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食品網

關于轉發山西省檢察機關《開展破壞環境資源犯罪專項立案監督活動和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專項立案監督活動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5-05-15 611
核心提示:各縣(區)打擊侵權假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檢察院、公安局、環保局、食藥監局、工商局:  近期,根據國家打擊侵權假冒領導
各縣(區)打擊侵權假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檢察院、公安局、環保局、食藥監局、工商局:
 
  近期,根據國家打擊侵權假冒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推進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的相關要求,省人民檢察院依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制定了《開展“破壞環境資源犯罪專項立案監督活動”和“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專項立案監督活動”的工作方案》,省“雙打”辦以晉雙打辦發〔2015〕12號文件進行了轉發,并提出了相關要求。各縣(區)打擊侵權假冒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充分發揮牽頭作用,市有關成員單位要指導本系統積極配合檢察院開展好此項活動。
 
  這次“專項監督活動”是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加強環  境保護、食品藥品監管,推進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有效銜接的重要活動。省打擊侵權假冒領導小組辦公室已把這次“專項監督活動”列入今年對各市雙打績效考核內容,各縣(區)打擊侵權假冒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相關市級成員單位要高度重視,認真抓好“專項監督活動”的有效開展。
 
  一、完善銜接機制,形成打擊合力
 
  各級打擊侵權假冒領導小組辦公室、檢察機關、公安機關、相關行政執法機關要以“專項監督活動”為契機,積極推進“兩法銜接”信息共享平臺建設;要利用“雙打”聯席會議制度,定期互通專項監督活動工作情況,共同協商解決在“兩法銜接”工作中遇到的突出問題和在辦案中遇到的重大、疑難、復雜問題;要組織聯合檢查,定期對本地區行政執法機關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情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情況開展聯合檢查。對于在全市有重大影響的、辦案阻力大的或者群眾反映強烈的立案監督線索,市檢察機關應積極聯合相關部門進行掛牌督辦,現場督導。
 
  二、明確分工,切實履行職責
 
  全市各級檢察機關、公安機關、環保、食藥監、工商部門應認真履行職責,確保查辦的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適用法律準確、程序合法。
 
  檢察機關要依法監督行政執法機關向司法機關移送案件,依法監督公安機關要及時立案,偵查一批涉嫌破壞環境資源犯罪的案件和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的案件;對公安機關移送的案件檢察機關要依法及時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對公安機關已經立案的一些案件,需要檢察機關提前介入的,檢察機關應當及時派員介入偵查,引導取證;對行政執法機關就法律適用、證據固定和保全等問題進行的咨詢,檢察機關應認真研究,及時答復。
 
  公安機關對行政執法機關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要及時進行審查,并做出是否立案的決定;對管轄不明、有異議的,應及時報請上級公安機關指定管轄。
 
  環保、食藥監、工商等行政執法機關要積極向檢察、公安機關提供相關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積極摸排、發現涉嫌犯罪案件的線索。對已發現涉嫌犯罪的案件線索,應當及時收集并妥善保存有關證據資料,及時將案件線索移送有管轄權的公安機關處理。需要進行鑒定和監測的,行政執法機關應當在職責范圍內安排權威機構實施鑒定和監測,并出具權威報告。
 
  三、認真查辦,確?;顒訉嵭?br> 
  全市各級檢察、公安、環保、食藥監、工商等部門在專項監督活動中要堅持不護短,切實做到發現一起、移送一起、查處一起,并要限期落實;對專項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相關單位要剖析原因,整章建制,堵塞漏洞。要明確責任人,跟蹤監督工作落實,確保“專項監督活動”取得效果;對檢查中發現的拘私舞弊、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受賄等違法違紀行為,要按照相關規定及時處理,涉嫌職務犯罪的要移送檢察機關立案查處。
 
  各級檢察院報送的統計數據和信息要同時上報市、縣(區)“雙打”辦。
 
  聯 系 人: 王莉  南婧
 
  電話及傳真: 0352-2123698
 
  郵   箱: dtssdb@163.com
 
  附件:山西省檢察機關開展“破壞環境資源犯罪專項立案監督活動”和“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專項立案監督活動”的工作方案
 
  大同市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
 
  偽劣商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5年3月26日
 
  山西省檢察機關開展“破壞環境資源犯罪專項立案監督活動”和“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專項立案監督活動”的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印發<全國檢察機關開展“破壞環境資源犯罪專項立案監督活動”和“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專項立案監督活動”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進一步鞏固2014年專項監督活動的成果,加大對破壞環境資源犯罪、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的打擊力度,嚴查背后的職務犯罪,健全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山西省人民檢察院決定于2015年3月至2016年12月開展“破壞環境資源犯罪專項立案監督活動”和“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專項立案監督活動”(以下簡稱“專項監督活動”)。為保證專項監督活動順利、有效開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一)依法監督行政執法機關移送、監督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一批涉嫌破壞環境資源犯罪的案件和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的案件,增強打擊力度,有效遏制此類犯罪多發態勢。
 
  (二)嚴肅查辦一批破壞環境資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背后的職務犯罪。發現負有監管職責和偵查職責的國家工作人員失職讀職、貪污受賄、充當“保護傘”的,依法予以嚴懲,促進依法行政和依法行使偵查權。
 
  (三)推動在環境資源監管和食品藥品監管領域普遍建立、完善案件移送標準和程序,建立信息共享、案情通報、案件移送制度,促進“兩法銜接”機制的有效運行。
 
  二、工作重點
 
  (一)重點監督的犯罪類型
 
  1、刑法分則第六章第六節規定的“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
 
  2、刑法分則第三章第一節“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罪”中有關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的犯罪以及第八節中與危害食品藥品有關的虛假廣告犯罪、非法經營犯罪。
 
  (二)重點監督的情形
 
  行政處罰案件多、移送立案偵查少的;行政執法機關移送多、公安機關立案少的;污染環境、破壞資源現象嚴重,移送或立案偵查少的;危害食品藥品安全事件多發,移送或立案偵查少的;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
 
  各級檢察機關要立足本地實際,著力解決本地存在的突出問題,確定具體的工作重點。
 
  三、工作部署
 
  (一)加強領導,落實分工。為確保專項監督活動有效、有序開展,省院成立全省專項監督活動領導小組,組長由省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嚴奴國擔任,成員包括辦公室、政治部、偵查監督一處、偵查監督二處、公訴局、反貪污賄賂局、反讀職侵權局、案件管理中心、控告檢察處、刑事申訴檢察處負責人。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院偵查監督一處,統一負責專項監督活動的組織協調、具體實施工作。
 
  全省各市、縣(區)院要迅速召開專門會議動員部署,成立由院領導任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負責組織、督導、協調等工作,偵查監督部門為具體負責部門。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并及時上報上級檢察機關,同時抄報同級黨委、人大、政府,送相關行政執法機關。
 
  各市院應當在2015年3月31日前向省院偵查監督一處上報實施方案、兩個專項監督活動領導小組負責人及成員名單、辦公室負責人及聯絡人姓名和聯系方式。
 
  (二)積極梳理和排查監督線索。要采取多種措施深挖監督線索:審查控告申訴部門收到的控告、舉報材料;了解偵查部門查辦的行政執法人員、公安人員職務犯罪案件的前案情況;查詢“兩法銜接”信息共享平臺、侵權假冒案件行政處罰信息公開網以及各地與公安機關建立的刑事案件信息共享渠道;核查行政執法機關適用普通程序作出行政處罰的案件;核查公安機關不立案、立案后撤銷案件、另案處理的案件;主動向環保、國土、水利、食藥等行政執法機關的信訪部門收集控告、舉報材料;及時關注新聞媒體相關報道和輿情動態等。
 
  (三)加強跟蹤,確保落實。對監督的案件逐案登記、跟蹤到底,及時了解掌握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判決情況。對重大案件,要及時派員介入偵查、引導取證、跟蹤催辦,防止立而不偵、久偵不結。要結合專項監督活動積極參與重點區域和重點部位專項整治,對發現的問題要制作清單,及時提出檢察建議,并派專人跟蹤落實,促進完善社會管理。
 
  五、工作要求
 
  (一)注重協調配合。要積極配合行政執法機關、公安機關對轄區內污染水域、排污企業、基本功能喪失的耕地、制售假劣藥品的高發區域、生產銷售不合格食品的作坊等進行拉網式排查,形成打擊合力;要以聯席會議、案件雙向咨詢、聯合下發規范性文件和典型案例等多種形式加強與相關行政執法機關和公安機關的溝通協調,共同解決案件移送、證據收集、檢驗鑒定、涉案物品處置等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建立和完善案件移送標準、程序,推進相關領域“兩法銜接”機制和共享平臺建設。
 
  (二)建立重點案件報告制度和重大案件掛牌督辦制度。要及時向上級院報告兩個專項監督活動中發現的在本地有重大影響、辦案阻力大或者群眾反映強烈的立案監督線索。對于在全省有重大影響的案件,省院領導小組將掛牌督辦,并派員督導。
 
  (三)加強動態研判、業務指導和質量評查。省院對下級院報送的兩個專項監督活動有關數據、典型案例、督辦案件辦理情況、規范性文件要進行匯總分析并在檢察內網公布,同時抄送相關行政執法機關和公安機關;要每半年總結分析一次數據情況和遇到的問題,對于普遍性問題進行集中指導,對于個別性問題進行有針對性指導。對于上報的情況,要適時派員實地核查、商請行政執法機關和公安機關協助核查或者指定地方交叉核查等方式對兩個專項監督活動開展質量評查。
 
  (四)積極發現和嚴肅查辦一批職務犯罪案件。通過開展兩個專項監督活動,發現并移送一批職務犯罪線索,加大職務犯罪查辦力度,依法嚴懲一批失職讀職、貪污受賄、充當“保護傘”涉嫌犯罪的國家工作人員。偵查監督部門對于移送給職務犯罪偵查部門的線索,要跟蹤了解是否立案以及不立案理由,視情況開展對職務犯罪案件的立案監督。
 
  (五)加大檢務公開力度。要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公布本次專項監督活動的主要內容、舉報電話(12309 ),接受群眾的舉報與監督。要依托人民檢察院案件信息公開網,及時公開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犯罪和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案件的相關法律文書和重要案件信息。對于涉及面廣、社會關注度高的敏感案件,要制定好預案,做好輿論引導工作。
 
  (六)做好信息報送工作。各市、縣(區)院要嚴格貫徹執行《業務指導聯絡員工作制度》,指定專人負責數據統計和信息報送工作,嚴禁數據造假。要嚴格按照下列時間和內容報送信息:自2015年7月起至2016年10月止,每季度報送兩個專項監督活動數據、典型案例(數量不限)和督辦案件辦理情況、規范性文件制定情況;2015年12月25日前,報送中期小結,回顧情況、梳理問題、制定對策;2016年12月18日前,報送全面總結,包括監督移送和監督立案情況,經監督的案件批捕、起訴、判決情況,查辦相關領域職務犯罪情況,督辦案件進展情況,相關領域“兩法銜接”信息平臺的建設情況、移送標準等長效機制建立情況以及經驗做法、典型案例和存在的問題。重要或緊急情況,要及時報送。
 
  聯 系 人:王國鵬   電話:0351-7558350
 
  內網郵箱:wangguopeng@sx.pro
 
     附件:1.山西省檢察機關開展“破壞環境資源犯罪專項立案監督活動”情況統計表
 
  2.山西省檢察機關開展“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專項立案監督活動”情況統計表


 
地區: 山西
反對 0舉報 0 收藏 0 打賞 0
 
更多>同類法規
 
鹽池灘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