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涼山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強苦蕎產品質量安全管理的意見(涼府辦發〔2013〕26號)

   2013-07-23 417
核心提示:  各縣市人民政府,州級相關部門:  近年來,我州苦蕎麥產業發展迅猛,但支撐型企業少、產品科技含量不高、準入門檻低、標準

  各縣市人民政府,州級相關部門:

  近年來,我州苦蕎麥產業發展迅猛,但支撐型企業少、產品科技含量不高、準入門檻低、標準執行不嚴、產品質量良莠不齊、食品安全存在隱患等問題較為突出。為深入實施優勢資源開發與保護并重戰略,提高我州苦蕎產品品質、知名度和美譽度,促進苦蕎產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現結合我州實際,就加強苦蕎產品質量安全管理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按照“政府主導、部門監管,行業自律、企業主體”的思路,切實把產品質量安全作為苦蕎產業發展的重中之重,以產業發展、基地建設、龍頭培育、質量監管、促農增收為核心,多管齊下、多措并舉,推進苦蕎產業向規模化、規范化、標準化發展,把涼山打造成為集苦蕎生產、研發、加工、檢測和市場為一體的“世界苦蕎之都”。

  二、重點工作

  (一)強化生產環節管理。

  1.生產區域。苦蕎麥主產區縣要根據《無公害蕎麥生產技術規程》(DB5134/T13-2003)和《苦蕎麥生產技術規程》(DB51/T812-2008),認真規劃建設苦蕎麥生產基地。

  2.投入品管理。農業部門要會同食品藥品、質監、供銷社等部門加強源頭管理,嚴防國家禁用農藥和其它化學物質進入苦蕎生產環節。

  3.監督抽查。農業部門要會同食品藥品、質監等部門,定期對可能危及苦蕎麥質量的投入品進行抽查,并公布抽查結果。苦蕎生產企業、農民合作組織和種植大戶,要如實記載農業投入品的名稱、來源、用法、用量、使用和停用日期。苦蕎生產企業、農民合作組織和種植大戶收儲的苦蕎麥,要按照《無公害農產品蕎麥(苦蕎)》(BD5134/T01)進行檢驗,不合格的不得用于產品加工。

  4.培訓指導。科技、農業、科協等部門要加強對苦蕎麥生產企業、農民合作組織、種植大戶和農戶進行質量安全知識和技能的培訓,引導和鼓勵苦蕎生產企業、農民合作組織和苦蕎麥協會對苦蕎麥生產基地、合作組織和協會成員提供生產技術服務。

  (二)強化加工環節管理。

  1.企業選址。苦蕎麥生產廠區周邊應無有害氣體、煙塵、粉塵、放射性物質、畜禽、垃圾及其他污染源,不得選擇化工原料加工、垃圾處理、大型養殖場、造紙、冶煉、醫院等高污染、高粉塵、疾病傳播高危場地附近建設苦蕎麥加工廠。

  2.原料要求。用于加工生產的苦蕎鮮葉、鮮花、果(實)、根莖等原料和天然食用配料無劣變、無異味、無霉變、無染色、無其他夾雜物。

  3.其他要求。苦蕎加工生產車間、生產設備、生產工藝布局、包裝設施、操作人員,產品檢驗指標、方法、規則,及產品包裝、保鮮、儲存、運輸中使用的保鮮劑、防腐劑、添加劑等都要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標準執行。產品包裝要按照國家、行業相關標準及“大涼山”特色農產品對包裝、標識、字體等的統一要求執行。

  (三)強化準入環節管理。

  1.設置門檻。強化苦蕎麥加工許可管理,加強證后監管,確保證前證后生產管理質量水平一致。對生產加工企業的準入審查嚴格按照《食品生產許可證審查通則》及《涼山苦蕎茶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執行,對投資、規模、設備、環境等條件不達標的苦蕎茶生產加工企業,不予審批。對達不到《涼山苦蕎茶》、《苦蕎茶生產工藝規范》等地方標準及《涼山苦蕎茶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要求的企業,一律不予換發和新辦生產許可證。取締、關停達不到生產工藝及技術條件的苦蕎茶加工小作坊。

  2.傾斜政策。對從事規模化、標準化、產業化生產的家庭農場、種植大戶、農民合作組織等新型經營主體,及貧困縣或返鄉農民工創辦苦蕎加工企業的,要給以扶持和政策傾斜。

  3.退出機制。實行農產品質量安全“一票否決”制,對違反《農產品質量安全法》,造成嚴重食品安全事故的,注銷生產許可證、吊銷營業執照、注銷工商登記,退出苦蕎加工行業。對生產銷售無證苦蕎產品,存在質量安全隱患的,責令停產整改。對不按照“大涼山”特色農產品公共區域品牌統一包裝要求和國家有關標識標簽強制標準包裝的,責令整改,整改不力的,取消“大涼山”特色農產品區域公共品牌稱號。

  (四)強化執法環節管理。

  1.強化執法監督。苦蕎生產加工重點縣市要制定苦蕎產品質量安全檢測計劃,對加工中或上市銷售的苦蕎產品進行抽查,開展聯合執法行動,重點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使用違禁物品、生產場地達不到衛生標準等違法違規行為。質監、工商、公安、知識產權、版權等部門要密切配合,加強和成都等苦蕎產品主要銷售地的合作,建立區域協作機制,以保護知識產權和品牌產品為重點,跨部門、跨地區開展打假維權協作,嚴厲打擊“三無”苦蕎產品。

  2.建立健全機制。建立健全苦蕎標準化生產體系、質量監管體系、產品質量追溯體系、監管責任體系。加強質量誠信體系建設,對苦蕎加工企業實施質量信用分級分類管理,完善苦蕎產品質量信用檔案,實現信息共享。實行苦蕎加工問題企業失信“黑名單”制度,在新聞媒體公開曝光失信企業,并依法嚴肅處理。苦蕎生產加工企業分級向縣市委農辦提供年度責任報告。

  3.實行溯源管理。加快推進示范試點企業“大涼山苦蕎茶質量安全信息追溯系統”建設,對苦蕎茶進行電子商品識別碼管理。加快苦蕎檢驗中心建設,力爭今年底建成四川省苦蕎茶質量檢測與研發中心。強化檢測軟硬件和檢測人才隊伍建設。

  三、工作舉措

  (一)做大基地。

  農業、科技等部門要主動介入,政企農三方協同,農民合作組織積極跟進,加快建設“50萬畝綠色食品原料苦蕎麥標準化生產基地”、“100萬畝苦蕎麥生產基地”和“國家苦蕎麥農業產業化示范基地”。發改部門要加大苦蕎麥產業立項支持力度,州、縣市財政要設立苦蕎麥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牽頭單位:州、縣市委農辦。責任單位:州和縣市農業、發改、科技、財政、農辦、環保等部門)

  (二)做強企業。

  重點培育、著力打造一批涼山苦蕎加工行業“排頭兵”。鼓勵和引導苦蕎加工企業通過兼并、重組、收購等方式進行公司制、股份制改造。降低工業園區農產品加工企業的準入門檻,在園區建立國家級質量檢測和科技研發機構。加大苦蕎產業招商引資力度。(牽頭單位:州、縣市委農辦。責任單位:州、縣市發改、經信、質監、科技、財政、農業、商務、工商、國土、稅務、環保、金融辦、投資促進、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

  (三)做響品牌。

  引導鼓勵苦蕎生產企業積極申報“三品一標”和國家、省級品牌。統一“大涼山”苦蕎產品包裝、標識、字體和廣告宣傳用語,開展“大涼山”苦蕎產品集群式宣傳、營銷。(牽頭單位:州委農辦。責任單位:州、縣市質監、農業、食品藥品監管、工商、知識產權等部門)

  (四)強化自律。

  充分發揮苦蕎協會的協調、服務、維權和行業自律作用。積極開展企業間、企業與科研單位間的交流與合作。制定行業規范,反對和抵制苦蕎加工企業運用傾銷價格提供產品或服務,或使用不正當手段提高市場份額。(牽頭單位:州農業局,責任單位:涼山州苦蕎麥產業協會、涼山州苦蕎茶協會)

  (五)優化服務。

  積極組織苦蕎加工企業參加全國性的糖酒會、廣交會、交易會、博覽會、農博會等展示展銷活動,開展“大涼山”苦蕎產品公益廣告宣傳。協調解決苦蕎加工企業發展要素保障、品牌建設等方面的實際困難。(牽頭單位:州、縣市委農辦。責任單位:州和縣市農業、文化、食品藥品監管、質監等部門和涼山日報社、涼山廣播電視臺)

  涼山州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3年6月9日



 
地區: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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