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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快推進出口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建設工作的實施意見(泉政辦〔2010〕74號)

   2011-05-19 869
核心提示: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管委會,市直有關單位:  我市農業資源豐富, 農業基礎條件較好,特別是蘆柑、茶葉等創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管委會,市直有關單位:

  我市農業資源豐富, 農業基礎條件較好,特別是蘆柑、茶葉等創匯農業發展迅速,已成為我市出口創匯的一大亮點。近年來,根據國家質檢總局等有關部委關于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和部署,我市積極探索在出口茶葉、蘆柑、蔬菜、食用菌基地實行備案管理,備案基地已超過12 萬畝,年出口額超過1.5 億美元,其中安溪縣已于2009 年率先開展出口茶葉質量安全示范區的建設工作,并取得初步成效,有力地促進了全市出口食品農產品安全管理上新水平。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出口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建設的意見》(閩政辦〔2010〕38號)精神,經研究,為在全市大力推進出口食品農產品安全示范區建設,并重點推進安溪縣茶葉示范區、永春縣柑桔示范區建設。特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總體要求,建立“政府主導、部門聯動、企業首責、行業自律”的工作機制和適應國際市場需求的現代食品農產品生產方式及質量安全公共管理體系,大力推行農業區域化管理,推動我市食品農產品種植基地實現“科學化、集約化、標準化”,保障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提升食品農產品在國內、國際市場的競爭力。

  二、工作目標

  (一)安溪縣茶葉示范區要在試點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大推行范圍,力爭3年內全面建成;永春縣可先選擇1個果園場和1家出口包裝企業作為試點,然后逐步推開,力爭3年內全面建成;其他縣(市、區)可選擇當地“名、特、優”食品農產品,逐步建立質量安全示范區。

  (二)力爭3年內,通過示范區建設,建立較為完善的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公共管理體系,農業投入品安全得到有效控制,種植環境符合安全要求,企業質量安全自控能力明顯提升。

  (三)力爭3年內,通過示范區建設,帶動我市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整體水平明顯提升,并培育一批龍頭、品牌企業。

  三、領導機構和工作職責

  (一)領導機構

  為加強對我市出口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建設工作的指導,決定成立泉州市出口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建設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陳榮洲 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副組長:黃文成 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

  成 員:鄭志雄 泉州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局長

  趙 勇 晉江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局長

  許克忠 福建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石獅辦事處主任

  傅天富 市財政局副局長

  何長龍 市農業局副局長

  鄭金福 市外經貿局副局長

  莊 慧 市環保局副局長

  黃寶壁 市工商局局長助理

  單新民 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副局長

  吳冠成 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副局長

  張炯鋒 農業發展銀行泉州市分行副行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在泉州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辦公室人員名單如下:

  主 任:鄭志雄(兼)

  副主任:何長龍(兼)

  肖燕茂 泉州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副局長

  王金章 安溪縣政府副縣長

  余永堅 永春縣政府副縣長

  成 員:許端鳳 泉州檢驗檢疫局安溪辦主任

  曾良煥 泉州檢驗檢疫局永春辦主任

  呂國榮 泉州檢驗檢疫局動植食科科長

  莊秋月 市財政局政法科科長

  陳欽地 市農業局農安站站長

  陳祖陽 市外經貿局外貿科科長

  馬小軍 市環保局法規宣傳科科長

  肖朝暉 市工商局市場科科長

  陳朝旭 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綜合科科長

  鄭添壽 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監督科科長

  林翠云 農業發展銀行泉州市分行客服科科長

  安溪縣在已成立出口茶葉質量安全示范區領導機構、制定方案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具體實施方案;永春縣應結合實際情況,盡快成立出口蘆柑質量安全示范區領導機構、制定具體實施方案。

  其它縣(市、區)參照執行。

  (二)工作職責

  1.領導小組工作職責

  ①負責組織領導出口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建設推進工作。

  ②研究制定支持出口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建設的相關政策措施,加大出口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的對外宣傳力度,提高我市食品農產品在國際、國內市場形象和美譽度。

  ③負責協調出口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建設推進過程中需要解決的重大問題。

  2.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①制訂示范區建設規劃和配套規章制度。

  ②協調示范區建設的進程及日常事務,安排部署階段性工作。

  ③對示范區的各職能部門履行職責情況適時進行考核。

  (三)各職能部門職責

  農業部門:負責植物及其產品原料種植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管及疫情檢測防控,規范農業投入品使用,組織制定農產品安全地方標準。

  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負責出口食品農產品生產企業、原料種植的注冊、備案管理和出口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指導出口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建設。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食安辦):負責食品農產品安全監管的綜合協調。

  環保部門:負責種植環境的監管。

  外經貿部門:指導、協調食品農產品拓展國際市場及規范外經貿流通秩序。

  工商部門:負責農資市場經營行為監管。

  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負責組織協調并依法查處違反標準化、計量、質量等法律法規的行為。

  農發行:負責對示范區內企業擇優信貸支持。

  食品安全事故的查處和初級農產品食品安全信息的發布,按照《食品安全法》有關規定由有關部門依法辦理。

  四、工作任務及工作分工

  在示范區建立“1種形式+4個體系”的出口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區域化綜合管理模式,即推行“以加工企業為龍頭、以農業合作組織為載體、以種植基地為基礎、以標準為核心”的現代農業生產加工組織形式,建立健全政府質量安全公共管理體系、企業質量安全控制體系、風險預警與快速反應體系、技術服務支撐體系。

  (一)推行現代化農業生產加工組織形式

  安溪茶葉示范區、永春柑桔示范區要充分發揮龍頭企業的作用,實行加工企業、基地開展農業合作,實施以“公司+基地+標準化”為主體的生產組織形式,指導示范區基地建立統一管理制度,統一推薦肥料使用、統一病蟲害防治、統一農殘檢測,促進食品農產品生產企業向規模化、集約化、標準化方向發展。(由農業部門負責,出入境檢驗檢疫、外經貿等部門配合)

  (二)完善政府質量安全公共管理體系

  1.完善農業投入品使用準入監管制度。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針對示范區的產品特點,建立農業投入品公告制度。定期公布并明示示范區允許使用、禁用或限用的農業投入品目錄。建立示范區農業投入品市場準入制,制訂《示范區準用農業投入品銷售專營企業登記備案管理辦法》,對農業化學投入品專營店實行登記管理。組織對示范區生產中農業投入品使用監督檢查和抽查,依法對農業投入品進行質量安全檢查,杜絕使用禁用農藥的行為。對私自銷售和使用禁用農藥化學投入品的單位和個人予以依法懲處。(由工商部門負責,農業等部門配合)

  2.完善疫情疫病防控制度。實行科學防治,調查示范區內發生有害生物種類、發生情況,并制定監測計劃及綜合防治措施等。開展種植基地疫情疫病檢測,落實防疫制度。(由農業部門負責,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配合)

  3.完善環境檢測和治理制度。定期對示范區的土壤、大氣、水源進行檢測評估,制定實施種植環境土壤、水質及大氣的檢測計劃。(由環保部門負責,農業部門配合)

  (三)完善加工企業和初級農產品生產者質量控制體系

  1.完善原料環節控制。制定實施種植基地實施良好農業規范(GAP)推行計劃及種苗管理規范。(由農業部門負責,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配合)

  鼓勵基地應用新品種、新技術、新肥料、新農藥、新機具,提高生產管理技術和病蟲害防治水平。(由農業部門負責,出入境檢驗檢疫、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配合)

  鼓勵申請注冊地理標志證明商標、集體商標,實施地理標志保護和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保護。(由農業、工商、質監部門負責,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配合)

  2.完善加工環節控制。指導加工企業應用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HACCP)原理,對生產全過程進行無縫隙的安全控制;鼓勵加工企業通過國內外知名認證機構的管理體系認證和產品認證,提高市場認可度。(由質監、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負責)

  3.完善質量追溯管理。指導種植基地及出口加工企業建立從田間到成品的質量追溯制度,追溯鏈節環環相扣。(由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負責,農業部門配合)

  (四)完善風險預警與快速反應體系

  1.建立風險信息舉報、收集、研判、預警制度及質量安全信息互通制度。及時掌握農產品食品質量安全隱患,各監管部門要互通監控結果和質量安全信息,定期進行風險分析,對重大質量安全隱患及時發布預警通報。(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農業、出入境檢驗檢疫等部門根據各部門職責分工負責)

  2.建立質量重大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對于發生嚴重問題的區域或企業,根據預警信息, 各相關單位和部門通過聯席會議制度,立即啟動追溯程序,聯合研究應對措施,有效控制突發事件的發生、發展。(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農業、出入境檢驗檢疫等部門根據各部門職責分工負責)

  (五)完善技術服務支撐體系

  1.繼續加大對安溪國家級茶葉重點實驗室的建設力度,引進高端設備及人才,不斷擴大檢測項目、提高檢測準確度、縮短檢測周期,充分發揮政府實驗室的作用。同時幫助企業實驗室提高檢測水平,以提升企業自身的自檢自控能力。(由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負責)

  2.規范認證市場,促進認證機構和認證咨詢機構提高服務水平和服務質量,提高出口食品農產品認證的有效性。(由質監、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負責,農業等部門配合)

  3.密切跟蹤國外食品農產品法規、標準動態,并及時告知企業,指導企業做好國外官方符合性評價。(由農業、外經貿、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分工負責)

  4.舉行專家講座、培訓,為示范區基地病蟲害控制、化學投入品使用和加工企業質量安全控制提供技術指導和服務。(由農業、外經貿、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分工負責)

  五、工作要求

  (一)加大財政金融扶持。各地要設立專項資金扶持出口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建設,安溪縣、永春縣設立配套資金用于示范區標準化推廣、企業自控能力提升,實驗室建設、人員培訓等方面支出。對示范區建設突出的企業、農業合作組織予以獎勵、各部門要積極爭取國家相關政策,對示范區內的企業、基地予以扶持。

  (二)加強宣傳培訓。各級示范區領導小組應加大出口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建設的對外宣傳力度,提高泉州食品農產品在國際、國內市場形象和美譽度。普及食品農產品從業人員的質量安全意識,加強對基地、企業管理人員的講座,組織專家實施現場技術指導。

  (三)強化工作制度。為保障示范區建設的有效運行,各級示范區工作領導小組,尤其是安溪縣、永春縣應組織制定相配套的工作制度、工作計劃、工作規范和監督制度,每年11月市示范區工作領導小組將按照《出口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考核管理辦法》,組織開展示范區建設情況的督查考核,以確保示范區建設進度。

  (四)落實優惠措施。檢驗檢疫部門對示范區內企業食品農產品出口優先提供直通放行、綠色通道、快速檢驗檢疫等便捷措施。

  (五)加快工作進度。安溪出口茶葉質量安全示范區建設要在原有先行一步的基礎上加快進度,2010年全面推開,爭取2011年通過示范區建設驗收;永春出口蘆柑質量安全示范區2010年開始推行,2011年全面推開,2012年通過示范區建設驗收。

  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地區: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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