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省政府同意省建設廳、水利廳、經貿委、環保局等四部門《關于加強城市節約用水工作的意見》,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二○○三年一月二十二日
關于加強城市節約用水工作的意見
我省是嚴重缺水的省份之一,人均水資源量是全國人均占有量的1/3,隨著經濟發展和城市化進程的加快,特別是持續幾年的干旱,使城市缺水問題尤為突出。當前,相當部分城市水資源短缺,城市缺水范圍不斷擴大,缺水程度日趨嚴重;與此同時,節水措施不落實,用水浪費和對水資源綜合利用不夠等問題也比較突出。為進一步加強全省城市節約用水工作,提高城市用水效率,緩解水資源供需矛盾,滿足小康社會用水的需求,現就加強城市節約用水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城市節水的重要意義
按照黨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要求,全省經濟和城市建設將進入持續快速發展階段,城市用水需求將不斷增加,水資源可持續利用已成為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的戰略問題。解決城市缺水問題,直接關系到人民群眾的生活、社會的穩定,關系到城市的可持續發展,也關系到我省現代化建設的長遠發展。為此,各級政府要予以高度重視,要把搞好城市節水工作作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精神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實際行動,采取切實有力的措施,認真做好城市節水工作。
二、指導思想與目標
城市節水工作的指導思想:堅持“開源與節流并重、節流優先、治污為本、科學開源、綜合利用”的方針,以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支持和保障城市經濟的可持續發展,為城市建設和人民生活提供安全可靠的供水保障。
城市節水工作的總體目標:“十五”期間,新增工業用水量的一半靠節水解決,實現年節水量2.5億噸;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萬元工業增加值取水量達到全國先進水平;城市生活用水實現年措施節水1億噸;管網漏失率、中水回用率和節水型器具使用率達到全國先進水平;缺水城市普遍實行雨水收集利用;沿海城市海水淡化利用取得突破性進展,實現城市用水與城市供水基本平衡。
三、加強城市節水管理的主要措施
1.統籌規劃,合理利用水資源。各市要結合本地區實際,盡快制定城市節水和水資源綜合利用規劃。規劃應包括節水目標、節水措施及節水技術、污水再生利用、雨水和海水資源利用、城市地下水開發利用和保護等內容。城市節水和水資源綜合利用規劃要納入城市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并制定年度實施計劃,采取行政、經濟等措施加以落實。
2.加強用水定額管理。繼續實行《城市計劃用水指標證》制度。對所有的用水戶都要按定額,科學合理地下達用水計劃;對居民用水全部實行定額管理,每戶每月為6至9立方米。對超計劃、超定額用水的居民和單位,城市節水行政主管部門按有關規定加價收費。使用自備水源的企事業單位、機關團體超計劃用水,按累進加價辦法加收水資源費。各市可根據本地區情況,按照不同季節,制定具體的加價和加收資源費標準。
3.加大非傳統水資源開發利用力度。缺水城市要充分利用雨水資源,利用現有的池塘、井、窖、廢礦井儲水;新建、擴建、改建的工程項目具備條件的單位,要配套建設雨水收集利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使用。用積蓄的雨水,替代非生活用水。
各市在規劃建設污水處理設施的同時,要配套建設中水回用設施;已建成的污水處理廠,沒有中水回用設施的,要做出建設計劃,逐步配套增建。城市規劃區內新建或現有2萬平方米以上的賓館、飯店、公寓等建筑,3萬平方米以上的寫字樓和大型綜合性文化、體育設施,3萬人口以上的住宅小區,都要建設中水回用設施。企事業單位自建的中水回用設施,自產自用有余的,允許對外出售。
沿海缺水城市要積極開發利用海水資源。工業冷卻水、企業、機關、居民廁所沖洗用水等應研究直接利用海水;科技、城建、環保等部門要密切配合,搞好海水淡化處理利用的科技攻關,在認真試點的基礎上逐步推廣應用。
4.加快城市供水管網技術改造,降低管網漏失率。各市要對供水管網進行全面普查,建立完備的供水管網技術檔案,制定管網改造計劃。對運行使用年限超過50年,以及舊城區嚴重老化的供水管網,要在2005年前完成更新改造。允許將管網改造資金計入水價,對水價中收取的管網改造資金,有關部門要加強審計檢查,保證專款專用。
5.強制推廣應用節水型用水器具。各市要制定并推行節水型用水器具的強制性標準,積極推廣節水型用水器具的應用。所有新建、改建、擴建的公共和民用建筑必須使用節水型器具。對使用不符合節水標準的用水器具及達不到節水標準的,不允許竣工驗收,供水部門不予供水。各單位現有房屋建筑中安裝使用的不符合節水標準的用水器具,必須按節水管理部門下達的改造計劃,于2005年以前全部更換為節水型器具。要制定政策,鼓勵居民家庭更換使用節水型器具,盡快淘汰不符合節水標準的生活用水器具。要實行節水器具和設備推廣技術認證制度,未經認證的節水器具和設備不得使用。
6.加強城市水資源的統一管理。重點加強地下水資源開發利用的統一管理。各市跨地區調水和改變用水用途必須上報省政府批準后施行。停止城市自來水可供區域內的各種自備水源的審批。對原有的自備水源要提高地下水資源費征收標準,逐步遞減取水許可量。地下水已嚴重超采的城市,要采取有力措施壓減地下水取水單位和取水量。因地下水資源超采出現大范圍地面沉降或海咸水倒灌的城市,要劃定超采區范圍,向社會公布,并規劃建設替代水源和地下水人工回灌的工程。
7.科學調整水價,促進節約用水。要認真貫徹國務院有關水價改革的政策,加快城市水價改革步伐,盡快理順供水價格,建立激勵節約用水的科學、完善的水價機制。要結合本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和水資源的供求情況,盡快制定水價調整方案,要按照城市供水和污水處理的價格管理權限,本著保本微利的原則調整城市供水價格和污水處理費標準。城市居民生活用水要適時推行階梯式水價,有條件和缺水嚴重的城市要實行季節水價。要通過制定合理的價格體系,鼓勵使用中水、海水、雨水等符合標準的非傳統水資源。任何部門不得擅自減免城市污水處理費。對各級政府及主管部門委托自來水公司隨水費收取的污水處理費,免征增值稅。
四、加強領導,狠抓落實
各級政府要切實加強對城市節水工作的組織領導,把這項工作納入城市政府的重要議事日程,認真執行節水及水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各市政府的主要領導要對城市供水、節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負總責,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分工抓好城市節水工作。
水利部門要認真履行統一管理全省水資源,擬定水資源保護規劃,編制節約用水規劃職能,研究制定流域和區域水資源規劃,抓好城市地下水資源開發利用和城市水資源的統一規劃和管理;城建部門要以創建節水型城市為目標,抓好《城市計劃用水指標證》制度的貫徹實施,認真落實節水工作“三同時、四到位”,組織非傳統水資源的開發和利用,對城市供水節水工作實行行業管理,編制枯水期及連續枯水期供水應急預案,提高城市供水保證率;經貿部門要加大國家有關工業節水技術政策和技術標準的貫徹執行力度,制定工業用水及主要產品單位定額并監督管理,建立健全工業節水激勵機制及保障體系;環保部門要按照有關規定組織編制水污染防治規劃,劃分水功能區,確定污染物排放容量,實行水污染物總量控制;財政、物價部門要按照國家有關水價改革的精神,認真做好水利工程供水價格、城市供水價格、水資源費、中水價格和污水處理費改革工作;各新聞單位要開展廣泛、深入、持久的宣傳教育,使全民掌握科學的水知識,樹立正確的水觀念。各有關部門要定期研究和及時解決城市節水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問題,把城市節水工作落到實處。
遼寧省建設廳
遼寧省水利廳
遼寧省經貿委
遼寧省環保局
二○○二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