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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滄市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管理指南(暫行)

   2011-09-16 230
核心提示:食品是人們必需的消費品,是人體物質和能量的來源,食品的安全狀況,直接關系到公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為加強餐飲服務監督管
食品是人們必需的消費品,是人體物質和能量的來源,食品的安全狀況,直接關系到公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為加強餐飲服務監督管理,維護正常的餐飲服務秩序,保護消費者健康,不斷提高全社會的食品安全意識,促進餐飲業經營者加強食品安全自身管理,減少食源性疾病的發生,在全市建立起一個科學合理的衛生信譽度評價體系非常必要。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建立并實施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以下簡稱量化分級制度),旨在調動餐飲業經營者的積極性,不斷提高餐飲服務水平。
 
  一、總體目標
 
  提高企業的自身管理水平,強化食品經營者作為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意識;合理配置監督資源,提高食品安全監督水平和效能;促進政務公開,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提高餐飲服務企業的整體水平,保障公眾飲食安全。
 
  二、實施原則
 
  (一)監管并重。
 
  將餐飲服務許可審查情況與日常餐飲服務活動監督結果有機結合,不斷促進餐飲服務企業提高自身食品安全信譽度等級,防止食物安全事故發生。
 
  (二)量化評價。
 
  根據法律、法規和規范的要求,應用風險性評估理論,按風險度高低分為關鍵項目(※)、10分項、5分項三個檔次的指標進行量化評價,做到食品安全監督工作標準化。
 
  (三)動態監管。
 
  餐飲服務企業的食品安全信譽度等級隨著單位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的變化而升降,同時也動態調整日常監督的頻次。
 
  (四)公開透明。
 
  將餐飲服務企業的信譽度等級向社會公示,使消費者在知情的前提下做出消費選擇,有利于接受社會監督。
 
  (五)鼓勵進步。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可結合本地實際,增設、調整或細化餐飲服務企業食品安全的監督頻次和量化評分表項目,但對關鍵項目的調整不得低于本指南的要求。增設、調整或修訂的內容、背景及實施效果評估應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備案。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依據《食品安全法》、《餐飲服務許可證管理辦法》、《餐飲服務許可審查規范》等法律法規,逐步提高各類餐飲服務許可條件或要求。
 
  三、實施方法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餐飲服務許可審查規范》等的要求,分別制定許可審查量化評分表和日常監督量化評分表(見附表),依據量化評分表分別對許可審查和日常監督進行量化評價。評價得分為總分的85%以上者,評為良好;得分為總分的60-85%者,評為一般;得分低于總分的60%或有關鍵項目不符合要求者,評為差。
 
  (一)許可審查的量化評價。
 
  使用《餐飲服務行政許可審查量化評分表》對餐飲服務企業經營場所的設置條件、衛生防護設施和從業人員健康衛生狀況以及質量安全管理水平等方面進行現場審查,分別做出良好、一般和差的評價結論。許可審查結論為差的,依法不予許可。
 
  (二)日常監督的量化評價。
 
  發放《餐飲服務許可證》后,每年度使用《餐飲服務企業日常監督量化評分表》對餐飲服務企業的建筑與布局、食品安全質量管理制度落實情況、衛生狀況、從業人員個人情況、經營過程食品安全管理等方面進行量化評價,做出良好、一般或差的檢查結論。
 
  食品藥品行政執法人員現場填寫《餐飲服務企業日常監督量化評分表》后,可不再另行制作現場檢查筆錄,但對于違法經營行為的查處應嚴格按照相關執法程序進行。日常監督管理量化評價結論為差,則責令限期整改,并依法處理。造成食物中毒事故的,直接降為C級,12個月內不予重新評定等級。
 
  (三)餐飲服務信譽度等級和日常監督頻次的確定。
 
  綜合行政許可審查和日常監督管理的量化評分結果,確定餐飲服務單位的信譽度等級。信譽度等級按以下情況分為A、B、C三級:
 
  1. 行政許可審查和日常監督管理量化評價結論均為良好的,評為A級;
 
  2. 行政許可審查和日常監督管理量化評價結論一個為良好,另一個為一般的,評為B級;
 
  3. 行政許可審查和年度日常監督管理量化評價結論均為一般的,評為C級;
 
  4.行政許可審查評價結論為良好或一般,但日常監督管理量化評價結論為差,則責令限期整改,并依法處理。造成食物中毒事故的,直接降為C級,12個月內不予重新評定等級。
 
對餐飲服務單位的監督頻次依據其信譽度等級依照下表進行確定。

   附表下載
 

 
地區: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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