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為充分發揮商標戰略在促進首都經濟發展方式轉變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提升本市商標注冊、運用、保護和管理水平,有效推動首都品牌經濟發展,制定本意見。
一、充分認識商標戰略對促進首都品牌經濟發展的重要意義
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創新型國家是國家發展戰略的核心和提高綜合國力的關鍵,國務院頒布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將知識產權戰略上升到國家戰略的高度。作為知識產權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商標戰略在建設創新型國家中的作用日益凸顯。商標作為創新成果轉化為商品走向市場的重要載體,是提升城市創新能力、促進城市品牌經濟發展的重要支撐。促進商標戰略實施與經濟社會發展深度融合是首都加快建立創新驅動的發展模式、建設中國特色世界城市的必然要求。隨著經濟的深入發展,商標已由區分商品來源的標志擴展成為企業信用的載體,成為企業形象和競爭力的象征,成為優秀企業走出國門、拓展國際市場的重要競爭手段。以商標注冊、運用、保護和管理為主要任務的商標戰略,對于推動首都企業提升自主創新能力、實現產品從價格競爭向品牌競爭轉變,具有重要意義。
近年來,本市以商標戰略的實施帶動企業自主創新意識的增強,以品牌經濟的發展帶動首都經濟的轉型發展,在擴大商標注冊量、培育高知名度商標、運用商標無形資產、發展品牌經濟等方面取得了積極成效。目前,北京市有效注冊商標395664件,位居4個直轄市首位,其中:中國馳名商標157件,位居4個直轄市首位;北京市著名商標559件、地理標志8件。本市商標戰略實施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成績,但也存在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注冊商標總量與首都總體經濟規模相比還有一定差距;企業運用、保護、管理商標的意識和能力還有待進一步增強,具有世界影響力的知名品牌數量還有待進一步提高;商標戰略對于促進首都品牌經濟發展的作用還有待進一步發揮。因此,需要進一步統一認識、完善機制、營造氛圍、加強保障,緊密圍繞首都經濟發展大局,深入實施商標戰略,全面推動首都品牌經濟發展。
二、明確實施商標戰略的總體要求和目標
實施商標戰略,要以提高首都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和區域經濟核心競爭力為目標,加快形成“企業主體、市場導向、政府推動、社會支持”的商標發展機制;大力加強商標品牌基地建設,重點培育優勢產業商標集群;積極培育“北京服務”、“北京創造”品牌,著力打造“品牌北京”,形成一批代表首都產業和區域優勢、代表北京企業形象和競爭力、具有世界影響力的馳名、著名商標;積極營造有利于商標培育發展的法制環境、政策環境和市場環境,全面提升城市品牌形象,推動品牌經濟聚集效應,促進首都經濟的轉型發展。
到2015年,要實現企業的商標注冊、運用、保護和管理能力全面增強,首都品牌自主化、高端化、集聚化、國際化程度顯著提高,商標戰略實施的法制環境進一步優化,政策保障機制進一步健全,工作推進措施進一步完善。商標戰略對經濟發展、文化繁榮和社會建設的促進作用充分顯現,在服務創新驅動中的地位更加顯著,與本市經濟社會發展政策的結合更加緊密,在提升首都經濟核心競爭力中的作用更加突出。
三、實施商標戰略促進首都品牌經濟發展的主要任務
(一)依托商標戰略帶動產業結構升級,服務首都經濟發展方式加快轉變。
根據首都產業功能定位,引導服務業企業通過商標授權許可,實施品牌連鎖經營,擴大市場份額,提升品牌知名度,推進首都服務業的集團化、規模化和品牌化發展,重點加強對商貿、旅游等傳統服務業,物流、會展等生產性服務業,文化、娛樂等新興服務業,地方特色字號等行業品牌的扶持。引導制造業企業通過實施子品牌戰略,細分市場需求,使品牌價值不斷延伸,實現由零散企業品牌向統一的戰略品牌群轉變。引導中小企業通過注冊培育自主品牌,擴大企業影響力,提升品牌附加值和競爭力。引導擁有知名品牌的企業通過控股、收購等方式進行品牌重組,促進企業品牌做大、做強。引導出口型企業進行商標國際注冊,在國際貿易中使用自主商標,擴大自主商標商品的國際市場份額,提升首都品牌的國際競爭力和影響力。
(二)打造自主創新品牌,服務首都創新驅動。
充分發揮商標在服務創新方面的載體作用,引導人才、資本、技術等創新要素向企業聚集。積極發揮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先行先試的優勢,開展對重大科技項目品牌的注冊、運用、管理和保護全流程服務,進一步增強其在打造自主創新品牌方面的示范引領作用,輻射帶動全市科技創新水平的提高。充分發揮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商標事務處理快速通道”的作用,為企業提供一站式、全方位、高質量的服務。組建科技創新企業的品牌戰略聯盟,通過產業鏈龍頭企業吸引專業化中小企業和名牌企業,以品牌資產進行重組兼并的模式,形成名牌產業鏈和名牌產業群,輻射帶動相關配套企業的品牌集群發展,擴大品牌經濟規模。
(三)積極培育文化品牌,服務首都文化創意產業發展。
充分發揮首都的文化資源優勢和獨特區位優勢,積極推動文化產業集聚區和文化創意產業基地的品牌建設,著力打造一批代表首都形象的文化品牌以及具有首都特色的文化產業集群品牌,使文化產業取得創新發展,不斷提升首都文化軟實力。加大對老字號企業在商標注冊、運用、管理和維權等方面的指導力度,鼓勵其運用商標戰略參與市場競爭,通過引導其實施特許經營、品牌合作等品牌發展戰略,提升老字號商標的品牌價值,促進老字號企業可持續發展。積極開展公共歷史文化資源商標的保護和調查摸底工作,推動區縣政府組織開展公共歷史文化資源商標注冊工作。市工商部門協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研究出臺《公共歷史文化資源商標注冊與保護目錄》,建立獎勵機制,制定鼓勵發展政策,大力推動公共資源商標注冊、防御性商標注冊與保護工作,引導文化資源有序發掘和利用。
(四)依托農產品商標和地理標志帶動農業產業結構調整,服務首都城鄉一體化發展。
指導農民專業合作社、涉農企業實施以農產品商標為核心的產業化經營模式,提高農民進入市場的組織化程度。依托集體商標帶動首都休閑農業、觀光農業、溝域經濟的發展,打造京郊特色產業品牌,促進都市型現代農業發展。引導和鼓勵地理標志產品證明商標的注冊,指導、幫助權利人完善技術標準、檢驗檢測和質量體系,切實保證地理標志產品的特色質量,加強對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使用情況的檢查,促進具有首都特色的自然、人文資源優勢轉化為品牌和市場競爭優勢,提升農產品附加值,帶動農業增產和農民增收。
(五)將商標戰略融入區域經濟發展大局,服務區域特色經濟發展。
支持各區縣將商標戰略納入區域經濟發展大局,圍繞區域發展戰略,積極做好商標戰略和區域產業政策、科技政策、貿易政策等的有效銜接。發揮商標在集聚要素、整合資源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把區域的資源和產業優勢轉變成品牌優勢。充分發揮馳名、著名商標的引領帶動作用,推動區域品牌經濟的整體發展。支持、推動區縣和企業爭創商標戰略實施示范區和示范企業,充分發揮其典型帶動作用。支持以商標為紐帶,促進優勢產業資源和無形資產的重組,形成區域商標整體競爭力。推動商標戰略的交流合作,使其成為推動企業發展和拉動區域經濟增長的重要推動力。
四、實施商標戰略優化品牌經濟發展環境的主要措施
(一)充分發揮企業在實施商標戰略中的主體作用,不斷提升企業運用、保護和管理商標的能力。
要引導廣大企業在經濟活動中積極培育、使用、發展自主商標,全面提升企業創立自主商標品牌的意識。進一步提高企業自我管理和商標保護水平,指導企業制定商標糾紛應對機制和預警制度。引導企業將商標品牌納入無形資產管理,促進商標品牌管理的制度化。幫助企業建立品牌管理制度,加強商標品牌的運營和管理,建立商標價值評估、商標信息檢索、商標市場調查、商標對外合作等管理制度,提高自我維權、防范風險和應對商標糾紛的能力。指導有一定規模的企業建立以主商標為核心、防御商標和聯合商標為保護性商標的商標防御系統。
(二)發揮行政服務職能,加強商標注冊指導和品牌培育工作力度。
加強在商標注冊環節的前端引導,引導企業以自主品牌開拓市場。推進實施“一村一標”、“一企一標”工程,爭取利用3年左右時間,使具有一定基礎的農村地區每個行政村都至少擁有1件農產品注冊商標;戰略性新興產業、文化創意產業、高新技術產業、現代制造業等行業中每戶企業至少擁有1件注冊商標。加強在商標運用環節的實時輔導,幫助企業解決在商標使用、管理、發展中存在的問題。繼續做好北京市著名商標認定、獎勵和保護工作,加強對知名品牌的培育和分類指導,建立北京市馳名、著名商標培育孵化庫。根據企業的發展階段和特點,有針對性地提出商標品牌發展建議,按照“積極培育、著力扶持、重點推薦”的原則分層次培育、扶持、壯大一批馳名、著名商標。
(三)積極發揮行業組織、中介服務機構和社會專業機構的作用,形成實施商標戰略的社會支撐。
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在商標信息交流,維護會員權益,培育和申請馳名、著名商標等方面的積極作用。支持商標協會、消費者協會以及相關行業協會搭建行業或專業服務平臺,提供有關商標和品牌推廣運營、維權投訴協調等服務。支持行業協會加強對商標代理組織和代理人的自律管理,建立信用記錄、信用等級評價和失信懲戒等監管制度,推動商標中介組織從單一的注冊服務向綜合全面的商標服務轉變。研究制定商標價值評估指導意見,推動出臺商標價值評估操作規范,提高評估公信度。積極發揮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專業機構在專家咨詢和理論研究方面的優勢,為商標戰略的實施提供專業指導和理論支撐。
(四)積極打造商標運行服務平臺,不斷完善商標的交易和評價體系。
整合現有資源,按照“立足首都、服務全國、面向國際”的原則,搭建集商標展示、商標事務咨詢、商標融資、商標交易和閑置商標轉讓等功能于一體的商標運行服務平臺,通過市場化機制,實現商標產業化運作,推動商標資產的合理流動與優化配置,進一步推動商標服務的市場化進程。建立統一、科學的商標評估標準和評估體系,引導企業通過商標權許可使用、參股控股、轉讓等方式開展經營活動,實現和提高商標的經濟價值和附加值;通過商標權質押,發揮商標權的融資功能,盤活企業存量資產;通過閑置商標的轉讓,實現商標資源的重新配置與整合。
(五)提升商標監管與執法效能,營造良好的知識產權保護環境。
進一步加大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力度,嚴厲打擊商標侵權假冒行為。構建商標保護長效機制,深入推行商標授權經營制度,逐步實現商標授權經營制度的信息化管理,引導市場經營單位完善內部管理和自律機制,從源頭遏止商標侵權行為的發生。探索建立區域商標維權投訴協調機制,保護本市企業在外省區市的合法商標權益。加強對國際和外埠知名品牌的行政保護,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強化工商、公安、海關、知識產權等行政部門之間的執法協作,形成統一協調的商標行政保護體制。加強行政執法與司法的銜接與協作,完善商標確權、授權程序,提高商標專用權執法水平。加大行政執法部門向刑事司法機關移送商標刑事案件的力度,加強行政執法部門與司法機關關于商標民事侵權案件執法標準與法律適用問題的溝通與協調。
五、建立健全保障機制,促進商標戰略實施與首都經濟社會發展的深度融合
(一)加強溝通協調,完善組織保障。
設立北京市商標戰略推進工作辦公室(以下簡稱辦公室,設在市工商局,市各有關部門為成員單位)。辦公室在首都知識產權戰略工作聯席會議指導下,統籌協調全市商標戰略實施工作,研究制定全市商標戰略實施規劃和政策措施,協調解決重大問題,綜合運用法律、經濟、行政、教育、宣傳等手段,為首都實施商標戰略、推動品牌經濟發展提供政策、資金、技術、人才等方面的保障。辦公室各成員單位要建立聯絡員制度并根據具體業務范圍和職責分工開展商標戰略實施工作。
(二)建立激勵機制,加強資金保障。
支持區縣政府繼續實施商標戰略獎勵和扶持政策,對符合首都產業政策的中國馳名商標、北京市著名商標、地理標志進行獎勵,對馳名、著名商標企業境外注冊商標、海外維權、收購海外商標等給予支持。鼓勵政府有關部門用好產業發展專項扶持資金,對實施商標戰略的企業給予支持,形成產業發展和品牌經濟的有機結合。
(三)加強交流合作,提升商標戰略實施的專業化水平。
加強部門間、區域間、國際間在信息交換、經驗交流、業務研討、專家咨詢等方面的合作,提升首都商標戰略實施和品牌經濟發展的專業化水平。依托本市知識產權資源優勢,大力培養、引進和使用商標專業人才,培養一批既熟悉國內外商標法律規則,又精通品牌經營運作和管理的高層次商標戰略人才。
(四)加強城市品牌的宣傳策劃,塑造首都品牌形象。
以知名企業品牌、商品品牌和公共歷史文化資源品牌為依托,建立城市品牌宣傳和推廣相結合的宣傳策劃工作體系。加強城市品牌傳播,打造一批以公共歷史文化資源商標為載體的“城市名片”,提高其知名度和影響力,豐富城市文化內涵,有效提升首都城市品牌形象。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1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