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自治縣)衛生局、市衛生局衛生監督所、市內有關食品生產經營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衛生部《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辦法》和《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理順食品安全監管職能有關問題的通知》(渝辦發[2009]313號)要求,我局決定從2009年10月10日起,開始受理我市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現將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要求和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備案受理范圍
(一)在重慶市行政區域內,食品生產企業制定下列企業標準,應當在組織生產之前向市衛生局備案:
1、沒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或者地方標準的企業標準;
2、嚴于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或者地方標準的企業標準。
(二)集團公司所屬企業適用統一的企業標準的,可以由集團公司總部或者其所屬任一生產企業向市衛生局備案。該企業標準備案時,應當注明適用的各企業名稱及地址。
(三)委托加工或者授權制造的食品,委托方或者授權方已經備案的企業標準,受托方或者被授權方無需重復備案。但委托方或者授權方在備案時,應當注明受托方或者被授權方的名稱及地址。委托方或者授權方無相關企業標準的,以及受托方或者被授權方不執行委托方或者授權方標準的,受托方或者被授權方應當制定企業標準,并按照規定備案。
二、備案程序
(一)申請
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在組織生產之前,批準發布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后30日內,到重慶市衛生局衛生監督所申請企業標準備案并提交以下材料:
1、重慶市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登記表(一式二份);
2、企業標準文本(一式八份,封面蓋企業公章,其他頁面蓋騎縫章)及word電子版;
3、企業標準編制說明及word電子版;
4、相關的試驗驗證報告(原件);
5、工商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等相關資質證明(原件核對無誤后退回,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6、企業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身份及資質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原件核對無誤后退回,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7、企業標準審定紀要及審定人員名單(原件);
8、保健食品企業標準備案需提供國家有關部門批準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原件核對無誤后退回,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新資源食品企業標準備案需提供衛生部公告的新資源食品材料或者與衛生部公告的新資源食品具有實質等同性的相關材料;
9、其他材料。
(二)受理
重慶市衛生局衛生監督所收到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材料時,應當對備案材料的完整性和是否符合形式要求進行核對,并根據下列情況分別作出處理:
1、依法不需要備案的,應當即時告知當事人不需要備案;
2、提交的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規定要求的,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告知當事人補正;
3、提交的材料齊全,符合規定要求的,受理其備案。
(三)審核與備案
重慶市衛生局衛生監督所受理企業標準備案后3個工作日內將備案申請材料送交重慶市衛生局審核備案。
重慶市衛生局在收到備案申請材料后7個工作日內對備案材料進行審核,備案材料齊全并符合規定的,在備案登記表上標注備案號并在備案登記表和企業標準文本封面上加蓋備案章;不符合規定的,退還企業備案材料并書面告之理由。
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號編排格式為:50xxxx(四位順序號)S-xxxx(年代號)。標注的備案號和加蓋的備案章作為企業標準備案憑證。
(四)備案憑證發放和標準文本發送
重慶市衛生局衛生監督所應及時將備案憑證(備案后的企業標準文本及備案登記表)發放給備案申請人。
重慶市衛生局在發給企業備案憑證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在市衛生局網站(www.cqwsjds.com)上向社會公布備案的企業標準,并同時將備案的企業標準文本發送同級農業行政、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企業要求不公開涉及商業秘密的企業標準內容的,應當在備案時提出書面意見(但涉及食品安全相關的內容必須公開),并同時提供可向社會公布的企業標準文本。
三、備案標準的修改、修訂和備案手續的延續、注銷
(一)備案標準的修改
企業名稱、地址、企業標準批準發布人以及企業標準名稱、等發生變化,需對備案標準中非食品安全要求內容進行修改或補充的,企業應填寫《重慶市食品安全企業標準修改登記表》(一式二份),并攜帶原備案的企業標準文本和修改或補充后的新標準文本(一式八份)以及相關證明材料,到市衛生局辦理修改或補充手續。市衛生局審核合格的,注銷原備案的標準文本并對新標準文本進行備案,加蓋備案章。修改后的新標準備案號不變,并注明修改日期。
企業標準中涉及國家、行業、地方強制性標準要求的內容,修改時不得擅自改動;已采用國際標準的,修改時不得擅自降低其標準水平。
(二)備案標準的修訂
備案的食品安全企業標準經復審后,認為需要修訂標準中涉及食品安全要求內容或者修訂標準適用范圍的,應在在修訂后按標準備案程序重新申請備案并注銷原備案標準手續。
(三)備案手續的延續
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有效期為三年。有效期屆滿需要延續備案的,企業應首先組織對延續備案的企業標準進行復審,并在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重慶市衛生局衛生監督所申請企業標準延續備案并提交以下材料:
1、《重慶市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延續備案表》(一式二份);
2、原備案的企業標準文本(原件);
3、需延續的新企業標準文本(一式八份),封面蓋企業公章,其他頁面蓋騎縫章)及word電子版;
4、延續企業標準編制說明及word電子版;
5、企業標準審定紀要及審定人員名單(原件);
6、其他材料。
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延續備案程序參照標準備案程序執行。經企業組織復審、市衛生局審核,被確認繼續有效的企業標準,標準編號改變年份,標準備案號重新登記。
(四)備案手續的注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衛生局注銷企業標準的備案:
1、備案的企業標準有效期屆滿未辦理延續備案手續,市衛生局衛生監督所通知該企業并在市衛生局網站上公布,要求企業在10個工作日內辦理延續備案手續;企業在規定的期限內仍未辦理的,注銷其備案;
2、發現備案的企業標準弄虛作假的,注銷其備案;
3、修訂后的企業標準重新備案的,注銷其原標準備案;
4、企業申請廢止企業標準的,注銷其備案;
5、接到有關監管部門通報,企業沒有按照備案的企業標準組織生產,有關監管部門建議注銷備案的,注銷其備案。
市衛生局在注銷企業標準備案前3天,告知企業有聽證的權利。企業要求聽證的,市衛生局按規定組織聽證。
市衛生局在延續企業標準備案或者注銷企業標準備案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向社會公布延續或者注銷情況。
四、企業標準的審定
(一)審定方式和意義
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審定由企業負責組織,也可委托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行業協會或者其他技術機構負責組織,通過審定形成的審定紀要既是企業批準發布食品安全企業標準的技術依據,也是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的必備材料。
(二)審定內容:
1、食品安全企業標準與國家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符合性;
2、技術內容的先進性、合理性和完整性;
3、試驗方法的科學性;
4、檢驗規則的可操作性;
5、標準編寫與《標準化工作導則》GB/T1系列國家標準的符合性。
(三)提交審定的材料:
1、標準文本(送審稿);
2、標準編制說明;
3、規范性引用文件和參考資料;
4、試驗驗證報告;
5、企業實施該標準在設備、檢驗、管理等方面能力的說明等。
(四)審定人員
參加標準審定的人員應當具有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大專以上學歷和五年以上從事食品行業相關工作經歷,熟悉食品質量安全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強制性標準,掌握相關食品生產的工藝、技術要求和國內外該領域技術、標準發展的狀況。審定人員總人數不得少于5人,同一單位不得超過2人。直接參與食品安全企業標準起草的人員不得作為審定人員參加審定。審定人員組成審定專家組,實行組長負責制。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審定必須經專家組全體人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過。
(五)審定紀要
專家組應當根據審定結果填寫審定紀要,審定紀要包括:
1、審定情況:包括審定日期、地點、起草單位、組織審定機構、參加審定人員名單;
2、審定結論: 主要包括評價意見,主要修改意見和采納意見,標準文本送審稿是否符合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的規定,是否予以通過審定等內容。
(五)參加標準審定的人員在審定工作中應當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和嚴肅認真的態度,保證審定結果的正確性、合理性和科學性,并對審定結論負責。審定人員還應當保守標準審定活動中涉及的技術秘密和商業秘密。
五、企業標準的復審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業應主動對企業標準進行復審:
1、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地方標準發生變化時;
2、規范性引用文件中相應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作了修訂的;
3、企業生產工藝或者食品原料(包括主料、配料和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及配方發生改變時;
4、企業標準備案有效期屆滿需要延續備案的;
5、相關監管部門在監管中發現問題的;
6、引發社會公眾質疑的;
7、因其他同類企業標準原因引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時;
8、其他需要復審的情形。
(二)企業標準經復審后,應當按以下方式處理:
1、認為需要修訂的,在修訂后重新辦理備案;
2、認為無需修訂,向市衛生局或相關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或社會公眾說明理由;
3、在備案有效期屆滿,認為標準繼續有效,無需修訂的,于有效期屆滿前30日內,到市衛生局辦理延續備案手續;
4、認為需要廢止企業標準備案的,向市衛生局提交書面申請。
六、主要備案材料的要求
(一)企業標準備案登記表
1、企業必須認真填寫備案登記表,并由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簽署,加蓋企業公章;
2、企業應確保備案的企業標準的真實性、合法性,確保根據備案的企業標準所生產食品的安全性,并對其實施后果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二)企業標準文本
1、備案的企業標準,應當做到科學合理、安全可靠;
2、標準內容應當包括:終產品、食品原料中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重金屬、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限量規定,使用食品添加劑的品種、用量,食品生產經營過程的衛生安全要求,與食品安全有關的質量要求,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的營養成分要求,食品檢驗方法與規程,包裝、標識、貯存、運輸要求等;
3、企業標準的編寫應當符合GB/T1.1《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的要求。標準文本格式包括:標準封面、前言、首頁、中間頁和末頁;
4、企業標準的編號格式為:Q/(企業代號)(四位順序號)S──(年號)。
(三)企業標準編制說明
1、任務來源,制訂該標準的目的和意義,工作簡要過程。其中包括:調研、試驗、驗證、起草過程等;
2、確定依據,如技術指標、參數、公式、性能要求、試驗方法等統計數據,與有關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的關系;
3、企業標準制定過程和與相關國家標準、地方標準、國際標準、國外標準的比較情況;標準比較時有國家標準或者地方標準時,與國家標準或者地方標準比較;沒有國家標準和地方標準時,與國際標準比較;沒有國家標準、地方標準、國際標準時,與兩個以上國家或者地區的標準比較。
七、重慶市衛生局在辦理備案過程中不收取費用
八、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受理單位聯系方式
重慶市衛生局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處
聯系電話:023-67790660
重慶市衛生局衛生監督所
聯系電話:023-68811677
地 址:重慶市渝北區松石北路418號
郵 編:401147
電子信箱:cqshipinke@sina.com
查詢網站:重慶衛生監督網(www.cqwsjds.com)
附件:1.重慶市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登記表
2.重慶市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延續備案表
3.重慶市食品安全企業標準修改登記表
4.重慶市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審定紀要
5.重慶市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審定人員名單
6.重慶市食品安全企業標準編制說明(推薦用)
二○○九年十月十三日 附件下載.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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