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調整目的
進一步下放食品生產許可權限,是貫徹落實國家質檢總局相關工作要求以及省委省政府關于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轉變政府職能工作部署的一項重要舉措,旨在減少審批環節、改進工作模式、提高審批效率、體現權責統一,通過“依法調整、重心下移、減少環節、明確權責”,更好地適應社會經濟發展要求,更好地為企業和群眾服務。
二、調整范圍
自2012年5月1日起,國家實施生產許可的食品(不包括涉及國家產業政策的食品)的生產許可權限下放到各市局(含順德區局,下同),由市局實施食品生產許可審批發證工作。省局負責涉及產業政策的食品(含分裝)生產許可審批發證工作。省生產許可證審查服務中心負責全省所有新申證企業(包括遷址企業)現場核查,以及市局不能承擔且經協商確認的個別換證申請企業現場核查工作。
食品生產許可審批發證工作包括:申請受理、現場核查、發證檢驗、審核審批、證書發放、向社會公告、變更延續、補領、更正等全部環節。
三、審批程序
各市局要按照《行政許可法》要求,做好審批項目、審批依據、審批條件、受理單位、審批程序、審批期限、收費標準、審批結果“八公開”工作;要實行食品生產行政許可受理、審查、審批“三分離”制度,即由所在地的政務中心或辦事大廳負責企業的生產許可受理工作,由生產許可證審查服務分中心負責現場核查工作,由科(處)工作人員負責申證綜合材料的復核并報科(處)負責人、分管局領導審核,由局主要領導簽發。
四、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市局要認真對照省局《關于印發的通知》(粵質監〔2011〕32號)要求,完善食品生產許可的受理申請機構、組織現場核查機構、審核審批機構及其相關工作制度,認真填寫《廣東省食品生產許可權限調整申報表》(見附件1),明確各部門職責及具體負責人、工作人員,并于2012年4月1日前報省局審核。
?。ǘ┣袑嵚男新氊?。各市局要進一步細化食品生產許可審批工作標準和要求,進一步強化申請材料受理、現場核查、發證審批等環節的工作人員培訓,建立責任考核機制,切實規范行政行為。省局將采取組織現場核查復查、“飛行”檢查和發證前監督抽查等形式,加大督查力度,以確保發證質量和水平。
?。ㄈ┘訌姕贤▍f作。各市局務必在省局的統籌協調下有序開展食品生產許可審批權限下放工作。各市局使用的“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空白證書統一到省局領取,新發證企業的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統一由省生產許可證審查服務中心編制,證號由“QS+區域編號+產品類別編號+企業證書編號”組成,其中企業編號按本通知附件2賦碼依流水號遞增啟用。原省局發放的證書到期換證、變更等由市局受理、審批,到期換證要嚴格要求企業按照有關規定在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前6個月前提出換證申請,換證后證號不變。在全省使用食品電子監管系統前,各市局應在每個月的5日前將上個月審批發證有關信息報省局備案。
附件:1.廣東省食品生產許可權限調整申報表
二○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廣東省食品生產許可審批權限調整
申報表
申請單位(蓋章)
申請時間:年月日
廣東省食品生產許可權限調整申報表
填報單位(蓋章):××市(區)質監局年月日
各市局食品生產許可審批發證范圍 | 實施食品生產許可的28大類食品(除白糖、食用酒精、碳酸飲料、濃縮蘋果汁、白酒、味精、酵母等涉及產業政策的食品) | |
受理企業申請機構 | 負責人 | |
工作人員 | ||
部門職責 | ||
組織現場核查機構 | 負責人 | |
工作人員 | ||
部門職責 | ||
審批機構 | 負責人 | |
工作人員 | ||
部門職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