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食品網

長春市人民政府關于廢止31件規章47件規范性文件的決定(長春市人民政府令第47號)

   2015-08-14 857
核心提示:《長春市人民政府關于廢止3l件規章47件規范性文件的決定》業經2001年12月7日市政府第60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發布,自發布之
《長春市人民政府關于廢止3l件規章47件規范性文件的決定》業經2001年12月7日市政府第60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市長:李述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長春市人民政府關于廢止31件規章47件規范性文件的決定
 
  改革開放以來,市政府制定、頒布了一批規章和規范性文件,這些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對于政府機關實施行政管理、維護公共利益、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隨著社會的進步和改革的深化,部分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已不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或者已被新的法規規章所取代,因此,根據規章清理的要求,經過全面清理審查,市政府決定廢止《長春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發生刑事犯罪、治安案件和治安災害事故對有關責任者的處罰辦法》等3l件規章和《長春市個體獸醫開業行醫和獸醫聯合診所管理辦法》等47件規范性文件(具體目錄見附件)。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 擬廢止的政府規章目錄:
 
  l、長春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發生刑事犯罪、治案案件和治安災害事故對有關責任者的處罰辦法(長春市人民政府1981年12月10日公布)。
 
  2、長春市門牌管理辦法(長府[1982]88號)。
 
  3、長春市人民政府關于清理長期占而不用的空閑公房的通知(長府(1984]139號)。
 
  4、長春市產、商品質量監督檢驗管理辦法(長府[1985]96號)。
 
  5、長春市舊貨業管理辦法(長府[1986]60號)。
 
  6、長春市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長府[1986]60號)。
 
  7、長春市人民政府關于發布《長春市“門前三包”責任制管理辦法》的通知(長府[1986]178號)。
 
  8、長春市人民政府關于清除冬季冰雪的暫行規定(長府[1986]206號)。
 
  9、長春市人民政府關于實施《長春市城市建設動遷安置管理條例》的若干規定(長府[1986]242號)。
 
  10、長春市人民政府關于《實施長春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的若干規定》的通知(長府[1987]263號)。
 
  11、長春市住宅小區開發建設管理辦法(長府[1989]34號)。
 
  12、長春市水土保持工作管理辦法(長府發[1989]37號)。
 
  13、長春市計劃生育管理辦法(長府發[1989]4l號)。
 
  14、長春市防治大氣污染監督管理辦法(長府[1989]69 號)。
 
  15、長春市城區房屋托管暫行規定(長府辦發(1990]117號)。
 
  16、長春市成人教育若干規定(長府發[1991]l號)。
 
  17、長春市社會力量辦學管理辦法(長府發[1991]2號)。
 
  18、長春市城鎮國有土地有償使用管理暫行規定(1992年政府令第3號)。
 
  19、長春市住房制度改革方案(1993年政府令第7號)。
 
  20、長春市建設單位管理規定(1993年政府令第8號)。
 
  21、長春市勞動用工管理若干規定(1993年政府令第9號)。
 
  22、長春市住房建設債券管理辦法(1993年政府令第13號)。
 
  23、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1993年政府令第15號)。
 
  24、長春市勞動監察暫行規定(1994年政府令第20號)。
 
  25、長春市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方案(1995年政府令第30號)。
 
  26、長春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辦法(1996年政府令第42號)。
 
  27、長春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委員會選舉辦法(1996年政府令第43號)。
 
  28、長春市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1998年政府令第l號)。
 
  29、長春市2000年實際利用外資、內資和大項目計劃目標(2000年政府令第25號)。
 
  30、長春市人民政府關于對部分工業污染源單位限期達標的決定(2000年政府令第27號)。
 
  31、長春市酒類商品生產銷售管理辦法(2000年政府令第29號)。
 
  擬廢止的規范性文件目錄:
 
  l、長春市個體獸醫開業行醫和獸醫聯合診所管理辦法(長春市人民政府1981年4月3日發布)。
 
  2、長春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獎勵和計件工資管理的通知(長府(1982]162號)。
 
  3、長春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長春市機械企業工藝專業化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長府[1982]292號)。
 
  4、長春市人民政府關于改革商業體制建立新的機構的批復(長府[1984)96號)。
 
  5、長春市人民政府批轉市總工會、市經委等部門《關于在全市職工中開展生產(業務)技術練兵比武選“狀元”活動的報告》的通知(長府[1984]97號)。
 
  6、長春市碘鹽加工運輸經銷管理辦法(長府[1984]107號)。
 
  7、長春市人民政府關于統一管理在對外活動中所收禮品的通知(長府[1984]146號)。
 
  8、長春市人民政府批轉市勞動局、保險公司等五個單位《關于開辦集體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報告》的通知(長府[1984]175號)。
 
  9、長春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長春市用電管理站暫行管理辦法》的通告(長府[1984]184號)。
 
  10、長春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長春市職工傷亡事故報告處理規定》、《長春市勞動安全監察管理辦法》、《違反勞動安全法規經濟處罰暫行規定》的通知(長府[1984]226號)。
 
  11、長春市人民政府關于認真接受市人大常委會監督的幾項規定(長府[1984]234號)。
 
  12、長春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城市土地管理的緊急通知(長府[1985]30號)。
 
  13、長春市人民政府《關于發給離退休人員生活補貼費》的補充通知(長府[1985]87號)。
 
  14、長春市人民政府《關于開展設備檢修和設備大檢查》的緊急通知(長府[1985)23l號)。
 
  15、長春市人民政府關于成建制單位遷入我市城區有關問題的通知(長府[1986]14號)。
 
  16、長春市征收城市設施配套費暫行辦法(長府[1986]68號)。
 
  17、長春市人民政府批轉長春市公安局、中國人民保險公司長春市分公司《關于對企事業單位防火工作實行承包責任制的方案》的通知(長府[1986]75號)。
 
  18、長春市客運出租車輛管理暫行辦法(長府(1986]93號)。
 
  19、長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出國組團人員的審批和外事接待工作的暫行規定(長府[1986]96號)。
 
  20、長春市人民政府關于批轉《長春市提取退休職工活動經費的暫行規定》的通知(長府(1986]260號)。
 
  21、長春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長春市兼營客運出租車輛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長府[1987]年265號)。
 
  22、長春市牛奶管理辦法(長府[1988]154號)。
 
  23、長春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加強蓄水池和第二次加壓供水設施衛生管理的規定》的通知(長府發(1989]65號。
 
  24、長春市人民政府關于退休退職職工重新參加工作有關問題的規定(長府[1989]246號)。
 
  25、長春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關于搞活國營合作流通企業若干政策的暫行規定》的通知(長府發[1990]60號)。
 
  26、長春市動物及動物性新產品檢疫監督管理辦法(長府發[1990]80號)。
 
  27、長春市電影放映管理辦法(長府辦發[1991]21號)。
 
  28、長春市人民政府關于市屬企業領導干部住房的暫行規定(長府發[1991]24號)。
 
  29、長春市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財務管理辦法(長府發[1991]34號)。
 
  30、長春市企業短期融資券管理辦法(長府發[1991]48號)。
 
  31、長春市人民政府關于新建樓房設置電話管線的暫行規定(長府[1991]53號)。
 
  32、長春市農業綜合開發資金使用管理暫行辦法(長府發[1991]97號)。
 
  33、長春市人民政府關于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暫行規定(長府發[1992]45號)。
 
  34、長春市人民政府關于患結核病奶牛處理的暫行規定(長府發[1992]79號)。
 
  35、長春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推進經濟聯合與技術協作.的規定(長府發[1992]87號)。
 
  36、長春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長春市老年福利企業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長府發[1992]94號)。
 
  37、長春市經營性時裝模特表演管理暫行規定(長府發[1993]2號)。
 
  38、長春市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管理辦法(長府發[1993]85號)。
 
  39、長春市股份制試點企業國家股股權代表管理暫行規定(長府發[1994]9號)。
 
  40、長春市人民政府關于確定選用二次供水設施有關事項的通知(長府發[1994]63號)。
 
  41、長春市關于夜總會等娛樂場所使用激光唱盤、卡拉OK音像帶管理的暫行規定(長府發[1995]33號)。
 
  42、長春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長春市安居工程建設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長府發(1995]53號)。
 
  43、長春長江路電腦科技商品經營開發區鼓勵經營和投資優惠政策(暫行)(長府發[1998]65號)。
 
  44、長春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做好推廣使用節水型用水器具工作》的通知(長府發[1999]6號)。
 
  45、長春市檔案安全保護管理規定(長府法發[1993]號)。
 
  46、長春市清真食品飲食加工經營暫行管理辦法(長民族[1998]8號)。
 
  47、長春市農村機械維修點管理辦法(1991年2月7日市政府辦公廳發布)。


 
地區: 吉林 吉林市
反對 0舉報 0 收藏 0 打賞 0
 
更多>同類法規
 
鹽池灘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