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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農業廳辦公室關于印發2018年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要點的通知

   2018-04-02 491
核心提示:各市、州、縣(區)農業(畜牧獸醫、水產)局(委),廳機關有關處室、廳直有關單位:現將《2018年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要點》印發
各市、州、縣(區)農業(畜牧獸醫、水產)局(委),廳機關有關處室、廳直有關單位: 
    現將《2018年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本行業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湖北省農業廳辦公室2018年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要點
 
    為了認真扎實抓好2018年我省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推進質量強農,制定本工作要點。
 
    一、指導思想
 
    樹立質量第一和綠色發展理念,推動農業由增產導向轉向提質導向,大力推進農業發展質量變革,將質量強農作為加快現代農業發展和農業強省建設的核心措施來抓,以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增加綠色、安全、優質農產品供給為目標,突出“六推一強”,持續穩定和提升我省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
 
    二、任務目標
 
    確保我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總體合格率達到97.3%以上;蔬菜、水果、食用菌、茶葉農藥殘留監測合格率達到96.6%以上;畜禽產品獸藥殘留和“瘦肉精”監測合格率達到98.4%以上;生鮮乳和禽蛋產品三聚氰胺監測合格率達到100%;水產品藥物殘留監測合格率達到96.6%以上。確保不發生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著力提升綠色、安全、優質農產品供給能力。
 
    三、重點工作
 
    (一)推進農業標準化。
 
    1.加強標準制修和應用。全年制修訂農業地方標準18個,不斷加大“三園兩場”標準化生產示范創建,擴大標準化生產經營規模。
 
    2.大力發展“三品一標”。全省新認證“三品一標”產品350個,著力強化“三品一標”證后監管,發現不合格產品實行零容忍和淘汰制。結合休閑觀光農業,采取全面直接展示農產品生產過程安全要素操作情況和多種形式促銷、宣傳推介的方式,不斷提高“三品一標”產品生產銷售量和經濟效益,不斷提高“三品一標”品牌影響力、公信力和市場占有率。
 
    (二)推進綠色生產。
 
    3.科學減施農業投入品。深入推進化肥、農藥使用零增長行動,大力推廣動植物病蟲害綠色防控技術。著力推進畜禽糞污、病死畜禽和農作物秸稈資源化利用,促進農業節本控污,提質增效。切實加強產地環境保護治理,開展耕地土壤與農產品質量安全同步監測,逐步擴大重金屬污染耕地修復試點范圍。
 
    (三)推進全面監管。
 
    4.加強農業投入品監管。重點嚴打生產、經營、使用國家禁止生產、經營、使用(含限制使用)的農業投入品的違法行為和超范圍(含超綠色食品農獸藥使用準則)、超標準、不按安全間隔期(休藥期)使用農獸藥的違法行為。堅決執行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關于禁止、限制銷售和使用劇毒、高毒農藥的實施意見(試行)》(鄂政辦函〔2016〕57號)和《關于強化農藥獸藥監管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的通知》(鄂政辦電〔2017〕175號),大力推廣農藥經營處方制。
 
    5.嚴格農產品產地準出。對農產品生產重點龍頭企業、農民合作社示范社、家庭農場全面實行農產品質量安全產地準出制度。生產主體必須規范建立農產品生產記錄,對其生產的每批農產品開展質量安全速測,并開具產地證明,不合格農產品一律不得從產地售出。“農業三品”必須包裝或標識后方能銷售。已經規范實行質量安全電子追溯的農產品,視同落實了產地準出制度(須保存紙質檔案備查)。
 
    6.開展收貯運環節監管。開展農產品在進入市場或加工企業或直供餐飲單位前的收購、貯存、運輸環節質量安全監管,實行產地證明隨貨同行制度。建立產地農產品收購人員、貯存倉庫和運輸車輛登記備案制度,建立農產品購、貯、運臺賬制度。
 
    7.加強屠宰和奶站監管。嚴格建立屠宰場(廠)五本臺賬制度,強化生豬屠宰準入,實行屠宰場(廠)“瘦肉精”自檢和動監部門檢測與屠宰檢疫同步,不合格產品一律不得開具檢疫合格證出場(廠)銷售。嚴打奶站生鮮乳非法添加行為。
 
    8.加強監測預警工作。高標準開展省級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風險)監測和監督抽查,對不合格農產品及時追溯到生產基地和責任主體,督促整改,嚴厲查處監督抽查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組織指導市、縣開展監測工作。組織省內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實驗室和實驗站對重點隱患因子開展專項排查和風險評估,確保我省農產品質量安全隱患早發現、早預警、早處置。
 
    9.大力開展專項整治。針對非法添加、違禁使用、制假售假、私屠濫宰等突出問題,保持嚴打高壓態勢,大力開展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瘦肉精”、私屠濫宰、水產品濫用抗生素和標有療效的“非藥品”、生鮮乳使用違禁物質等專項整治行動。推動縣級以上農業部門建立規模生產經營主體監管名錄,實施風險分級管理。充分發揮鄉鎮監管服務機構和村級協管員作用,加強巡查指導和宣傳引導。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充分調動群眾的積極性,推動農產品質量安全社會共治。
 
    10.不斷強化監管執法。落實《農業部關于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工作的意見》(農質發〔2017〕14號)和《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加強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食品攤販和小餐飲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意見以及關于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三安聯動”監管工作機制意見的通知》(鄂政辦發〔2016〕41號),積極拓寬案源線索渠道,充分利用監測、投訴舉報、暗訪、檢查發現的問題,依法調查處理,對地方查處工作嚴格督辦。要針對禁限用農獸藥使用、非法添加、私屠濫宰、銷售病死畜禽等問題,堅決做到“問題產品的來源和去向沒有查清的不放過;涉嫌單位責任沒有查清的不放過;問題產生原因查找不全面、不透徹的不放過;對相關責任單位查處不到位的不放過;后續整改防范措施不落實的不放過”。涉嫌犯罪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案件,必須及時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加大信息公開力度,積極曝光典型案例,充分發揮警示作用,實現執法與宣傳教育相結合。
 
    11.開展暗訪約談通報。廳直有關單位和各級農業部門要強化問題導向,轉變作風,嚴肅認真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暗訪督查行動。發現安全隱患、違法行為和監管工作人員不作為、亂作為等問題,上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及時約談下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同時,致函問題所在市、縣政府,通報暗訪發現的問題,提出整改工作意見,并督促整改到位。
 
    12.加強應急處置工作。各級農業部門要根據新制定的《湖北省農業廳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鄂農發〔2018〕7號)制(修)定本市(州)、縣應急預案,規范做好應急處置工作。如發生突發事件,要做到第一時間邊報告邊處理,通過主流新聞媒體發布真實信息,正確引導,把負面影響降到最低程度。
 
    (四)推進安全縣、市創建。
 
    13.鞏固首批創建成果。鞏固第一批國家級和省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縣創建成果,開展安全縣農產品產銷對接活動,擴大安全縣農產品的市場影響力和占有率。加強安全縣日常檢查考核和動態管理,對經考核不合格或發生較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的,嚴格實行安全縣稱號退出機制。
 
    14.廣泛開展創建工作。認真組織開展第二批國家級和省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縣創建工作,嚴格考核驗收,合格的予以命名。創新創建機制,鼓勵全省各市、縣積極參加安全縣和安全市創建活動。2018年年底,采取“自愿申報、廣泛創建、驗收申請、達標命名”的方式,啟動第三批省級安全縣和第一批省級安全市創建工作,以此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省建設。
 
    (五)推進社會共治。
 
    15.開展農業質量年工作。制定《湖北省2018年農業質量年工作實施方案》,組織協調落實農業質量年十大行動。
 
    16.健全鄉鎮監管機構。依據鄂政辦發〔2016〕43號文件要求,以農產品質量安全縣創建為抓手,督促各地建立健全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站(所),并明確機構職責,配備監管人員,將監管工作經費列入縣級財政預算。與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合作聯動,加強對建在鄉鎮食品藥品監管所的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機構的建設、管理和工作指導,加強對鄉鎮監管人員的培訓。
 
    17.加強質檢體系建設。加快市、縣農產品質檢中心(站)項目建設,達標的及時組織驗收。嚴格農業質檢機構考核和資質認定,加強農業質檢機構運行管理和督導檢查,嚴格開展檢測能力驗證工作。穩步規范推進縣級農產品質檢機構整合工作,對整合到市縣綜合質檢機構的農業質檢部分(農產品質檢中心、站)依法嚴格開展計量認證和機構考核,加強日常運行監管和指導服務。
 
    18.開展追溯體系建設。與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平臺對接,推進省級追溯平臺建設。以國家級和省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縣創建為契機,爭取多方支持,在創建縣(市) “三品一標”重點企業(合作社)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系統建設試點工作,逐步建立覆蓋省、市、縣、鄉農業部門和重點(規模)企業(合作社)的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平臺。
 
    19.加強與食藥部門協作共管。認真貫徹落實《省農業廳、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加強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意見》(鄂農發〔2015〕25號),重點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產地準出與農產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農產品質量安全加工企業準入、農產品質量安全餐飲單位直供準入機制互為條件,互認對接。農業部門要主動爭取食藥監管部門在市場、加工企業和餐飲環節查驗農產品檢驗(檢疫)合格證和產地證明等準入證明材料。
 
    20.加強科普宣傳引導。配合農業部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萬里行系列活動。充分利用互聯網、微博微信、手機客戶端等新媒體和報紙、電視、廣播等傳統媒體以及農安示范基地培訓宣傳農產品質量安全和法規知識,有針對性地解疑釋惑。通過新聞發布會、新聞采訪、署名文章等形式展示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進展和成效。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輿情分析研判,對各類突發事件和負面輿情保持高度警惕,在第一時間掌握和報告情況、處置問題隱患,把負面影響降到最低程度。
 
    21.推進誠信體系建設。逐步構建以信用為核心、事前信用承諾、事中信用監管、事后信用評價的新型監管機制,大力提高生產經營者的誠信意識和信用水平,增強全社會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的信任和信心。積極推動各縣(市區)農資和農產品規模生產經營主體全部建立信用檔案,建立省、市、縣信用信息互聯互通平臺和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評價標準。鼓勵行業協會和第三方機構開展信用評價,為社會提供更多的信用產品和服務。建立“黑名單”、失信聯合懲戒等信用約束機制,逐步把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作為各類農業項目評選、主體資格審查、行政許可審批、制定分類監管措施的必要條件,積極引導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守法自律、誠信經營。
 
    (六)推進工作創新。
 
    22.構建安管內生動力。在條件成熟的大中型農產品生產企業、合作社、家庭農場興辦試點,通過休閑觀光、采摘體驗的方式,向消費者直接公開展示和宣傳農產品質量安全內控管理措施落實情況,包括安全內控制度(檔案)、標準化生產現場、農業投入品實物、產地準出所要求的生產記錄、自檢(或委托)檢驗合格證和產地證明、“三品”包裝或標識等。促使消費者增強安全和放心消費意識,推動綠色、安全、優質農產品形成優質優價機制,提高其經濟效益,促使生產經營主體產生想抓和要抓綠色安全管控措施的內生動力。
 
    23.建立發現問題鼓勵機制。樹立發現問題是成績,解決問題是能力的理念,采取表彰和績效管理考核加分的方式,鼓勵各級農業部門和監管人員積極巡查發現安全隱患問題,有效處置安全隱患。
 
    24.推廣應用“四查一檢”監管法。為了提高基層監管能力和監管工作的針對性、法制性、快捷性、有效性,在縣、鄉、村監管(協管)工作人員中大力推廣應用“查制度、查記錄、查臺賬、查用藥(肥)、抽檢樣品”的農產品質量安全“四查一檢”日常監管工作法,不斷加強基層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
 
    (七)強化安全責任。
 
    25.落實責任機制。嚴格執行《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落實食品安全黨政同責的意見>的通知》(鄂辦發〔2016〕11號)和《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湖北省食品安全問責辦法>的通知》(鄂辦發〔2016〕41號)要求,實行“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政府負總責、部門負監管責任、農產品生產經營者對其生產經營的農產品質量安全負責”的農產品質量安全責任機制。繼續推行各級農業部門與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之間、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與涉安員工(社員)之間連環簽訂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責任狀(書)的制度。
 
    26.開展績效考核。依據農業部關于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延伸績效管理要求,2018年年底,省農業廳對各市州農業部門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績效進行考評。對發生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的地方實行責任追究。


 
地區: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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