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市縣(區)代碼分中心、辦事處:
為了提高組織機構代碼辦事便利化水平,維護組織機構代碼基本數據信息的質量,根據全國組織機構代碼管理中心《關于組織機構代碼年度驗證工作相關事宜的通知》和《廣東省組織機構代碼管理辦法》,現就簡化組織機構代碼辦事流程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新申辦組織機構代碼證書的機構可通過“廣東省組織機構代碼數字證書服務平”(http://www.gdoca.org.cn)提出申請,審核通過后,可以選擇郵政雙向寄遞或自行到同級代碼辦證窗口辦理。
二、組織機構所屬的分支機構申請組織機構代碼登記時,可不再出示上級組織機構的代碼證書原件,只需提交清晰復印件即可辦理。
三、各類機構變更、換證或注銷,應在規定時限內及時辦理,可通過組織機構代碼數字證書進行網上申請,通過審核后選擇郵政雙向寄遞,或到同級代碼辦證窗口辦理。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發生變更的,需提供其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未發生變更的只需提交有效身份證清晰復印件。行政、事業機構成立的批準文件、任命函可以只帶復印件,其他材料仍需按原要求帶齊。
四、簡化組織機構代碼年檢流程。
1、持有組織機構代碼數字證書的機構可通過“廣東省組織機構代碼數字證書服務平臺”確認或更新機構信息,其組織機構代碼證電子副本將顯示已通過年度驗證電子標識,不需提交相關的掃描件與復印件。客戶如有需要,仍可通過郵政雙向寄遞或到同級代碼辦證窗口加貼年檢標識。
2、未持有組織機構代碼數字證書或有需要到前臺辦理的機構仍需到同級代碼辦證窗口辦理年度驗證,并提交加蓋公章的《組織機構代碼基本信息登記表》,出示各類批準登記證件的原件、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經辦人身份證原件,不再提交復印件。各地市縣(區)代碼分中心、辦事處不需掃描上傳電子檔案。
本通知內容自2014年5月1日起執行。之前規定與本通知內容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附件:1.
組織機構代碼基本信息登記表.doc
2.
組織機構代碼年度信息確認表(網上).doc
3.
組織機構代碼業務辦理須知(省直).doc
廣東省組織機構代碼管理中心
2014年4月8日
為了提高組織機構代碼辦事便利化水平,維護組織機構代碼基本數據信息的質量,根據全國組織機構代碼管理中心《關于組織機構代碼年度驗證工作相關事宜的通知》和《廣東省組織機構代碼管理辦法》,現就簡化組織機構代碼辦事流程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新申辦組織機構代碼證書的機構可通過“廣東省組織機構代碼數字證書服務平”(http://www.gdoca.org.cn)提出申請,審核通過后,可以選擇郵政雙向寄遞或自行到同級代碼辦證窗口辦理。
二、組織機構所屬的分支機構申請組織機構代碼登記時,可不再出示上級組織機構的代碼證書原件,只需提交清晰復印件即可辦理。
三、各類機構變更、換證或注銷,應在規定時限內及時辦理,可通過組織機構代碼數字證書進行網上申請,通過審核后選擇郵政雙向寄遞,或到同級代碼辦證窗口辦理。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發生變更的,需提供其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未發生變更的只需提交有效身份證清晰復印件。行政、事業機構成立的批準文件、任命函可以只帶復印件,其他材料仍需按原要求帶齊。
四、簡化組織機構代碼年檢流程。
1、持有組織機構代碼數字證書的機構可通過“廣東省組織機構代碼數字證書服務平臺”確認或更新機構信息,其組織機構代碼證電子副本將顯示已通過年度驗證電子標識,不需提交相關的掃描件與復印件。客戶如有需要,仍可通過郵政雙向寄遞或到同級代碼辦證窗口加貼年檢標識。
2、未持有組織機構代碼數字證書或有需要到前臺辦理的機構仍需到同級代碼辦證窗口辦理年度驗證,并提交加蓋公章的《組織機構代碼基本信息登記表》,出示各類批準登記證件的原件、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經辦人身份證原件,不再提交復印件。各地市縣(區)代碼分中心、辦事處不需掃描上傳電子檔案。
本通知內容自2014年5月1日起執行。之前規定與本通知內容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附件:1.

2.

3.

廣東省組織機構代碼管理中心
201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