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食品網

轉發食品藥品監管總局 國家衛生計生委關于做好《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范》實施工作的通知(粵食藥監食產〔2013〕134號)

   2014-01-08 615
核心提示:  各地級以上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質監局、衛生局(衛生計生委),深圳市市場監管局,佛山市順德區市場安全監管局、人口和衛生藥品
   各地級以上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質監局、衛生局(衛生計生委),深圳市市場監管局,佛山市順德區市場安全監管局、人口和衛生藥品監督局: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范》(GB 14881-2013,以下簡稱衛生規范)將于2014年6月1日起強制實施,為督促企業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現將《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國家衛生計生委關于做好〈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范〉實施工作的通知》(食藥監食監一〔2013〕234號,以下簡稱《通知》)轉發給你們,并提出如下要求,請一并遵照執行。
 
  一、分級培訓,宣貫到位
 
  各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按照《食品安全宣傳教育工作綱要(2011-2015年)》(食安辦〔2011〕17號)要求,積極組織有關專家采取多種方式開展衛生規范的宣貫和培訓。各地食品監管行政部門要認真組織人員參加衛生部門的宣貫學習,并覆蓋食品生產企業所有從業人員和各級食品監管、行政執法、生產許可審查、食品檢驗人員。
 
  省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組織省局機關、審評中心、省藥檢所(以及省質檢院劃轉食品檢驗人員)、省酒類檢測中心等有關人員、各地市食品監管部門食品監管科(處)負責人以及各市衛生計生部門食品相關科室負責人、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同志參加省衛生計生部門委托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組織的宣貫。
 
  各市、縣(區)食品監管行政部門負責組織本行政區域內市、縣(區)食品監管、行政執法、生產許可審查、食品檢驗等有關人員參加本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組織的宣貫學習,同時強化內部培訓。相鄰地區也可協商分片集中培訓,師資可與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聯系。
 
  食品生產企業要組織質量負責人(質量受權人)等人員參加本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組織的宣貫學習,同時組織企業內部所有有關崗位從業人員參加培訓,并依法建立培訓檔案。
 
  二、加強指導,督促企業自查
 
  各級食品監管行政部門要督促指導食品生產企業嚴格按照《通知》要求開展自查,并督促食品生產企業在2014年6月1日衛生規范正式實施前完成全面整改,形成書面整改報告,報當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
 
  三、強化監管,督促企業落實
 
  各級食品監管行政部門要按照《通知》要求,切實強化監管,按照《通知》要求,在衛生規范正式實施后組織專項監督檢查,并依法處理不符合衛生規范企業。同時積極做好有關工作協調,協助衛生計生部門做好標準跟蹤評價工作,推動衛生規范的順利實施。
 
  聯系人及電話:
 
  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鄢小歡 020-37886352
 
  省衛生計生委 程 維 020-83813351
 
  省疾控中心 曾 凡 020-31051268
 
  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廣東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2013年12月23日
 


 
地區: 廣東
反對 0舉報 0 收藏 0 打賞 0
 
更多>同類法規
 
鹽池灘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