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琴新區管委會,各區政府(管委會),市府直屬各單位:
《2014年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珠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4年6月20日
2014年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2014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國辦發〔2014〕12號)和《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14年全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粵府辦〔2014〕26號),現提出2014年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如下。
一、進一步推進行政權力運行信息公開
(一)推進行政審批信息公開。推進行政審批事項名稱規范、目錄動態管理和行政審批標準化工作。梳理完善并及時公開市級保留實施的行政審批事項目錄,以及取消、轉移、下放和實施機關變更等行政審批項目信息;根據廣東省行政審批事項通用目錄,規范市、區兩級行政審批事項(含子項)名稱;制定鎮街、村居事項通用目錄,規范鎮街、村居事項名稱;通過市事項注冊管理系統,對市、區、鎮街、村居事項目錄和要素信息進行動態管理;落實行政審批標準化工作,按照標準規范編制并公開辦事指南和業務手冊。推進行政審批事項進駐網上辦事大廳,公開事項信息。市事項注冊管理系統與市網上辦事大廳無縫對接,推動行政審批事項進駐網上辦事大廳,通過網上辦事大廳及時公開事項名稱、主管部門、所需材料、法定時限、承諾時限、辦事窗口、收費標準等信息,提供網上辦理和進度、結果查詢。(市政務服務局、市編辦牽頭負責)
(二)推進政府權責清單信息公開。全面梳理市級政府部門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征收、行政給付、行政裁決、行政確認、行政檢查、行政合同、行政復議、行政獎勵、專項資金分配、備案、年檢年審、登記、出具證明等職權,編制市級政府部門權力清單,并選擇若干市政府工作部門作為第一批試點,于6月底前向社會公布,下半年將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全面推開權力清單的編制工作,并于年底前向社會全部公布。(市編辦牽頭負責)
(三)推進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和侵犯知識產權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公開。除依法需要保護的涉及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案件外,對適用一般程序查辦的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和侵犯知識產權行政處罰案件,要在行政處罰決定作出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主動公開案件名稱,被處罰者姓名或名稱,主要違法事實和處罰種類、依據、結果,行政處罰方式和期限以及作出行政處罰的機關名稱等信息。(市質監局、市工商局、市科工貿信局按職責分工牽頭負責)
二、進一步推進財政資金信息公開
(四)推進市縣預決算信息公開。根據國家和省推進預決算公開的要求,加強對各區預算公開工作的指導,認真做好排疑解難工作,督促各區從2014年起,全面公開財政預決算、部門預決算及“三公”經費預決算。(市財政局牽頭負責)
(五)按時完成市本級預決算信息公開工作。市本級各部門要按時完成財政總預算、部門預算和“三公”經費預算信息的公開工作與財政總決算、部門決算和“三公”經費決算信息的公開工作。(市財政局牽頭負責)
(六)積極推進財政專項資金及基本建設項目信息公開。制定并印發《珠海市市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進一步規范專項資金信息公開的內容和職責分工等。建立專項資金管理統一平臺,并按要求公開申報指南、分配程序和方式、分配結果、績效評價、監督檢查和審計結果等信息。(市財政局負責)
(七)推進財政審計信息公開。開展2013年度市本級財政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及2013年度珠海市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執行和決算情況的審計,并公開經市人大審議的審計報告。試行財政專項資金及基本建設項目審計結果公開。完善審計結果公告和審計信息發布制度。逐步加大政府重大建設項目、社會公益事業、民生資金使用情況等審計結果的公開力度,及時、全面、準確公開審計整改結果情況。(市審計局負責)
三、進一步加強公共資源配置信息公開
(八)推進征地信息、土地供應信息和礦業權出讓信息公開。重點做好聽證告知、征地批復、征地公告、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等信息公開工作,確保以上信息在官方網站同步公開。繼續做好土地供應計劃、出讓公告、成交公示以及供應結果信息公開工作,確保上述信息及時、準確地官方網站上發布,并在中國土地市場網和廣東省土地市場動態監測監管系統同步更新。嚴格按規定做好探礦權采礦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年度計劃、探礦權采礦權出讓和轉讓信息、探礦權采礦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和交易結果、礦產資源勘查開采年度檢查結果、頒發和廢止勘查采礦許可證公告、探礦權采礦權評估機構選擇公告、評估機構報名名單公示和選定結果公告、探礦權采礦權評估報告公示和備案結果公告、勘查礦種變更公示等信息公開工作。(市國土資源局負責)
(九)推進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信息公開。利用網站、報紙、公告欄等宣傳媒介,做好房屋征收補償方案、補償標準、補償結果信息公開,在征收范圍內公開房屋征收決定、補助獎勵政策和標準,向被征收人公開房屋調查結果、初步評估結果、補償情況,實行陽光征收。加快推進房屋征收補償信息系統建設和應用,規范房屋征收補償行為,實現房屋征收補償信息并聯共享。(市國土資源局負責)
(十)推進保障性住房信息公開。將納入年度建設計劃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的進展動態信息、住房保障政策信息、分配對象信息、分配房源信息、分配程序信息、分配過程信息、分配結果信息、退出情況信息等八項信息及時在市住房保障網站向社會公布。對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分配工作實行全過程監督,并邀請人大、政協、媒體和群眾監督員實行全方位監督。(市住房保障辦負責)
(十一)加強公共資源交易信息公開。繼續推進政府采購、政府特許經營項目招標、司法或行政機關罰沒物拍賣、財政性資助項目中介服務機構選定等各類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統一對外發布。探索醫療機構藥品和醫用耗材采購、法院涉訴資產拍賣等交易信息與其他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統一對外發布。實現交易公告、資格審查、變更信息、公正公告、成交信息等全過程信息公開。細化并統一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內容,包括公開招標公告、資格預審公告、中標公告、更正公告等。(市政務服務局牽頭負責)
(十二)推進工程建設項目信息公開。按照國家有關部委規定的招標信息發布標準格式和《珠海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規定的方式、內容和時間,統一規范招標投標信息發布。對建設工程招標投標交易平臺進行升級,加強與各部門的網絡互聯、欄目對接和數據交換,繼續提供招標投標信息的公開查詢、檢索服務。加強招標投標信息化建設,推廣小額網上交易系統。探索建立建設工程交易市場與項目現場“兩場聯動”制度,使建筑業各方主體的良好行為與不良行為在建設工程交易過程中實時體現。繼續落實信用紀錄和信用報告在招標投標活動中的應用,率先在工程建設領域開展誠信試點,在市政府投資項目工程施工招標投標中使用信用記錄和信用報告。(市住規建局牽頭負責)
四、進一步加強公共服務信息公開
(十三)深化中小學校招生信息和財務信息公開。在中小學校招生政策、招生計劃、錄取程序等信息公開的基礎上,重點推進各公辦普通高中學校所錄取全部學生的姓名、準考證號和畢業學校等信息公開,以及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符合積分入學資格名單、政策性照顧生名單的信息公開。及時公開市直屬學校財務預決算信息。(市教育局牽頭負責)
(十四)推動科技管理和項目經費信息公開。及時主動公開科技經費及科技項目管理辦法、重大專項的方案和配套政策、科技發展規劃以及科技成果推廣、轉化和應用信息,推進科技計劃、科技專項等項目立項、驗收等信息公開。進一步完善專項資金管理統一平臺,并按要求公開申報指南、分配程序和方式、分配結果、績效評價、監督檢查和審計結果等信息。(市科工貿信局負責)
(十五)推進醫療衛生領域信息公開。進一步抓好醫療服務價格、醫用耗材價格公示和住院病人日費用清單公開工作,公開預約掛號方式。公立醫院改革試點醫院要向社會公開財政投入、患者次均費用等信息。在市衛生和計生局網站公開醫療機構設置及執業注冊許可結果及相關信息。加快推進醫院院務公開平臺建設,運用新型媒體,方便公眾獲取有關醫療服務信息。(市衛生和計生局牽頭負責)
(十六)推進就業信息公開。通過新聞發布會、政府網站等媒介及時發布促進就業創業的政策措施、實施情況以及就業創業各項補貼申領條件、申領程序,以及審批信息。及時公開事業單位招聘公告等信息。通過市主流媒體或專業網站,每季度發布全市人力資源市場供求分析情況,實時發布高校畢業生就業崗位等人才供求信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十七)推進社會保障信息公開。嚴格執行最低生活保障審核審批公示制度,進一步規范公示內容、公示形式和公示時限。及時公示低保申請對象家庭經濟入戶調查情況、民主評議和審核結果等信息。在不侵犯個人隱私的情況下,長期公示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家庭成員、收入情況、保障金額等信息。公布市、區低保工作投訴舉報電話。(市民政局負責)
五、進一步加強公共監管信息公開
(十八)推進環境信息公開。實時發布全市各國控監測站點環境空氣質量信息。對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信息公開,做到環評受理、審批和驗收全過程公開。依法公開排污費征收情況。積極推進國控企業污染源自動監控信息及企業環境信用評價信息的公開工作。做好對上市企業環保核查信息的公開工作,推進掛牌督辦和行政執法信息公開。加強核與輻射安全信息的主動公開。(市環保局負責)
(十九)繼續做好安全生產事故信息公開。每月公開全市安全生產事故數據情況。全文公開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調查報告正文部分。加強安全監管部門與消防、交通、氣象、防汛等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逐步建立預警預防信息發布和事故處置救援信息公開機制。充分發揮主流媒體監督作用,加大對嚴重忽視安全生產的企業、性質嚴重的非法違法行為和可能釀成重特大事故的安全隱患曝光力度。(市安監局負責)
(二十)推進食品藥品安全信息公開。探索實施食品藥品安全年度新聞發布會和專題新聞發布會制度。及時主動公開食品藥品質量、違法廣告、消費警示、專項整治行動、食品藥品安全事件、證照核發注銷、食品藥品企業信用和“黑名單”以及食品藥品安全案件查處等信息。(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牽頭負責)
(二十一)深入推進價格和收費信息公開。公布授權地方定價目錄規定的定價權限和具體適用范圍,制定在本地區執行的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價費項目和標準。對情節嚴重、屢禁不止的價格違法案件及時公布查處結果。(市物價局負責)
(二十二)推進國有企業、事業單位信息公開。定期公開市屬國有企業經濟運作簡要情況。主動公開涉及市屬企業規劃發展、改革重組、考核統計、產權管理、財務管理、事務管理、人事任免、審計監督等信息。推動事業單位法人年度報告公開,除涉密單位外,全市各級事業單位要在廣東事業單位登記管理網上主動公開單位法人2013年年度報告,包括開展業務活動、資產損益、接受捐贈資助、社會投訴、獎懲等信息。(市國資委、市事業單位管理局按職責分工牽頭負責)
(二十三)推動信用信息公開。完善珠海市企業和社會組織信用信息目錄、信用信息分類監管標準和建設規范。完善市公共聯合征信系統,初步實現公共信用信息交換共享。通過珠海信用網,適時發布可公開的企業、社會組織、事業單位等信用信息。(市發改局牽頭負責)
六、進一步推進信息公開平臺建設
(二十四)按期完成全省政府信息公開業務系統建設。認真落實《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省網上辦事大廳政務公開欄目建設工作方案的通知》(粵辦函〔2013〕440號),按期完成市、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系統、依申請公開系統和意見箱建設。待全省政務公開信息檢索平臺建設完成并下發全省政府信息公開檢索框地址后,完善全省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信息檢索功能。(市府辦牽頭負責)
(二十五)加快推進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專欄建設。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專欄建設規范的通知》(粵辦函〔2014〕273號)中的相關建設規范,認真落實《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專欄建設方案的通知》(粵辦函〔2014〕120號)的相關要求,加快推進政府(部門)網站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專欄建設,按期完成欄目搭建和內容整合,并督促相關單位及時做好更新工作。(市府辦牽頭負責)
(二十六)進一步拓展政府網站互動功能。認真落實《中共珠海市委辦公室 珠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2014年黨政門戶網站在線互動交流工作的通知》(珠委辦字〔2014〕4號),依托市委網“領導直接間”和市政府門戶網站“民生在線”欄目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媒體,積極開展在線訪談和網絡專題建設工作,及時發布權威政務信息,主動回應社會關切。(市府辦牽頭負責)
七、進一步加強信息公開機制建設
(二十七)嚴格落實信息公開屬性源頭認定機制。按照《關于進一步推進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工作的通知》(珠府辦函〔2013〕12號)要求,進一步規范政府信息主動公開的原則、內容、程序和形式,將政府信息公開的要求固化為文件辦理過程的必要環節,對制作或獲取的信息明確標注公開屬性。(市府辦牽頭負責)
(二十八)健全信息公開指南、目錄更新機制。嚴格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有關要求,充分依托珠海市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系統,督促各相關單位認真編制并及時更新本單位政府信息公開指南、目錄。(市府辦牽頭負責)
(二十九)完善信息公開監督指導機制。加強培訓交流,年內開展一期對基層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進一步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監督檢查,切實推動政府信息公開各項工作落到實處。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對擬公開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規做好保密審查。(市府辦、市監察局、市保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強政府信息公開是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創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強政府公信力的重要舉措。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進一步增強工作責任感和使命感,按照國務院、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及市政府相關要求,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實。要結合本工作要點抓緊制定本地區、本部門落實2014年信息公開工作要點的具體措施。2014年10月底前,各地各部門要將落實情況報市政府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將會同有關部門適時對落實情況進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