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場,各街道辦事處,市政府各部門,市屬各單位:《庫爾勒市蔬菜、牛羊肉、豬肉直銷實施方案(試行)》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二○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庫爾勒市蔬菜、牛羊肉、豬肉直銷實施方案(試行)
為進一步加強對庫爾勒市蔬菜、牛羊肉、豬肉直銷工作的管理,穩定全市蔬菜、肉類價格,規范市場秩序,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活,根據《國務院關于穩定消費價格總水平保障群眾基本生活的通知》(國發〔2010〕40號)及州市黨政聯系會議、市委六屆九次全委(擴大)會議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基本原則
按照“模式開放、動態管理、政策支持、多方共贏”的原則,把短期應急措施與建立長效機制相結合,進一步穩定全市蔬菜、肉類價格,規范農產品市場秩序,保障城鄉居民尤其是中低收入群體的生活,提供便民服務。
二、組織實施
庫爾勒市蔬菜、牛羊肉、豬肉直銷采取政府引入配送企業統一為全市各直銷點配送蔬菜、牛羊肉、豬肉,由各直銷點銷售。直銷工作由市經貿委、市副食品基地建設辦公室(簡稱副食辦)負責組織實施,市發改、統籌、財政、規劃、農業、畜牧、公安、交通、機關事務、國土、工商、國稅、地稅及各街道辦事處根據各自職能,協作配合,確保庫爾勒市蔬菜、牛羊肉、豬肉直銷“民生工程”的順利實施。
三、蔬菜、牛羊肉、豬肉配送企業確定及管理
(一)配送企業的確定具有資質的配送企業(農民蔬菜合作社)向市經貿委提出申請,經市經貿委審核后報市人民政府批準確定,由市經貿與其簽訂蔬菜、牛羊肉、豬肉直銷配送協議。
(二)配送企業的職責
1、為各直銷點配送的牛羊肉、蔬菜、豬肉,其價格低于市域內各批發市場同等同類蔬菜、肉類價格。
2、保證各網點銷售的蔬菜、肉類進貨渠道正規、質量安全過關。
3、各承辦企業于每月30日前向市經貿委上報“蔬菜、肉類配送(銷售)情況報表”(由市經貿委制定)。 4、自覺接受相關部門的日常監督管理,認真履行市人民政府相關政策措施。
(三)配送企業的監督管理
1、市經貿委、副食辦負責組織相關部門對配送企業進行監督管理。
2、市工商、農業、農產品檢驗檢疫、畜牧部門負責做好企業配送的蔬菜、肉類檢疫、檢測工作,確保品質安全的蔬菜、肉類進入各直銷點。
3、市公安、交通部門負責協調辦理蔬菜、牛羊肉、豬肉配送“綠色通道”手續。
四、直銷點確定及管理
(一)直銷網點的選址與建設:市經貿、副食辦、規劃、統籌等部門針對全市小區及居民分布情況,提出庫爾勒市蔬菜、肉類直銷點整體布局方案,以投資新建與利用住宅小區現有設施、設備改建相結合的方式,在全市人流量大、交通便利、適宜經營的區域設立以經營蔬菜、牛羊肉、豬肉為主直銷點。
1、改建直銷點:由經營意向者向所在社區提出申請,由社區初審合格后,報市經貿委審批確立,改建合格后由市經貿委頒發統一標識標牌。
2、新建直銷點:由市規劃部門統一設計,市人民政府出資,采用招投標的方式,按照“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裝修、統一布設水、電、暖等輔助設施”的原則建設,面積不低于100㎡,建成后交所在社區統一管理。
(1)市經貿、副食辦、規劃、統籌、房產、國土等部門根據市域各直銷點整體分布情況從2000戶以上的住宅小區或人流密集、具有輻射力的街巷、路口確定選址。
(2)市統籌、規劃、房產等部門負責協調房產開發商(物業公司)為直銷點連通水、電、暖等設施。機關事務管理局管理的房屋適宜建設直銷點的,優先用于直銷點建設。
(3)工程完工后,由市經貿委、副食辦組織規劃、統籌、消防等相關部門進行驗收,合格后由市經貿委頒發統一標識標牌。
(4)新建直銷點所需要的建設經費由市財政承擔。
(二)直銷點的職責:
1、銷售的蔬菜、肉類價格必須低于農副產品市場零售價。
2、確保銷售的蔬菜和肉類質量合格,明碼標價。
3、熱情為顧客服務,保持經營環境經常性衛生整潔,經營秩序良好。
4、負責直銷點內各設施的日常維護、維修。
5、各直銷點每月30日前向所在社區上報蔬菜、肉類銷售情況報表,由街道匯總后于次月5日前報市經貿委、市發改委。
6、自覺接受相關部門的日常監督管理,認真履行市人民政府相關政策措施。
(三)直銷點的監督管理:
1、各街道、社區負責轄區內各直銷點日常監督管理工作,協調物業公司保障各直銷點水、電、暖等正常使用,監督各直銷點對各項規定的執行情況。大力宣傳直銷工作,化解和調處日常矛盾糾紛。
2、市工商、農業、農產品檢驗檢疫、畜牧部門負責對各直銷點所經營的蔬菜、肉類質量安全進行監督管理,確保各直銷點銷售的蔬菜、肉類的品質合格,不缺斤短兩。
3、價格監督部門監督各直銷點的日常銷售價格,定期將全市的蔬菜、牛羊肉、豬肉銷售價格采樣情況向相關職能部門通報。
五、相關政策措施
(一)建立貼息及價格補貼機制市人民政府每年拿出相應的資金,專項用庫爾勒市蔬菜、牛羊肉、豬肉直銷工作,并納入年度市財政預算。
1、對流通配送承辦企業給予貸款貼息支持。
2、在蔬菜、牛羊肉、豬肉價格發生異常波動時期,市人民政府對直銷的蔬菜、肉類實行差價補貼。
(二)免收行政事業性收費關于申請免除年度排污費、衛生費、環境保潔費、營業登記證辦理費等相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及物業管理費的,由各直銷點向市經貿委提出申請,經市經貿委審核后報市人民政府批準。
(三)獎懲措施
1、經貿、副食辦、發改等相關職能部門及街道、社區每年9月10日前對各流通配送承辦企業、直銷點進行考核。
2、對考核合格的承辦企業、直銷點每年給予一定金額的一次性獎勵。(具體考核獎懲辦法由市經貿委制定)
3、對存在嚴重價格、質量、衡器問題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承辦企業、直銷點,予以媒體曝光,并取消其直銷經營資格。
六、專項資金的監管與撥付
各項費用的撥付和使用,須經市經貿委、市財政局審核后,報市人民政府審批。
(一)配送企業貸款貼息的撥付由貸款的配送企業向市經貿委上報貸款使用計劃,由市經貿委會同市財政局計劃落實情況進行審核,符合貼息條件的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撥付貼息資金。
(二)差價補貼的撥付在市人民政府對直銷點的蔬菜、肉類實行價格調控之日起,由市經貿委、副食辦會同發改、街道、社區等部門對各配送企業及直銷點進行監督,在實行價格調控結束后一個月內,對認真落實調控政策的,由市經貿委報市人民政府批準撥付差價資金。
六、投訴受理
庫爾勒市牛羊肉、蔬菜、豬肉直銷工作的群眾來訪及投訴,由市經貿委、發改委(價格監督局)負責,并分別設立投訴電話,向社會公布。
二○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庫爾勒市蔬菜、牛羊肉、豬肉直銷實施方案(試行)
為進一步加強對庫爾勒市蔬菜、牛羊肉、豬肉直銷工作的管理,穩定全市蔬菜、肉類價格,規范市場秩序,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活,根據《國務院關于穩定消費價格總水平保障群眾基本生活的通知》(國發〔2010〕40號)及州市黨政聯系會議、市委六屆九次全委(擴大)會議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基本原則
按照“模式開放、動態管理、政策支持、多方共贏”的原則,把短期應急措施與建立長效機制相結合,進一步穩定全市蔬菜、肉類價格,規范農產品市場秩序,保障城鄉居民尤其是中低收入群體的生活,提供便民服務。
二、組織實施
庫爾勒市蔬菜、牛羊肉、豬肉直銷采取政府引入配送企業統一為全市各直銷點配送蔬菜、牛羊肉、豬肉,由各直銷點銷售。直銷工作由市經貿委、市副食品基地建設辦公室(簡稱副食辦)負責組織實施,市發改、統籌、財政、規劃、農業、畜牧、公安、交通、機關事務、國土、工商、國稅、地稅及各街道辦事處根據各自職能,協作配合,確保庫爾勒市蔬菜、牛羊肉、豬肉直銷“民生工程”的順利實施。
三、蔬菜、牛羊肉、豬肉配送企業確定及管理
(一)配送企業的確定具有資質的配送企業(農民蔬菜合作社)向市經貿委提出申請,經市經貿委審核后報市人民政府批準確定,由市經貿與其簽訂蔬菜、牛羊肉、豬肉直銷配送協議。
(二)配送企業的職責
1、為各直銷點配送的牛羊肉、蔬菜、豬肉,其價格低于市域內各批發市場同等同類蔬菜、肉類價格。
2、保證各網點銷售的蔬菜、肉類進貨渠道正規、質量安全過關。
3、各承辦企業于每月30日前向市經貿委上報“蔬菜、肉類配送(銷售)情況報表”(由市經貿委制定)。 4、自覺接受相關部門的日常監督管理,認真履行市人民政府相關政策措施。
(三)配送企業的監督管理
1、市經貿委、副食辦負責組織相關部門對配送企業進行監督管理。
2、市工商、農業、農產品檢驗檢疫、畜牧部門負責做好企業配送的蔬菜、肉類檢疫、檢測工作,確保品質安全的蔬菜、肉類進入各直銷點。
3、市公安、交通部門負責協調辦理蔬菜、牛羊肉、豬肉配送“綠色通道”手續。
四、直銷點確定及管理
(一)直銷網點的選址與建設:市經貿、副食辦、規劃、統籌等部門針對全市小區及居民分布情況,提出庫爾勒市蔬菜、肉類直銷點整體布局方案,以投資新建與利用住宅小區現有設施、設備改建相結合的方式,在全市人流量大、交通便利、適宜經營的區域設立以經營蔬菜、牛羊肉、豬肉為主直銷點。
1、改建直銷點:由經營意向者向所在社區提出申請,由社區初審合格后,報市經貿委審批確立,改建合格后由市經貿委頒發統一標識標牌。
2、新建直銷點:由市規劃部門統一設計,市人民政府出資,采用招投標的方式,按照“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裝修、統一布設水、電、暖等輔助設施”的原則建設,面積不低于100㎡,建成后交所在社區統一管理。
(1)市經貿、副食辦、規劃、統籌、房產、國土等部門根據市域各直銷點整體分布情況從2000戶以上的住宅小區或人流密集、具有輻射力的街巷、路口確定選址。
(2)市統籌、規劃、房產等部門負責協調房產開發商(物業公司)為直銷點連通水、電、暖等設施。機關事務管理局管理的房屋適宜建設直銷點的,優先用于直銷點建設。
(3)工程完工后,由市經貿委、副食辦組織規劃、統籌、消防等相關部門進行驗收,合格后由市經貿委頒發統一標識標牌。
(4)新建直銷點所需要的建設經費由市財政承擔。
(二)直銷點的職責:
1、銷售的蔬菜、肉類價格必須低于農副產品市場零售價。
2、確保銷售的蔬菜和肉類質量合格,明碼標價。
3、熱情為顧客服務,保持經營環境經常性衛生整潔,經營秩序良好。
4、負責直銷點內各設施的日常維護、維修。
5、各直銷點每月30日前向所在社區上報蔬菜、肉類銷售情況報表,由街道匯總后于次月5日前報市經貿委、市發改委。
6、自覺接受相關部門的日常監督管理,認真履行市人民政府相關政策措施。
(三)直銷點的監督管理:
1、各街道、社區負責轄區內各直銷點日常監督管理工作,協調物業公司保障各直銷點水、電、暖等正常使用,監督各直銷點對各項規定的執行情況。大力宣傳直銷工作,化解和調處日常矛盾糾紛。
2、市工商、農業、農產品檢驗檢疫、畜牧部門負責對各直銷點所經營的蔬菜、肉類質量安全進行監督管理,確保各直銷點銷售的蔬菜、肉類的品質合格,不缺斤短兩。
3、價格監督部門監督各直銷點的日常銷售價格,定期將全市的蔬菜、牛羊肉、豬肉銷售價格采樣情況向相關職能部門通報。
五、相關政策措施
(一)建立貼息及價格補貼機制市人民政府每年拿出相應的資金,專項用庫爾勒市蔬菜、牛羊肉、豬肉直銷工作,并納入年度市財政預算。
1、對流通配送承辦企業給予貸款貼息支持。
2、在蔬菜、牛羊肉、豬肉價格發生異常波動時期,市人民政府對直銷的蔬菜、肉類實行差價補貼。
(二)免收行政事業性收費關于申請免除年度排污費、衛生費、環境保潔費、營業登記證辦理費等相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及物業管理費的,由各直銷點向市經貿委提出申請,經市經貿委審核后報市人民政府批準。
(三)獎懲措施
1、經貿、副食辦、發改等相關職能部門及街道、社區每年9月10日前對各流通配送承辦企業、直銷點進行考核。
2、對考核合格的承辦企業、直銷點每年給予一定金額的一次性獎勵。(具體考核獎懲辦法由市經貿委制定)
3、對存在嚴重價格、質量、衡器問題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承辦企業、直銷點,予以媒體曝光,并取消其直銷經營資格。
六、專項資金的監管與撥付
各項費用的撥付和使用,須經市經貿委、市財政局審核后,報市人民政府審批。
(一)配送企業貸款貼息的撥付由貸款的配送企業向市經貿委上報貸款使用計劃,由市經貿委會同市財政局計劃落實情況進行審核,符合貼息條件的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撥付貼息資金。
(二)差價補貼的撥付在市人民政府對直銷點的蔬菜、肉類實行價格調控之日起,由市經貿委、副食辦會同發改、街道、社區等部門對各配送企業及直銷點進行監督,在實行價格調控結束后一個月內,對認真落實調控政策的,由市經貿委報市人民政府批準撥付差價資金。
六、投訴受理
庫爾勒市牛羊肉、蔬菜、豬肉直銷工作的群眾來訪及投訴,由市經貿委、發改委(價格監督局)負責,并分別設立投訴電話,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