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人民政府,遼源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委、辦、局,各直屬機構:
《遼源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已經市政府批準,現予印發。
遼源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4年3月20日
遼源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根據省編委《關于設立遼源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的審核意見》(吉編行函〔2014〕7號),設立遼源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機構規格為正處級。
一、職責調整
將遼源市人民政府政務公開辦公室職責劃入遼源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
二、主要職責
(一)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法規,研究制定有關行政審批服務管理規章制度、辦法,并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市政務服務體系建設;組織推動市直部門行政審批和收費項目進入政務大廳;對各部門進駐、委托事項辦理的組織協調、監督管理和指導服務。
(三)負責健全行政審批服務平臺,為社會公眾提供功能完善,設施齊備,便民、高效、廉潔、規范的“一站式”行政服務。
(四)負責協調、指導全市的政務服務標準化建設和業務規范化建設。
(五)負責組織開展對全市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調查研究和科學規劃工作。
(六)組織、協調、督導進駐服務中心單位,依法公開、規范開展行政審批服務工作。
(七)協同相關部門依法對各單位的行政審批服務項目及辦理流程進行審核、調整、規范、優化。
(八)負責對行政審批服務事項的辦理情況進行督查管理、對外發布和公示。
(九)科學管理納入政務服務中心行政審批服務事項,規范審批服務行為;組織、協調、落實企業注冊登記和建設投資項目的并聯審批和代理服務工作。
(十)負責進駐單位工作人員的黨、團組織管理和政治思想教育、法規教育;對進駐窗口工作人員進行管理培訓和日常考核。
(十一)負責受理有關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舉報、投訴和咨詢。
(十二)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本行政區域內的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三、內設機構及人員編制
根據上述職責,遼源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設4個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
負責文電、會務、檔案、人事勞資、財務、人大建議、政協提案、資產管理等中心日常管理工作;負責黨務、政務工作;承擔政務信息、保密、信訪、宣傳教育等工作;負責中心辦公樓維修維護、“四防”安全、環境衛生等后勤保障工作;負責進駐單位工作人員的黨、團組織管理和政治思想教育、法規教育;負責中心精神文明創建、考勤考核、學習培訓等工作。
(二)政務公開科。
負責全市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具體組織協調、監督檢查、業務指導等工作,做好政務公開工作檔案的歸集;負責政務公開領導小組會議的籌備和有關會務工作;承辦政務服務中心的政務公開相關事宜;組織編制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指南和年度報告等工作。
(三)督查科。
負責全市政務服務體系建設,組織推動市直部門行政審批和收費項目進入政務大廳;負責組織開展對全市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調查研究和科學規劃工作;研究制定有關行政審批服務管理規章制度、辦法,并組織實施;對各部門進駐、委托事項辦理的組織協調、監督管理和指導服務;指導、監督、協調縣區服務中心、便民中心的行政審批服務工作;負責建立和完善政務服務督查、投訴工作制度,受理有關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舉報、投訴和咨詢;負責對進駐單位各項行政審批事項進行督查、督辦;負責進駐單位工作人員的日常管理、年度考核和管理培訓。
(四)審批服務科(信息科)。
負責協調、指導全市的政務服務標準化建設和業務規范化建設;科學管理納入政務服務中心行政審批服務事項,規范審批服務行為;組織、協調、落實企業注冊登記和建設投資項目的并聯審批和代理服務工作;管理、維護全市行政審批電子政務網絡平臺及電子政務應用數據交換平臺;負責中心網絡系統及其相關硬件設備的日常維護和管理,保障系統和設備正常運行。
四、人員編制
遼源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行政編制1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科級領導職數4名。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制1名。
五、其他事項
(一)將設在遼源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的遼源市人民政府政務公開辦公室整建制劃入遼源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不再保留遼源市人民政府政務公開辦公室。
(二)遼源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所需行政編制從原設在遼源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的遼源市人民政府政務公開辦公室劃轉9名,從市直機動行政編制中劃入6名;所需1名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制從原遼源市人民政府政務公開辦公室劃入。
六、附則
本規定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遼源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已經市政府批準,現予印發。
遼源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4年3月20日
遼源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根據省編委《關于設立遼源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的審核意見》(吉編行函〔2014〕7號),設立遼源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機構規格為正處級。
一、職責調整
將遼源市人民政府政務公開辦公室職責劃入遼源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
二、主要職責
(一)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法規,研究制定有關行政審批服務管理規章制度、辦法,并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市政務服務體系建設;組織推動市直部門行政審批和收費項目進入政務大廳;對各部門進駐、委托事項辦理的組織協調、監督管理和指導服務。
(三)負責健全行政審批服務平臺,為社會公眾提供功能完善,設施齊備,便民、高效、廉潔、規范的“一站式”行政服務。
(四)負責協調、指導全市的政務服務標準化建設和業務規范化建設。
(五)負責組織開展對全市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調查研究和科學規劃工作。
(六)組織、協調、督導進駐服務中心單位,依法公開、規范開展行政審批服務工作。
(七)協同相關部門依法對各單位的行政審批服務項目及辦理流程進行審核、調整、規范、優化。
(八)負責對行政審批服務事項的辦理情況進行督查管理、對外發布和公示。
(九)科學管理納入政務服務中心行政審批服務事項,規范審批服務行為;組織、協調、落實企業注冊登記和建設投資項目的并聯審批和代理服務工作。
(十)負責進駐單位工作人員的黨、團組織管理和政治思想教育、法規教育;對進駐窗口工作人員進行管理培訓和日常考核。
(十一)負責受理有關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舉報、投訴和咨詢。
(十二)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本行政區域內的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三、內設機構及人員編制
根據上述職責,遼源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設4個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
負責文電、會務、檔案、人事勞資、財務、人大建議、政協提案、資產管理等中心日常管理工作;負責黨務、政務工作;承擔政務信息、保密、信訪、宣傳教育等工作;負責中心辦公樓維修維護、“四防”安全、環境衛生等后勤保障工作;負責進駐單位工作人員的黨、團組織管理和政治思想教育、法規教育;負責中心精神文明創建、考勤考核、學習培訓等工作。
(二)政務公開科。
負責全市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具體組織協調、監督檢查、業務指導等工作,做好政務公開工作檔案的歸集;負責政務公開領導小組會議的籌備和有關會務工作;承辦政務服務中心的政務公開相關事宜;組織編制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指南和年度報告等工作。
(三)督查科。
負責全市政務服務體系建設,組織推動市直部門行政審批和收費項目進入政務大廳;負責組織開展對全市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調查研究和科學規劃工作;研究制定有關行政審批服務管理規章制度、辦法,并組織實施;對各部門進駐、委托事項辦理的組織協調、監督管理和指導服務;指導、監督、協調縣區服務中心、便民中心的行政審批服務工作;負責建立和完善政務服務督查、投訴工作制度,受理有關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舉報、投訴和咨詢;負責對進駐單位各項行政審批事項進行督查、督辦;負責進駐單位工作人員的日常管理、年度考核和管理培訓。
(四)審批服務科(信息科)。
負責協調、指導全市的政務服務標準化建設和業務規范化建設;科學管理納入政務服務中心行政審批服務事項,規范審批服務行為;組織、協調、落實企業注冊登記和建設投資項目的并聯審批和代理服務工作;管理、維護全市行政審批電子政務網絡平臺及電子政務應用數據交換平臺;負責中心網絡系統及其相關硬件設備的日常維護和管理,保障系統和設備正常運行。
四、人員編制
遼源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行政編制1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科級領導職數4名。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制1名。
五、其他事項
(一)將設在遼源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的遼源市人民政府政務公開辦公室整建制劃入遼源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不再保留遼源市人民政府政務公開辦公室。
(二)遼源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所需行政編制從原設在遼源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的遼源市人民政府政務公開辦公室劃轉9名,從市直機動行政編制中劃入6名;所需1名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制從原遼源市人民政府政務公開辦公室劃入。
六、附則
本規定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