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市、區)衛生局,自治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各監測醫院:
為做好2013年廣西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根據《衛生部等七部門《關于印發2013年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的通知》(衛辦監督發〔2012〕131號)、《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衛生部門2013年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監測任務分配表的通知》(衛辦監督函〔2012〕1040號)的要求,我廳組織制訂了《2013年廣西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承擔2013年監測任務技術機構的組織管理,協調當地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協助監測人員進入食品生產、流通以及餐飲服務場所采集樣品和收集相關信息,落實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經費,確保監測任務的落實,并根據本方案結合本地區食品安全領域的突出問題,制訂本地區監測方案。承擔監測任務的技術機構要加強計劃實施中的組織管理和質量控制,并按計劃要求及時上報監測數據。各級監測技術機構和衛生行政部門要定期及時向當地食品安全辦公室和政府主管領導及時報告當地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結果。
廣西壯族自治區衛生廳
2013年3月15日
附件
2013年廣西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實施方案
為貫徹《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管理規定(試行)》等法律法規,根據衛生部等七部門《關于印發2013年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的通知》(衛辦監督發〔2012〕131號)、《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衛生部門2013年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監測任務分配表的通知》(衛辦監督函[2012]1040號)的要求,結合我區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一、目的
了解廣西食品中主要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的污染水平和趨勢,確定危害因素的分布和可能來源,分析廣西食品安全狀況,及時發現廣西的食品安全隱患。評價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污染控制水平與食品安全標準的執行效力,為開展食品安全風險評估與預警、制(修)訂食品安全標準和采取有針對性的監管措施提供科學依據。
二、監測內容
(一)食品污染物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監測。
該項監測包括常規監測、專項監測和放射性物質監測。
1.常規監測:對11類食品中有害元素、真菌毒素、農藥及殺蟲劑殘留和有害物質等55項指標進行監測。
2.專項監測:對11類食品和相關產品中有害元素、生物毒素、農藥殘留、禁用藥物、食品添加劑、非法添加物質和包裝材料遷移物等58項指標進行監測。
3.放射性物質監測:對在建核電站周邊開展8類23種食品11個放射性核素項目進行監測。
(二)食品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監測。
該項監測包括常規監測、專項監測。
1.常規監測:包括12類食品中衛生指示菌、食源性致病菌、病毒和寄生蟲等16項指標。
2.專項監測:包括城市流動早餐點相關微生物指標的監測。
(三)食源性疾病監測。
食源性疾病監測包括食源性疾病主動監測、疑似食源性異常病例/異常健康事件監測和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報告三類。食源性疾病主動監測主要有哨點醫院監測、實驗室監測和流行病學調查三部分內容。疑似食源性異常病例/異常健康事件監測對象是食品相關異常病例和異常健康事件。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報告對象是所有調查處置完畢的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事件。
2013年廣西國家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見附件1,自治區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見附件2。
三、監測方法
(一)監測點的定義。
指根據我區的行政區劃,在食品污染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監測工作中采集監測樣品的縣(市、區)。
(二)監測點的確定。
各監測點承擔的監測項目和樣品數量應綜合考慮所在區域的人口數量、地域特點、食品生產和消費情況等因素科學確定。常規監測項目的監測點、采樣點和采樣時間應當相對固定。原各地申報確定的1986個采樣點繼續沿用。
(三)樣品數量的確定和采樣要求。
各地監測食品樣品數量應不少于本計劃規定的任務量,并應根據生產和消費實際合理設計全年采樣規劃,避免集中采樣。如發現食品安全隱患,應擴大問題食品品種或品牌的樣品數量。采樣時應按要求逐項記錄采樣信息,不得漏項。
(四)監測方法。
監測方法參見監測工作手冊(另發),應采用統一的國家標準方法或推薦方法進行監測。
四、承擔本監測任務的技術機構
(一)在自治區本級、14個市、75個縣(市)和12個城區(南寧市6個城區、貴港市3個城區、河池市金城江區、欽州市欽南區和欽北區)行政區域共設102個監測點,其所在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以下簡稱CDC)為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檢測技術機構,承擔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具體工作。9個城區(南寧市6個,貴港市3個)CDC僅負責本監測區域食品采樣并送所屬市級CDC或自治區CDC檢測、錄入本地監測數據工作。各監測機構在相對固定的采樣點開展食品樣品采集工作。自治區和各市CDC要指導、協助轄區縣級CDC開展相應的監測工作。
(二)食品中放射性物質監測、食源性病毒和寄生蟲檢測由自治區CDC承擔。
各類監測食品樣品編碼代號見附件3。
(三)承擔2013年國家級疑似食源性異常病例/異常健康事件監測醫院、國家級食源性疾病主動監測哨點醫院名單見附件4,每家醫院全年必須組織采集、檢驗接診腹瀉病人標本100份以上(衛生院的由當地CDC負責檢驗),并將相關信息報給當地CDC,由當地CDC統一上報自治區CDC。
五、監測結果報告
監測結果應遵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管理規定(試行)》相關規定,按照監測計劃要求按時報告。
(一)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監測。
原則上應當在樣品采集后的15日內報送食品化學污染物和食品致病菌等監測數據和分析結果。食品監測數據統一通過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數據系統上報,如發現食品安全隱患,各級監測機構要按程序及時報告。從食品中分離的致病菌也應在完成檢測后的15日內報送自治區CDC。
各級CDC應在2013年12月25日前分別將監測工作總結和監測結果分析報告報送自治區CDC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與評價所。各市衛生局應當匯總上半年和全年監測數據,分別于2013年6月15日和12月20日前報送自治區衛生廳,發現食品安全隱患要及時報告自治區衛生廳。
(二)食源性疾病監測。
承擔食源性疾病主動監測的醫療機構應按時向當地CDC報送食源性疾病主動監測結果、檢測數據和標本采集檢測情況,當地CDC及時向自治區CDC報送監測結果和食源性致病菌分離株。醫療機構和各級CDC發現食源性疾病病例、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事件應當及時向同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承擔疑似食源性異常病例/異常健康事件報告的醫療機構,在發現符合定義的疑似食源性異常病例/異常健康事件后,應當及時報告同級衛生行政部門和當地CDC,由當地CDC協助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組織專家會診確認后,及時向自治區CDC報告。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當組織CDC等機構開展流行病學調查。
各級CDC在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完成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事件調查處置后一周內及時進行網絡填報。自治區CDC按時向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報送所有監測數據。
自治區CDC應及時向衛生廳報送各地食源性疾病主動監測信息、疑似食源性異常病例/異常健康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監測情況,并在每季度最后一個月的月底前向自治區衛生廳報送季度匯總分析報告,2013年12月31日前分別將全年監測結果和工作總結報至衛生廳。
六、質量控制
為確保監測工作質量和檢驗數據準確、可靠,各監測點實驗室必須加強實驗室內和實驗室間的質量控制,包括人員、儀器、試劑質量控制要求,具體按有關工作手冊和標準檢驗方法規定執行。同時遵循以下原則:
(一)理化檢驗。
1.有標準物質的目標物檢測首選帶標檢測,無標準物質的檢測項目應采用加標回收進行質量控制,原則上頻率不低于10%。
2.單一樣品的檢測必須做平行樣,取均值報告結果。成批相同基體樣品可取10-20%做平行測定,可參考工作手冊中平行雙樣相對允差規定執行。
3.加強實驗室內外質量控制,定期進行方法比對、重復測定、留樣再測以及人員比對,積極參加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CNAS)和自治區CDC等機構組織的相關能力驗證與比對活動,發現異常或偏離結果要及時分析原因,采取糾正措施,并及時將結果報自治區CDC。
4.經檢測為陽性或超標的檢驗樣品,應盡量進行確證和復測,必要時將有關樣品送自治區CDC理化檢驗所做進一步確證,同時,妥善保存留樣以備復檢。
(二)食源性微生物檢測。
1.檢驗方法與評價:各監測點實驗室接收樣品后,按工作手冊規定的檢驗方法檢測,并對檢出菌株進行鑒定,保存好食源性致病菌分離株,填寫分離菌株信息登記表,及時上送自治區CDC微生物檢驗所復核,用于后續的食源性致病菌耐藥監測和溯源分型分析。檢測結果按照國家或國際相應食品安全限量標準進行評價或風險分析。
2.實驗室內部質量控制應做好實驗耗材的質量驗收,致病菌檢測應定期開展帶標準菌株加標試驗,積極參加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和自治區CDC等機構組織的相關能力驗證與比對活動。
3.檢測試劑要求:為了保證監測結果的可比性、科學性和可靠性,各食品微生物監測實驗室應統一使用指定品牌的培養基和診斷試劑,由各CDC自行采購,見表1和表2。
表1 食品中致病菌監測試劑要求
項目增菌培養基培養基*生化鑒定卡微量生化管(套裝)診斷血清備注
菌落總數――平板計數瓊脂
北京陸橋/青島海博/廣東環凱――――――采用紙片法的3M測試片
大腸菌群――LST、BGLB、VRBA
北京陸橋/青島海博/廣東環凱――――――采用紙片法的3M測試片
霉菌和酵母――孟加拉紅瓊脂培養基,北京陸橋/青島海博/廣東環凱――――――
沙門氏菌一增:BPW
二增:TTB和SC及配套試劑(北京陸橋/青島海博)沙門氏菌顯色培養基(法國科瑪嘉)
XLD、BS(北京陸橋或青島海博)API 20E
(法國梅里埃)北京陸橋或青島海博/廣東環凱寧波天潤快速檢測試劑見工作手冊要求
志賀氏菌志賀氏菌增菌肉湯(北京陸橋或青島海博/廣東環凱)XLD、Mck(北京陸橋或青島海博)
志賀氏菌顯色培養基,北京陸橋或青島海博/R&F/廣東環凱API 20E
(法國梅里埃)北京陸橋或青島海博/廣東環凱寧波天潤
金黃色葡萄球菌7.5%NaCl肉湯(北京陸橋/青島海博/廣東環凱)Baird-Parker平板(北京陸橋/青島海博)或金葡菌顯色培養基(法國科瑪嘉)血平板
(廣東海迪)
和血漿凝固酶試驗試劑(北京陸橋/青島海博)//
單核細胞增生李斯特氏菌一增:LB1
二增:LB2
及其配套試劑(北京陸橋)李斯特氏菌顯色培養基(法國科瑪嘉)
PALCAM基礎及其配套試劑(北京陸橋)API Lister(法國梅里埃)北京陸橋或青島海博/廣東環凱/
空腸彎曲菌Bolton肉湯(青島海博)改良CCD或Skirrow瓊脂(青島海博)微需氧(微需氧產氣袋)(北京陸橋)API compy(法國梅里埃)青島海博或北京陸橋/
大腸桿菌O157改良EC
(+新生酶素)
(北京陸橋)O157顯色培養基(法國科瑪嘉)API 20E(法國梅里埃)北京陸橋或青島海博/廣東環凱O157和H:7抗體血清
寧波天潤
大腸埃希菌月桂基硫酸鹽胰蛋白胨肉湯SLT(北京陸橋/廣東環凱)EMB
(北京陸橋)API 20E(法國梅里埃)IMViC
北京陸橋或青島海博/廣東環凱/采用紙片法的3M測試片
副溶血性弧菌堿性蛋白胨水
(北京陸橋/青島海博)TCBS(北京陸橋/青島海博)或弧菌顯色培養基(法國科瑪嘉)API 20E(法國梅里埃)北京陸橋或青島海博日本生研或南開大學
創傷弧菌堿性蛋白胨水(北京陸橋)E(CPC)或E(CC)瓊脂平板及其配套試劑(北京陸橋)API 20E(法國梅里埃)北京陸橋/青島海博/廣東環凱/
阪崎腸桿菌一增:BPW
二增:mLST-Vm及其配套試劑(北京陸橋/青島海博/廣東環凱)DFI顯色培養基
(北京陸橋)API 20E(法國梅里埃)北京陸橋/青島海博/廣東環凱/
蠟樣芽胞桿菌胰酪胨大豆多粘菌素肉湯基礎及配套試劑(北京陸橋/青島海博)MYP及配套試劑
(北京陸橋/青島海博)/北京陸橋/青島海博/
致瀉大腸埃希氏菌――EC肉湯、MAC、EMB
(北京陸橋/青島海博/廣東環凱)――――寧波天潤分子生物學方法按工作手冊要求
諾如病毒///按方法要求執行/
寄生蟲///按方法要求執行/
注:“*”者推薦使用生物梅里埃API生化鑒定卡或VITEK等儀器進行鑒定,不具備條件的實驗室可采用指定品牌的微量生化試驗套裝進行初步鑒定。
表2 醫院腹瀉標本監測試劑使用要求
項目增菌培養基選擇性培養基*生化鑒定卡微量生化管(套裝)診斷血清
沙門氏菌SF
(北京陸橋)
或SBG干粉
(上海科瑪嘉)BS、XLD或XLT4及其配套試劑(北京陸橋/青島海博)、沙門氏菌顯色培養基(法國科瑪嘉)AP I20E(法國梅里埃)北京陸橋或青島海博寧波天潤
副溶血性弧菌堿性蛋白胨水(北京陸橋)TCBS(北京陸橋)或弧菌顯色培養基(法國科瑪嘉)AP I20E(法國梅里埃)北京陸橋或青島海博/
志賀氏菌志賀氏菌增菌肉湯(青島海博)SS、XLD(青島海博)AP I20E(法國梅里埃)北京陸橋或青島海博寧波天潤
肛拭標本運送C-B運送培養基(北京陸橋/青島海博)////
注:“*”者推薦使用生物梅里埃API生化鑒定卡或VITEK等儀器進行鑒定,不具備條件的實驗室可采用指定品牌的微量生化試驗套裝進行初步鑒定。
(三)自治區衛生廳將適時組織對各地監測工作進行督導檢查。
(四)自治區CDC負責全區食品監測工作的技術指導。
自治區CDC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與評價所聯系人:姚雪婷,程恒怡,陳暉,電話:0771-2518314,2518322;
自治區CDC理化檢驗所聯系人:周劭桓,甘賓賓,電話:15607718831,0771-2518843;
自治區CDC微生物所聯系人:李秀桂,孫貴娟,電話:0771-2518668,2518878;
自治區CDC放射衛生所聯系人:謝萍,覃志英,電話:0771-2518676, 2518883。
各監測機構要制訂統一的質量控制措施和考核方案,組織實驗室參加能力驗證、比對等考核,安排人員接受相應業務培訓,并對下級機構開展相應的業務培訓活動。
(五)各監測機構樣品編號規則及單位代碼同2012年,具體見附件3。
附件:1.2013年廣西國家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
2.2013年廣西自治區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
3.2013年廣西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機構食品樣品編號代碼表
4. 2013年廣西食源性疾病監測醫院名單 附件1-4下載.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