜交品系、也木勒白羊、鵝喉羚馴養等畜禽品種培育任務的單位申報。

  (六)地方畜禽遺傳資源特色畜產品開發

  為引導地方稀有畜禽遺傳資源向規模化生產、產業化經營方向發展,實現以用促保,保用結合,提高其產品附加值,2013年計劃對羅布羊、巴爾楚克羊、葉城羊、吐魯番黑羊、新疆鵝、拜城油雞、和田黑雞、野迷離原雞等12個地方重點保護畜禽品種進行特色畜產品開發,自治區對每個項目補助20—30萬元,自籌資金不低于40萬元。補助資金主要用于分割包裝、保鮮冷凍、小型加工車間建設,產品質量認證、原產地認證、地理標識認證、產品宣傳推介、品牌創建等方面。項目實施后,開發品種應具備產品商標注冊證書、質量認證相關文件及證書、產品宣傳圖冊,并具有一定的銷售市場,每年要向社會提供一定數量的產品。

  申報范圍:由各地及自治區畜牧科學院根據實際情況組織申報。

  (七)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場(小區)建設

  為提高生豬標準化規模生產水平,2013年計劃扶持20個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場(小區)建設,自治區對每個建設補助20萬元。補助資金主要用于消毒、糞污處理、防疫等設施建設,配套水、電、路建設和圈舍改擴建等。項目建成后,生豬產能提高較為明顯,每場年新增出欄商品豬1000頭。

  申報范圍:由列入自治區級、地(州)級儲備項目的養殖場申報。

  (八)家禽標準化規模養殖場(小區)建設

  為提升家禽標準化規模養殖水平,2013年計劃扶持15個家禽標準化規模養殖場(小區)建設,自治區對每個建設補助20萬元。補助資金主要用于禽舍標準化改造及飼喂設施購置等方面。項目建成后,每場年新增禽蛋產量100噸,或新增出欄肉禽1萬羽以上。

  申報范圍:由伊犁州直、塔城地區、阿勒泰地區、博州、巴州、哈密地區、喀什地區、和田地區、克州等地(州)申報。

  (九)特種經濟動物發展

  為推動我區特色畜牧業發展,促進農牧民增收致富,2013年計劃扶持20個特種經濟動物養殖場,自治區對每個養殖場補助15—20萬元,其中昌吉州野驢、野豬養殖項目各補助50萬元。補助資金主要用于養殖場擴建及飼喂設施購置兩方面。項目建成后,養殖場要具備一定的存欄和出欄規模,能夠顯著提高農牧民收入。

  申報范圍:每地(州、市)限報3家。

  (十)馬、駝、驢奶產業發展

  為引導農牧民專業合作社、養殖企業發展馬、駝、驢奶產業,2013年計劃扶持15個馬、駝、驢奶養殖場,自治區對每個養殖場補助15—20萬元。項目建成后,養殖場達到一定的存欄規模,每年向社會提供馬、駝、驢奶30噸以上。

  申報范圍:由列入自治區級、地(州)級儲備項目的養殖場,以及其他具備條件的養殖場申報。

  (十一)定居牧戶養禽補助

  為推動牧業定居點家禽養殖,拓寬牧民增收渠道,2013年計劃繼續對重點牧區定居牧戶在定居點養禽進行補助,共補貼10個縣(市)。主要采取種禽場或合作社統一育雛、牧民散養兩階段養殖方式。由種禽場或合作社統一育雛(21天)后,供種到牧戶,每個牧戶平均飼養400羽。自治區對每羽雛雞補助5元,共補貼20萬羽,對每個項目縣補貼2萬羽,補貼10萬元。項目建成后,牧民每出欄1羽肉禽收益10元以上,戶均增收4000元以上。

  申報范圍:由伊犁州直、博州、昌吉州、克州、哈密地區、喀什地區各申報1個縣,塔城、阿勒泰地區各申報2個縣。2012年已實施補貼的縣(市)不再申報。

  (十二)牧業定居點畜禽集中養殖小區示范建設

  為轉變牧區生產組織方式,通過草畜聯營實現冬季集中舍飼養殖,2013年計劃扶持5個牧業定居點建設畜禽集中養殖小區,自治區對每個建設補助30—160萬元。項目建成后,項目區畜禽存出欄達到一定規模,定居養畜生產模式得到推廣。

  申報范圍:由烏魯木齊市、巴州、阿勒泰地區、塔城地區、昌吉州申報。

  (十三)畜禽養殖小區備案管理及種畜鑒定補助

  為正確評估我區畜禽標準化規模養殖水平、加強畜禽養殖小區動態管理,并對畜牧業良種補貼種畜鑒定進行補助,2013年計劃繼續對各級畜牧技術推廣部門進行工作經費補助。工作經費補助要專款專用,支出方向要合規合理,能夠提供有效憑證,并按期上報畜禽養殖小區備案管理相關材料。

  申報范圍:烏魯木齊市、克拉瑪依市、博州、吐魯番地區、哈密地區、克州10萬元,其它地(州、市)15萬元。

  (十四)畜禽標準化養殖技術指導(督導)員培訓

  為加快我區畜禽標準化規模養殖技術推廣,2013年計劃舉辦兩期畜禽標準化養殖技術推廣應用指導(督導)員培訓班,重點對地、縣級畜牧獸醫服務機構中具備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技術骨干進行培訓,共培訓100人。培訓經費要專款專用,支出方向要合規合理,并提供相關憑證。計劃培訓100人,培訓后學員能夠熟練開展畜禽標準化規模養殖技術推廣及其他各項工作。

  申報范圍:由新疆農業職業技術學院、阿勒泰地區畜牧學校聯合申報。

  二、申報要求

  (一)所有申報項目必須填寫《農業財政資金項目申報標準文本》,地(州、市),縣(市)財政、畜牧部門要對申報項目真實性進行核查。

  (二)申請補助資金在20萬元以上(含20萬元)的項目必須編制項目實施方案,并附相關附件及證明材料。附件應包含項目建設單位地理位置示意圖、總平面布局圖、現狀圖、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畜禽養殖小區備案表等。自治區將組織專家對項目實施方案進行審查論證(具體事宜另行通知)。已通過2012年評審的儲備項目不再審查,但要按照申報要求重新上報。

  (三)項目申報實行屬地管理、逐級上報,不得越級申報。具體申報工作由地(州、市)畜牧、財政部門統一組織。申報的項目要經過充分論證篩選,由當地財政、畜牧部門匯總后聯合行文(掛財政文號)報送自治區財政廳農業處(1份),畜牧廳計財處(1份)、畜牧處(1份)。項目實施方案和財政標準文本報畜牧廳畜牧處(一式5份)。

  (四)申報時間截至到2013年2月28日,超過申報時間的項目本年度不予安排。

  (五)申報項目必須嚴格按照自治區《關于印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新財預〔2011〕307號)要求進行績效評價管理,各地畜牧、財政部門要認真做好項目績效考核工作,并于9月30日前將績效評價報告上報自治區畜牧廳、財政廳。



 
地區: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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