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進一步擴大農業對外開放,提高農業統籌利用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兩種資源能力,有效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對農業的影響,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就穩定擴大農產品出口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穩定擴大農產品出口的重要意義
我省是農業大省,農業資源豐富,糧棉油菜豬禽及淡水產品總量位居全國前列,不僅較好地滿足了省內需求,而且許多產品銷往全國各地,為保障國家糧食安全、保障農產品有效供給作出了積極貢獻。同時,一些優勢特色農產品如食用菌、水果、茶葉、蔬菜、生豬、禽蛋、淡水小龍蝦、鮰魚、蜂產品等出口到100多個國家和地區,全省農產品出口額從2002年的1?68億美元增加到2008年的6?31億美元,年均增長24?7%。農產品出口作為農業“走出去”的重要形式,有利于在更大范圍內尋求農業發展空間,有利于增強我省農業參與競爭的主動性,有利于發揮我省農業優勢、壯大優勢特色產業,有利于促進我省農業持續穩定發展和農民持續快速增收,為更好地利用國際國內兩種資源、兩個市場找到了突破口和努力方向。但我省農產品出口方面也存在諸多不足,突出體現在農產品出口總額少,出口企業規模小,精深加工產品少,品牌缺乏,市場競爭力不強等方面。尤其是當前受國際金融危機的影響,農產品消費特別是高端加工產品的消費萎縮,農產品價格下行壓力增大,出口減少,不僅直接影響到外向型農業企業的生存和發展,而且影響到農民生產發展和農民增收。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正確分析形勢,強化措施,穩定擴大農產品出口。
二、明確推進農產品出口的指導思想和目標
(一)指導思想。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立足于促進農業發展、農民增收、農村和諧,以市場為導向,以企業為主體,以區域特色農業和出口基地建設為基礎,以科技為支撐,創新機制,調整結構,確保農產品出口穩定擴大,確保農業外向度穩步提升,確保農業競爭力不斷增強。
(二)工作目標。力爭通過3-4年的努力,培植八大優勢特色農產品出口生產加工基地:食用菌出口基地(隨州及周邊地區)、蔬菜出口基地(武漢周邊及鄂西北地區)、茶葉出口基地(恩施、宜昌、咸寧、黃岡山區)、淡水產品出口基地(江漢平原)、水果出口基地(宜昌及周邊地區)、活豬和禽蛋出口基地(長江流域地區)、食品、飼料添加劑出口基地(宜昌)、特色產品出口基地(武漢及孝感的蜂產品、恩施的山野菜和煙葉、鄂西及鄂西北的中藥材、隨州的大蒜、鄂東的蠶絲等);培育2-3家農產品出口超過5000萬美元、10家出口超過2000萬美元、30家出口超過1000萬美元的大型出口企業;創2-3個出口農產品知名品牌;農產品出口總額突破10億美元;在武漢城市圈建立出口農產品加工群和物流中心,建立出口農產品貿易服務體系、科技支撐體系、政策支持體系。
三、強化穩定擴大農產品出口的政策措施
(一)加強出口農產品專業基地建設。根據我省優勢特色農產品發展總體規劃,省發改委、財政、農業、農發行等相關部門要按照“方向一致、集中投入、合力建設、各記其功”的原則,突出食用菌、水果、茶葉、蔬菜、豬、禽、淡水小龍蝦、鮰魚等重點產品和重點市縣,在農業項目資金安排上予以傾斜,建設一批特色明顯、集中連片、規模較大、與國際標準接軌的出口農產品專業生產基地。各市、州、縣也要根據本地的農業資源、優勢特色產品、農業企業情況,重點選擇一個或幾個產品建設出口專業基地。
(二)強化出口農產品生產加工的科技支撐。省科技部門組織實施“技術創新引導工程”,選擇農產品出口重點企業或出口潛力大的農業企業,在科技計劃項目安排上予以重點支持,支持企業建立工程技術研究或產品研發中心,提高技術水平和自主創新能力;組織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圍繞重點產品、關鍵技術,開展聯合攻關,提升我省出口農產品的技術含量和競爭能力;充分發揮武漢東湖國家農業園區的孵化器作用,引進、培養一批科技含量高的創新型農業企業,形成一批出口生物農藥、生物肥料、有機農產品、中高端農產品加工品的外向型農業企業;支持涉農企業實施“走出去”戰略和科技興貿計劃,鼓勵企業開展國際合作,到海外設立研發機構、建立種子繁育基地、共同開發農業資源,推動農業技術和產品走出去,拓展農業發展空間。
(三)大力推行標準化生產。探索建立風險分析、預警通報、企業監管、市場抽查等動態的質量安全監管機制。在出口農產品生產、加工、銷售各個環節,全面推行標準化生產。在農作物種植、畜牧和水產品養殖生產全過程,檢驗檢疫部門、農業部門要加強對農業投入品的監管,指導農業企業和農民合理使用投入品,及時糾正濫用農業投入品的行為;積極推進全省動植物疫情疫病防控體系、農獸藥殘留監控體系和企業安全質量保證體系建設。科學制訂農獸藥殘留監控計劃,加強對有害生物監測和有毒有害物質監控。加強對出口養殖基地的環境監測,積極探索從源頭解決農獸藥殘留和有毒有害物質污染問題。支持企業建立質量可追溯系統;積極推進出口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建設。從2009年開始,選擇茶葉、水果、淡水產品,在恩施、宜昌、潛江等地啟動試點,逐步推廣到更多的產品和地區;加強出口農產品基地備案工作。引導和幫助出口農產品企業強化源頭管理,促進企業不斷提高備案基地管理水平和產品質量保證能力。加強日常監管,實施分類指導,確保基地持續符合備案條件和要求。
(四)加強出口農產品檢驗檢疫管理。大力推進電子監管。在對生產過程實施有效控制和風險評估的基礎上,加快驗放速度,降低企業成本;加強檢驗檢疫電子信息平臺建設,擴大信息共享領域,為外貿企業提供更多的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和檢驗檢疫監管及通關放行的服務信息;加強檢驗檢疫實驗室建設,提高大型儀器設備的裝備率。積極開展檢測技術特別是快速檢測方法的研究,擴大檢測范圍,縮短檢測周期,提高檢測效率,降低檢測成本。提供24小時全天候服務,實施報檢、檢測、報告“一站式”服務;利用信息網絡技術,實現動植物檢疫審批和出口食品衛生注冊的網上申報、網上審批;優化檢驗檢疫內部工作程序,減少工作環節,實行一口對外。加快實施檢驗檢疫直通放行,對符合規定的進出口貨物,將以往需要在內地與口岸兩次申報、兩次檢驗檢疫的做法變為一次申報和一次檢驗檢疫。公開檢驗檢疫工作環節和流程、檢驗檢測內容、標準及收費規定,方便企業辦事,接受社會監督。
(五)加強對外向型農業企業的資金支持。對為獲得進口國市場準入而發生的檢驗檢疫費用,獲得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環境管理體系認證和產品認證及其他國際標準認證、農產品出口基地備案發生的注冊費用,對有關機構建立出口農產品公共檢測室而購置相關設備的費用,對企業到境外參加各種展銷會、博覽會發生的展位費,對農產品出口企業應對進口國設置的技術貿易壁壘而實施的出口市場產品認證、及相關注冊、評估、檢測、備案費等,通過我省設立的外經貿促進資金給予資助。對農產品出口企業開展“兩反一保”(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予以支持。對農產品出口企業創立國際知名品牌的,給予一定的支持和獎勵。幫助企業申請國家農產品貿易促進資金,對企業建立可追溯體系、農產品行業公共服務平臺予以資助。加強對農產品出口企業的信貸支持,對有一定規模、信譽優良、運行情況好、發展前景好的企業給予重點傾斜。繼續利用好省、市農業產業化信用擔保平臺,爭取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加大對我省的信用保險支持力度,擴大融資范圍和規模。對市(州)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中的外向型企業優先予以信貸支持。商務、農業部門要安排一定數量的專項資金,重點支持農產品出口專項基地建設;支持農產品出口企業引進新品種、新技術,開展儲藏、保鮮、包裝和深加工技術研究,研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產品;支持企業開拓國際市場。
(六)優化出口農產品通關服務。在武漢海關全關區九個業務現場實行24小時全天候無節假日預約通關。在通關業務較集中的江漢辦事處、機場辦事處試行“5+2”工作制。試點開通快捷通道,對AA、A類企業、單票金額小、非涉證、不涉稅的進出口報關單,在通過計算機審核后,直接流轉到驗放環節。本著守法便利的原則,實施“屬地申報、口岸驗放”監管模式。簡化轉關運輸手續,縮短通關時間,及時簽發證明聯,解決企業收付匯和出口退稅后顧之憂。
(七)認真落實農產品出口退稅政策。加強國家出口退稅政策的宣傳,及時告知企業國家稅率調整情況,指導農業企業熟悉、理解政策,充分合理運用政策;科學分配和調整出口退稅計劃,優先滿足農產品出口退(免)稅的要求,確保應該給企業的退(免)稅落實到位,同時,防止企業逃稅、避稅、騙稅;在全省范圍內推廣應用網上辦稅系統,及時提醒企業回籠相關憑證并在規定的期限內辦理退(免)稅申報手續;對出口業務真實、提供的單證和信息齊全的農產品出口企業,有關部門在接到申報后15個工作日內辦結審核(批)程序;對具備條件的地方,逐步將退(免)稅審批權由市州國稅局下放到縣(市、區)國稅局,方便企業就地辦理退稅。
(八)充分發揮農產品出口行業協會作用。引導、協助農產品出口企業組建自己的行業協會,形成自我管理、自我約束、相互監督、相互促進、協調一致的運行機制。通過行業協會的組織協調,加強行業自律,促進企業調整產品結構,規范出口秩序,解決出口中的無序競爭、低價競爭、低端市場競爭等問題。支持協會制訂、推廣出口農產品質量標準,通過認證方式在出口企業中推廣。鼓勵協會加強我省優質農產品原產地標記的注冊、管理和保護,組織會員單位共同應對國外技術貿易壁壘措施,合理規避風險。支持協會或企業開展反傾銷應訴,保護企業正當權益。
四、加強對農產品出口工作的組織領導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農產品出口工作,從戰略和長遠的角度認識穩定擴大農產品出口的重要意義,把這項工作作為做大做強外向型農業經濟、帶動農民增收的重要措施來抓,作為拓展農業發展空間、提高農業競爭能力、促進農業長期穩定發展的重要措施來抓。各地要相應成立農產品出口協調領導小組,具體組織協調本地農產品出口工作。
省農產品出口工作協調領導小組要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增強協調服務功能。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在每年初制訂工作計劃;定期召開2-3次各成員單位負責人和聯絡員會議,分析形勢,交流信息,研究措施;每年組織1-2次調研活動,針對當年市場、企業反映出的重點、難點、熱點問題,進行深入研究,協調解決具體問題或提出解決問題的辦法。同時,加強對各地農產品出口協調領導小組工作的指導、檢查。
二○○九年七月十七日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進一步擴大農業對外開放,提高農業統籌利用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兩種資源能力,有效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對農業的影響,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就穩定擴大農產品出口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穩定擴大農產品出口的重要意義
我省是農業大省,農業資源豐富,糧棉油菜豬禽及淡水產品總量位居全國前列,不僅較好地滿足了省內需求,而且許多產品銷往全國各地,為保障國家糧食安全、保障農產品有效供給作出了積極貢獻。同時,一些優勢特色農產品如食用菌、水果、茶葉、蔬菜、生豬、禽蛋、淡水小龍蝦、鮰魚、蜂產品等出口到100多個國家和地區,全省農產品出口額從2002年的1?68億美元增加到2008年的6?31億美元,年均增長24?7%。農產品出口作為農業“走出去”的重要形式,有利于在更大范圍內尋求農業發展空間,有利于增強我省農業參與競爭的主動性,有利于發揮我省農業優勢、壯大優勢特色產業,有利于促進我省農業持續穩定發展和農民持續快速增收,為更好地利用國際國內兩種資源、兩個市場找到了突破口和努力方向。但我省農產品出口方面也存在諸多不足,突出體現在農產品出口總額少,出口企業規模小,精深加工產品少,品牌缺乏,市場競爭力不強等方面。尤其是當前受國際金融危機的影響,農產品消費特別是高端加工產品的消費萎縮,農產品價格下行壓力增大,出口減少,不僅直接影響到外向型農業企業的生存和發展,而且影響到農民生產發展和農民增收。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正確分析形勢,強化措施,穩定擴大農產品出口。
二、明確推進農產品出口的指導思想和目標
(一)指導思想。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立足于促進農業發展、農民增收、農村和諧,以市場為導向,以企業為主體,以區域特色農業和出口基地建設為基礎,以科技為支撐,創新機制,調整結構,確保農產品出口穩定擴大,確保農業外向度穩步提升,確保農業競爭力不斷增強。
(二)工作目標。力爭通過3-4年的努力,培植八大優勢特色農產品出口生產加工基地:食用菌出口基地(隨州及周邊地區)、蔬菜出口基地(武漢周邊及鄂西北地區)、茶葉出口基地(恩施、宜昌、咸寧、黃岡山區)、淡水產品出口基地(江漢平原)、水果出口基地(宜昌及周邊地區)、活豬和禽蛋出口基地(長江流域地區)、食品、飼料添加劑出口基地(宜昌)、特色產品出口基地(武漢及孝感的蜂產品、恩施的山野菜和煙葉、鄂西及鄂西北的中藥材、隨州的大蒜、鄂東的蠶絲等);培育2-3家農產品出口超過5000萬美元、10家出口超過2000萬美元、30家出口超過1000萬美元的大型出口企業;創2-3個出口農產品知名品牌;農產品出口總額突破10億美元;在武漢城市圈建立出口農產品加工群和物流中心,建立出口農產品貿易服務體系、科技支撐體系、政策支持體系。
三、強化穩定擴大農產品出口的政策措施
(一)加強出口農產品專業基地建設。根據我省優勢特色農產品發展總體規劃,省發改委、財政、農業、農發行等相關部門要按照“方向一致、集中投入、合力建設、各記其功”的原則,突出食用菌、水果、茶葉、蔬菜、豬、禽、淡水小龍蝦、鮰魚等重點產品和重點市縣,在農業項目資金安排上予以傾斜,建設一批特色明顯、集中連片、規模較大、與國際標準接軌的出口農產品專業生產基地。各市、州、縣也要根據本地的農業資源、優勢特色產品、農業企業情況,重點選擇一個或幾個產品建設出口專業基地。
(二)強化出口農產品生產加工的科技支撐。省科技部門組織實施“技術創新引導工程”,選擇農產品出口重點企業或出口潛力大的農業企業,在科技計劃項目安排上予以重點支持,支持企業建立工程技術研究或產品研發中心,提高技術水平和自主創新能力;組織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圍繞重點產品、關鍵技術,開展聯合攻關,提升我省出口農產品的技術含量和競爭能力;充分發揮武漢東湖國家農業園區的孵化器作用,引進、培養一批科技含量高的創新型農業企業,形成一批出口生物農藥、生物肥料、有機農產品、中高端農產品加工品的外向型農業企業;支持涉農企業實施“走出去”戰略和科技興貿計劃,鼓勵企業開展國際合作,到海外設立研發機構、建立種子繁育基地、共同開發農業資源,推動農業技術和產品走出去,拓展農業發展空間。
(三)大力推行標準化生產。探索建立風險分析、預警通報、企業監管、市場抽查等動態的質量安全監管機制。在出口農產品生產、加工、銷售各個環節,全面推行標準化生產。在農作物種植、畜牧和水產品養殖生產全過程,檢驗檢疫部門、農業部門要加強對農業投入品的監管,指導農業企業和農民合理使用投入品,及時糾正濫用農業投入品的行為;積極推進全省動植物疫情疫病防控體系、農獸藥殘留監控體系和企業安全質量保證體系建設。科學制訂農獸藥殘留監控計劃,加強對有害生物監測和有毒有害物質監控。加強對出口養殖基地的環境監測,積極探索從源頭解決農獸藥殘留和有毒有害物質污染問題。支持企業建立質量可追溯系統;積極推進出口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建設。從2009年開始,選擇茶葉、水果、淡水產品,在恩施、宜昌、潛江等地啟動試點,逐步推廣到更多的產品和地區;加強出口農產品基地備案工作。引導和幫助出口農產品企業強化源頭管理,促進企業不斷提高備案基地管理水平和產品質量保證能力。加強日常監管,實施分類指導,確保基地持續符合備案條件和要求。
(四)加強出口農產品檢驗檢疫管理。大力推進電子監管。在對生產過程實施有效控制和風險評估的基礎上,加快驗放速度,降低企業成本;加強檢驗檢疫電子信息平臺建設,擴大信息共享領域,為外貿企業提供更多的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和檢驗檢疫監管及通關放行的服務信息;加強檢驗檢疫實驗室建設,提高大型儀器設備的裝備率。積極開展檢測技術特別是快速檢測方法的研究,擴大檢測范圍,縮短檢測周期,提高檢測效率,降低檢測成本。提供24小時全天候服務,實施報檢、檢測、報告“一站式”服務;利用信息網絡技術,實現動植物檢疫審批和出口食品衛生注冊的網上申報、網上審批;優化檢驗檢疫內部工作程序,減少工作環節,實行一口對外。加快實施檢驗檢疫直通放行,對符合規定的進出口貨物,將以往需要在內地與口岸兩次申報、兩次檢驗檢疫的做法變為一次申報和一次檢驗檢疫。公開檢驗檢疫工作環節和流程、檢驗檢測內容、標準及收費規定,方便企業辦事,接受社會監督。
(五)加強對外向型農業企業的資金支持。對為獲得進口國市場準入而發生的檢驗檢疫費用,獲得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環境管理體系認證和產品認證及其他國際標準認證、農產品出口基地備案發生的注冊費用,對有關機構建立出口農產品公共檢測室而購置相關設備的費用,對企業到境外參加各種展銷會、博覽會發生的展位費,對農產品出口企業應對進口國設置的技術貿易壁壘而實施的出口市場產品認證、及相關注冊、評估、檢測、備案費等,通過我省設立的外經貿促進資金給予資助。對農產品出口企業開展“兩反一保”(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予以支持。對農產品出口企業創立國際知名品牌的,給予一定的支持和獎勵。幫助企業申請國家農產品貿易促進資金,對企業建立可追溯體系、農產品行業公共服務平臺予以資助。加強對農產品出口企業的信貸支持,對有一定規模、信譽優良、運行情況好、發展前景好的企業給予重點傾斜。繼續利用好省、市農業產業化信用擔保平臺,爭取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加大對我省的信用保險支持力度,擴大融資范圍和規模。對市(州)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中的外向型企業優先予以信貸支持。商務、農業部門要安排一定數量的專項資金,重點支持農產品出口專項基地建設;支持農產品出口企業引進新品種、新技術,開展儲藏、保鮮、包裝和深加工技術研究,研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產品;支持企業開拓國際市場。
(六)優化出口農產品通關服務。在武漢海關全關區九個業務現場實行24小時全天候無節假日預約通關。在通關業務較集中的江漢辦事處、機場辦事處試行“5+2”工作制。試點開通快捷通道,對AA、A類企業、單票金額小、非涉證、不涉稅的進出口報關單,在通過計算機審核后,直接流轉到驗放環節。本著守法便利的原則,實施“屬地申報、口岸驗放”監管模式。簡化轉關運輸手續,縮短通關時間,及時簽發證明聯,解決企業收付匯和出口退稅后顧之憂。
(七)認真落實農產品出口退稅政策。加強國家出口退稅政策的宣傳,及時告知企業國家稅率調整情況,指導農業企業熟悉、理解政策,充分合理運用政策;科學分配和調整出口退稅計劃,優先滿足農產品出口退(免)稅的要求,確保應該給企業的退(免)稅落實到位,同時,防止企業逃稅、避稅、騙稅;在全省范圍內推廣應用網上辦稅系統,及時提醒企業回籠相關憑證并在規定的期限內辦理退(免)稅申報手續;對出口業務真實、提供的單證和信息齊全的農產品出口企業,有關部門在接到申報后15個工作日內辦結審核(批)程序;對具備條件的地方,逐步將退(免)稅審批權由市州國稅局下放到縣(市、區)國稅局,方便企業就地辦理退稅。
(八)充分發揮農產品出口行業協會作用。引導、協助農產品出口企業組建自己的行業協會,形成自我管理、自我約束、相互監督、相互促進、協調一致的運行機制。通過行業協會的組織協調,加強行業自律,促進企業調整產品結構,規范出口秩序,解決出口中的無序競爭、低價競爭、低端市場競爭等問題。支持協會制訂、推廣出口農產品質量標準,通過認證方式在出口企業中推廣。鼓勵協會加強我省優質農產品原產地標記的注冊、管理和保護,組織會員單位共同應對國外技術貿易壁壘措施,合理規避風險。支持協會或企業開展反傾銷應訴,保護企業正當權益。
四、加強對農產品出口工作的組織領導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農產品出口工作,從戰略和長遠的角度認識穩定擴大農產品出口的重要意義,把這項工作作為做大做強外向型農業經濟、帶動農民增收的重要措施來抓,作為拓展農業發展空間、提高農業競爭能力、促進農業長期穩定發展的重要措施來抓。各地要相應成立農產品出口協調領導小組,具體組織協調本地農產品出口工作。
省農產品出口工作協調領導小組要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增強協調服務功能。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在每年初制訂工作計劃;定期召開2-3次各成員單位負責人和聯絡員會議,分析形勢,交流信息,研究措施;每年組織1-2次調研活動,針對當年市場、企業反映出的重點、難點、熱點問題,進行深入研究,協調解決具體問題或提出解決問題的辦法。同時,加強對各地農產品出口協調領導小組工作的指導、檢查。
二○○九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