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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自治區衛生廳關于印發2013年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與衛生監督工作要點的通知(內衛監字〔2013〕254號)

   2013-05-21 967
核心提示:  各盟市衛生局,自治區衛生廳衛生監督所、自治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現將自治區衛生廳《2013年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與衛生監督

  各盟市衛生局,自治區衛生廳衛生監督所、自治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現將自治區衛生廳《2013年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與衛生監督工作計劃要點》印發給你們,請各地參照執行。

  2013年4月10日

  2013年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與衛生監督工作計劃要點

  2013年全區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與衛生監督工作總體要求是: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推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為契機,以基層衛生監督體系建設為基礎,以能力建設和隊伍建設為核心,以食品安全、職業病防治和飲用水衛生安全工作為重點,依法全面履職,認真執法,全面做好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與衛生監督各項工作。

  一、以醫改為重點,深化衛生監督體制改革,加強衛生監督體系建設

  1.繼續實施《衛生監督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推進旗縣(區)衛生監督機構業務用房基礎建設的實施工作;開展衛生監督機構標準化規范化建設。積極爭取地方財政對旗縣(區)衛生監督機構能力建設的支持,加快推進旗縣(區)級衛生監督機構辦公場所項目建設,改善衛生監督執法條件。爭取自治區級、盟市級衛生監督機構基礎建設項目。

  2.建立健全衛生監督基層網絡,推進衛生監督信息化建設。繼續推進自治區、盟市、旗縣三級四層衛生監督網絡建設,加強派出機構和監督協管機制建設,強化基層衛生監督服務保障能力。在蘇木(鄉鎮)、城市社區建立衛生監督協管機制,提高蘇木(鄉鎮)、城市社區衛生監督覆蓋率。依托國家級衛生監督信息系統建設,加強衛生監督信息化工作,全面推行衛生監督信息報告系統。

  二、加強衛生監督隊伍建設,規范衛生執法行為

  1.加強衛生監督員培訓。按照“2010-2020年衛生人才發展規劃”和“2011-2015年全國衛生監督員教育培訓規劃”的要求,制定2013年-2015年全區衛生監督人員培訓適時方案,強化衛生監督各類人才培養,繼續做好國家中西部衛生監督人員培訓項目實施工作,組織開展衛生監督全員培訓。

  2.規范執法,依法履職。根據衛生法律法規和“三定”規定,結合轄區實際,進一步梳理職責,明確任務,細化責任。完善衛生監督相關工作制度,圍繞行政許可等權利運行重點環節和重點工作,加強衛生監督稽查工作,全面履行法定職責。

  三、梳理職責,認真履職,狠抓落實,保障食品安全

  按照自治區編辦“三定”方案,認真梳理職責,強化職責落實,繼續完成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學調查、食品安全標準制定、食品安全標準跟蹤評價等工作。

  1.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制訂全區2013年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實施方案,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加強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實驗室質量控制,完成國家和自治區下達的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收集、匯總和分析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數據。

  2.加強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學調查工作。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積極組織各地開展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學調查工作,提高食源性疾病病因調查能力,及時上報食源性疾病報告,消除食品安全隱患,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

  3.完善食品安全標準工作,做好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標準,開展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工作,組織制訂和修訂食品安全地方標準,開展食品安全地方標準項目調研和專家評審工作,依法制訂一批具有我區特色的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組織開展食品安全標準宣貫、培訓和實施情況跟蹤評價。

  四、貫徹落實職業病防治規劃 ,推進職業健康檢查

  加強機構建設,做好職業健康檢查工作。加強職業病防治機構及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斷機構能力建設,擴大職業健康檢查覆蓋面,加強對職業病健康檢查、職業病診斷與鑒定的監督管理,依法做好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斷與鑒定工作。

  五、加強放射衛生監督檢查

  1.加強放射衛生監督檢查。以醫療機構放射性危害控制為重點,積極開展放射衛生監督檢查工作。加強醫療機構放射診療許可管理,開展放射診療防護專項監督檢查工作。繼續開展醫用輻射防護監測網試點工作,提高醫療機構放射診療項目衛生審查率和放射診療設備檢測率。

  2.進一步加強放射工作人員個人劑量監測和健康管理工作,開展對個人劑量監測服務機構的監督檢查。加強放射衛生監督管理和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強化責任意識,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健康權益。

  六、加強生活飲用水監測能力建設,加大生活飲用水、公共場所和消毒、涉水產品衛生監督

  1.加強自治區、盟市、旗縣(區)三級飲用水監測網絡建設,全面實施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規定的監測任務和目標要求。在當地政府的領導下,積極促進生活飲用水管網建設,增強供水單位的法制意識和衛生安全意識。

  2.加大生活飲用水監督執法力度。繼續加強對自備水源、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單位的監督檢查,增加水質監測頻次,保護公眾飲水安全。

  3.繼續推進公共場所量化分級管理工作。擴大公共場所量化分級管理的覆蓋面和實施率。加強游泳場所等重點公共場所的監督執法檢查,積極開展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監督監測,提高公共場所衛生監督管理水平。

  4.加強涉水產品和消毒產品的監管力度。加大對涉水產品和消毒產品生產企業的監督頻次和產品的抽檢,確保涉水產品和消毒產品的衛生安全。

  七、開展傳染病防治與學校衛生監督工作

  1.加強醫療衛生機構傳染病監管。以醫療廢物處置、消毒隔離和疫情控制措施為重點開展監督檢查,督促各級醫療衛生機構建立完善并嚴格執行醫療廢物管理制度、消毒隔離管理制度、傳染病報告制度,有效防止各類傳染病的傳播流行。

  2.加強對學校衛生的監管。加強與教育部門協調,建立完善學校衛生監管工作機制,以農村等薄弱環節為重點,學校飲用水衛生監管為主要內容,開展監督檢查,并監督落實各項傳染病防控措施,為學生創造一個良好的學習環境。

  八、嚴厲打擊非法行醫和非法采供血行為

  繼續保持打擊非法行醫和非法采供血高壓態勢。開展重點地區和區域的打擊非法行醫和非法采供血工作,將工作重心下移至旗、縣(區)、鄉、村,重點打擊城鄉結合部和偏遠農村中的非法行醫行為。逐步建立打擊非法行醫和非法采供血監督信息平臺,進一步暢通信息,行動迅速,處罰得力,嚴懲違法行為。做好投訴舉報的受理、轉辦和督辦工作。繼續把群眾投訴舉報作為發現非法行醫和非法采供血問題的重要線索,認真受理,深入調查,嚴肅處理。做好案件移送工作。

  九、完善衛生監督信息化建設,強化執法宣傳

  1.加強衛生監督信息化建設。按照衛生部衛生監督信息化建設的總體規劃,進一步推進各地統一使用衛生監督信息系統軟件。要加大力度,做好衛生監督信息報告系統實施、加強電子政務建設和政務公開、建立健全互聯互通和數據共享的衛生監督信息平臺,通過信息化手段來促進和規范各項衛生監督執法職能的落實。

  2.加大衛生監督工作的宣傳力度。積極主動地向各級領導和公眾大力宣傳衛生監督工作的社會意義。在食品安全法、職業病防治法等宣傳周和衛生法律法規頒布紀念日期間,繼續做好普及相關衛生法律和衛生知識的宣傳活動。

  十、建立和完善衛生監督協管運行機制

  2013年自治區衛生廳將建立和完善衛生監督協管運行機制,衛生監督協管是由各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協助基層衛生監督機構開展食品安全、職業衛生、飲用水衛生、學校衛生、非法行醫和非法采供血等方面的巡查、信息收集、信息報告并協助調查。充分利用三級公共衛生網絡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前哨作用,解決基層衛生監督相對薄弱的問題,從而進一步建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覆蓋城鄉的衛生監督網絡體系,及時發現違反衛生法律法規的行為,保障廣大群眾公共衛生安全。同時,通過對廣大居民的宣傳、教育,不斷提高城鄉基層群眾健康知識和衛生法律政策的知曉率,提升人民群眾食品安全風險和疾病防控意識,切實為廣大群眾提供衛生健康保障。



 
地區: 內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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