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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全省各級政務服務中心“三證合一”登記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

   2015-06-08 492
核心提示:各市、省直管縣政務服務中心、工商局(市場監管局):  現將《全省各級政務服務中心三證合一登記工作實施意見》印發給你們,請
各市、省直管縣政務服務中心、工商局(市場監管局): 
  現將《全省各級政務服務中心“三證合一”登記工作實施意見》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安徽省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4年10月16日
 
  全省各級政務服務中心“三證合一”
 
  登記工作實施意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促進市場公平競爭維護市場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20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2014年促進市場公平競爭維護市場正常秩序重點任務的通知》(國辦函〔2014〕64號)精神,現就我省各級政務服務中心推進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深入學習領會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按照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建設服務型政府的要求,將當前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和稅務登記證的辦理程序,改為由工商部門統一受理,工商、質監、稅務部門聯動辦理,逐步實現“三號一證” 、“三證合一”,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激發社會投資創業活力,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二)基本原則。
 
  堅持便捷高效的原則。按照程序簡便、成本低廉的要求,創新服務方式,提高登記效率,方便申請人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
 
  堅持分類實施的原則。對暫不適宜實行“三證合一”登記制度的市場主體和登記事項,暫按原登記程序辦理,條件成熟后全面推廣。
 
  堅持統籌推進的原則。將實行“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與加快推進行政權力清單制度、一級政府“一站式”服務、統一電子政務平臺等工作緊密結合,同步推進。強化部門協同,提升監管效能。
 
  二、工作目標
 
  (一)組織先行試點。
 
  1.2014年12月底前。在省政務服務中心、16個市政務服務中心和2個直管縣政務服務中心,按照“一窗受理、一表填報、并聯辦理、統一發證”的工作流程,探索實行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登記。有條件的市可選擇一個縣(區)級政務服務中心一并推進。
 
  2.2014年10月,按照“統一受理、聯動審批、核發一照”的模式,在滁州天長市開展“三號一證”改革試點。改革后,不再核發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在營業執照上加載組織機構代碼和稅務登記號。
 
  (二)全面推廣實施。
 
  2015年一季度,在全省全面實行一單聯辦的“三證合一”登記制度。
 
  “三號一證”試點由相關部門充分評估、論證后,報經省政府同意,于2015年6月底前在全省全面實施。
 
  (三)根據國務院統一部署,將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三證三號”合并為“一證一號”。
 
  三、主要任務
 
  (一)設立綜合窗口。
 
  在各級政務服務中心工商窗口建立“企業設立綜合窗口”,負責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和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登記的咨詢、受理、收費、發證等工作。
 
  (二)整合辦理資料。
 
  由省政務服務中心協調省工商局、省地稅局、省質監局按照“一張表格填報,一套材料申報”要求,制定“三證合一”登記辦事指南、申請表格及示范文本等供全省統一使用,并公布在各級政務服務中心和工商、質監、稅務部門門戶網站、擺放在綜合窗口,供申請人查詢、下載和領取,方便群眾辦事。
 
  (三)強化技術保障。
 
  各級政務服務中心要按照“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業務需求,組織開發企業設立“一表制”系統,具有受理、審查、決定、制證、評價、統計和電子監察等功能,實現與工商、質監、稅務業務系統數據交換、信息共享。
 
  (四)統一咨詢受理。
 
  申請人辦理設立登記時,由“企業設立綜合窗口”一次性告知申請材料、辦事流程、辦理時限、收費標準等。申請人備齊所有申請材料后,由“企業設立綜合窗口”統一接收申請材料,并進行初審。申請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收件后向申請人出具《受理通知書》,并將申請人基本信息和相關材料錄入企業設立“一表制”系統,通過系統流轉至工商、質監、稅務部門進行辦理。
 
  (五)限時辦理三證。
 
  工商、地稅、質監部門要在5個工作日內辦結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各地根據實際,在此范圍內,進一步壓縮審批時限。
 
  (六)統一收費發證。
 
  “企業設立綜合窗口”統一發放證(照),統一收取相關費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省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省工商局牽頭,省地稅局、省質監局、省國稅局配合,建立聯席會議制度,負責統籌規劃、組織協調、推進落實和監督檢查“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工作。根據工作需要,定期召開會議,及時研究解決工作推進中的困難和問題。各市、縣(市、區,下同)政府要建立相應的領導機制,制定具體方案,加強統籌協調,明確部門任務分工。
 
  (二)明確工作職責。
 
  抓緊制定安徽省“三證合一”登記管理實施辦法,完善“三證合一”登記工作流程、工作規范、辦事指南等配套辦法措施(省政務服務中心、省工商局牽頭負責,省質監局、省地稅局、省國稅局配合)。各級政府相關部門和商業銀行在辦理涉企相關手續時,對企業提交標注組織機構代碼、稅務登記號的營業執照,要予以認可。
 
  (三)加強宣傳培訓。
 
  要通過新聞媒體、網站、辦事服務大廳、咨詢電話等多平臺、多渠道,深入細致地開展政策宣傳工作,讓全社會了解改革、支持改革,為改革順利推進營造良好氛圍。工商部門要加強對窗口工作的指導,選調政治意識強、業務素質高的同志到“企業設立綜合窗口”工作,不斷提高窗口的綜合服務水平和服務能力。
 
  (四)強化督查考核。
 
  各市、縣政務服務中心、工商局(市場監管局)要將此項工作納入相關考核,明確具體工作的責任單位、時間節點、目標要求,逐項對照督查,確保改革穩步推進。對于工作落實不到位,以及實施過程中的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行為,嚴格按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地區: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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