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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進一步加強進出口乳制品及含乳食品檢驗監管的通知(國質檢食函[2010]第65號)【2016-07-21廢止】

   2010-07-28 864
核心提示:  各直屬檢驗檢疫局:  近日,有關部門相繼通報了陜西金橋乳業有限公司、上海熊貓乳品有限公司乳食品三聚氰胺超標事件。同時

  各直屬檢驗檢疫局:

  近日,有關部門相繼通報了陜西金橋乳業有限公司、上海熊貓乳品有限公司乳食品三聚氰胺超標事件。同時,2009年以來進口乳制品檢出各類問題358批,較2008年的205批明顯增多。為確保進出口乳制品與含乳食品質量安全,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加強進口乳制品、含乳食品檢驗監管

  (一)加強進口乳制品、含乳食品檢驗檢疫。要結合近年來檢出問題的情況進行風險評估,加強針對性檢測,確保進口產品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標準要求。

  (二)嚴格規范進口乳制品證書管理。各局要嚴格依照《關于規范進口乳制品衛生證書管理的公告》(總局2009年125號公告)的要求,不再接受3月1日后不能提供合格衛生證書的進口乳制品報檢。

  (三)完善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備案和進口商備案管理與信譽記錄。繼續落實食品安全法關于對進口食品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實施備案的要求,3月31日前上報第二批進口乳制品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信息;繼續落實進口商備案管理制度,建立進口商信譽記錄,并監督進口商建立和完善食品進口和銷售記錄,加強對有不良記錄進口商進口產品的檢驗檢疫。

  二、繼續加強和完善出口乳制品、含乳食品的檢驗監管

  (一)加強出口乳制品、含乳食品檢驗檢疫。在對出口乳制品、含乳食品實施批批檢測三聚氰胺(輸美產品尚須批批檢測三聚氰酸)的基礎上,結合本地實際與進口國家/地區的標準要求進行風險評估,加強對各類有毒有害物質的檢測,確保出口乳制品、含乳食品符合進口國家/地區的要求。

  (二)完善和落實出口乳制品、含乳食品生產企業與出口商信譽記錄,對有不良記錄的出口商和生產企業要適當加強其出口產品的檢驗檢疫。

  (三)繼續監督出口乳制品、含乳食品生產企業落實主體責任。要將發現的問題及時向地方政府進行通報,在地方政府的統一協調下積極推進出口乳制品、含乳食品生產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對進廠原輔料、生產過程及出廠成品實施全過程檢測監控,防止產品在任何環節受到的污染,確保產品符合進口方要求。

  三、及時處置發現的問題產品

  凡涉及進口乳制品、含乳食品的問題,要嚴格依照食品安全法有關要求實施監督處理,并報總局食品局;凡涉及出口乳制品、含乳食品的問題,要及時通報地方政府,并配合地方政府監督企業對問題產品實施召回、銷毀,確保問題產品不出境,相關情況及時報總局食品局。

  四、加強與地方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的溝通與合作

  主動聯系地方衛生、農業、技術監督、工商等相關部門,盡快建立健全適應本地實際的進出口食品安全合作機制,及時相互通報監管過程中發現的問題,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確保進出口食品安全。

  二○一○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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