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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食品生產加工業整治工作實施方案(文政辦發〔2006〕9號)

   2011-08-01 459
核心提示:為進一步規范我州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的生產經營行為,切實從生產加工源頭做好食品安全隱患的防范工作,維護良好的食品生產環境,確
為進一步規范我州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的生產經營行為,切實從生產加工源頭做好食品安全隱患的防范工作,維護良好的食品生產環境,確保廣大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國務院、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有關文件精神,州人民政府決定,用兩年多時間在全州開展食品生產加工業整治工作,并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集中整治與制度建設、嚴格執法與科學管理、打假治劣與扶優扶強、失信懲戒與正面引導相結合的工作原則,進一步貫徹落實“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分工負責,各方聯合行動”的工作機制,邊整治邊規范,完善食品加工企業市場準入制度,努力提高全州食品生產加工業的質量安全水平,促進食品產業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飲食安全。
 
  二、整治目標
 
  通過努力,查清文山州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的基本狀況,完成食品企業標準清理工作;完成肉制品等10類食品和啟動茶葉等13類食品的市場準入工作;完成區域性、行業性食品質量安全問題的整治工作,使全州食品生產質量明顯提高,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的質量安全責任意識明顯增強;食品標準體系和檢測體系更加完善;初步建立食品生產加工環節質量衛生長效監管機制,食品生產加工秩序得到明顯好轉,生產假冒偽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違法犯罪行為得到有效遏制;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的質量安全自律意識得以建立;人民群眾的食品消費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三、整治內容、范圍和重點
 
  (一)整治內容:著力整治沒有基本質量控制措施,產品標準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使用非食品原料和濫用添加劑生產加工食品,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在食品中摻雜摻假以及產品質量低劣的食品生產加工企業。
 
  (二)整治范圍: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規定的全部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容器、包裝材料,食品用工具、設備、洗滌劑、消毒劑的生產加工企業。
 
  (三)整治重點:整治的重點產品是食品和食品添加劑。主要是糧肉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酒、飲料、兒童食品等品種,以及醬油、醋、冷凍飲品、米線、餌絲等區域性或行業性食品質量問題。各縣各有關部門可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確定一種或幾種具有行業性或區域性質量安全問題的食品,開展重點整治。
 
  四、工作任務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制。成立文山州食品生產加工業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  長:李文榮  州人民政府副州長
 
  副組長:王光海  州人民政府副秘書長
 
  彭  琪  州質量技術監督局局長
 
  成  員:張  艷  州質量技術監督局副局長
 
  黃兆鑫  州經濟委員會副主任
 
  彭志超  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副局長
 
  譚家燦  州農業局副局長
 
  吳樹文  州衛生局副局長
 
  李汝海  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長
 
  朱  洪  州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副局長
 
  余伍清  州畜牧局副局長
 
  李  剛  州商務局副局長
 
  文山州食品生產加工業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職責是:領導和組織協調全州的食品生產加工業整治工作,督辦重大案件。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州質量技術監督局,由張艷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段壽康同志擔任辦公室副主任。
 
  各縣、鄉(鎮)政府主要領導是本地區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各級政府務必高度重視這項工作,逐級成立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層層落實工作責任,制定具體的實施工作方案,統一組織領導和實施,并協調解決整治工作的重大問題。各級政府要逐級簽訂食品質量安全責任狀,并把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各級目標考核的內容。各縣要切實保障食品生產加工業整治工作必需的工作經費。各鄉(鎮)要負責做好自轄區內的食品生產加工業整治工作,鄉(鎮)一級應至少設立一名質量監督員,村一級設立一名質量協管員,落實監管責任。要實行定人、定責、定區域、定企業的分片式定責制監管,與轄區內的企業簽訂食品質量安全責任書,并對企業承諾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及時向質監、工商、衛生等部門通報轄區內企業的生產加工情況。對出現區域性食品安全問題并被國家、省、州新聞媒體曝光,對本轄區內生產加工企業的違法違規行為隱瞞庇護并造成嚴重后果的,要堅決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二)明確分工,密切配合。州質監局負責牽頭做到這次整治活動的具體工作,州工商局、州衛生局、州食品藥品監管局以及其他相關部門應積極配合,共同抓好這次整治活動。州質監局要加強對食品生產加工環節質量衛生的日常監管,嚴格實行生產許可、強制檢驗等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嚴厲查處生產、制造不合格食品行為及其它質量違法行為,并將食品生產許可證發放、注銷、吊銷等情況及時通報州衛生局、州工商局。
 
  州工商局要認真做好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的登記注冊工作,查處食品虛假廣告、商標侵權等違法行為。負責依法吊銷違法企業營業執照,并將營業執照發放、注銷、吊銷等有關處理情況及時通報州質監局、州衛生局。
 
  州衛生局要依法實施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衛生許可,負責衛生許可的清理整頓,嚴厲查處違反衛生許可的違法行為,并將衛生許可證的發放、注銷、吊銷等情況及時通報州質監局、州工商局。
 
  州食品藥品監管局要加強食品安全的綜合監管和組織協調工作。州經委、州農業局、州環保局、州檢疫局等有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切實承擔好相應領域的整治任務。食品安全監管各部門之間要建立工作聯系制度,及時通報情況,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積極探索加強綜合執法、聯合執法的機制,避免不必要的重復檢測和重復執法。
 
  (三)從嚴整治,嚴厲打擊。各縣在開展整治工作時,應集中力量,切實加大執法和打擊力度,及時處理一批涉及面廣、數額大、影響惡劣的生產加工假冒偽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大案要案,依法嚴懲一批違法犯罪分子,關閉一批不具備食品質量安全條件的生產加工企業。對在整治期間頂風作案的違法行為,要依法從重從快處理。對包庇、縱容違法犯罪活動的行政機關人員,要嚴肅處理,絕不姑息,觸犯刑律的必須及時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大力加強輿論監督,設立公開電話,方便群眾投訴舉報,發動群眾積極提供違法犯罪分子的活動線索,營造有利于打擊食品違法犯罪行為的良好社會氛圍。
 
  (四)加強引導,改進服務。各地應進一步改善對食品生產加工業發展的引導和指導,支持企業改進技術裝備,積極推行食品生產加工安全管理技術,嚴格執行食品生產加工安全衛生強制性標準,主動采用先進食品標準,積極發展優質精深加工食品的生產。大力培育食品生產龍頭企業,積極宣傳食品生產加工優質產品、優良品牌和優秀企業。大力發展區域性或行業性的中介服務機構,為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提供技術開發、質量檢驗、咨詢服務、人才培訓等方面的支持和幫助,加快培育專業性的行業協會,發揮其在加強食品行業自律管理、促進行業規范發展等方面的積極作用。州質監局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各縣食品生產加工業專項整治活動的指導和檢查,確保專項整治工作順利、有效地開展。
 
  五、工作步驟
 
  全州食品生產加工業整治工作分五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發動階段(2006年2月底前)。各縣各有關部門認真組織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和省政府關于加強食品安全及開展食品生產加工業整治工作等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進一步統一思想認識,組建工作機構,制定整治方案。同時,還應組織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的經營者和從業人員認真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提高誠信守法意識和自查自改的自覺性。
 
  (二)普查建檔階段(2006年3月1日—6月底)。各縣應根據整治方案的要求,通過“進村入戶入企”的辦法,對轄區內的食品生產加工企業進行全面排查,掌握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的數量和質量安全狀況,并建立普查信息檔案,做到企業數量、質量狀況、人員素質、生產設備、證照情況、產品流向“六清楚”。在普查的基礎上,對企業的生產條件、質量管理能力、檢測能力、誠信記錄和產品質量安全狀況等進行綜合評價,并將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分為A、B、C、D四類,D類企業又分為綠、黃、紅三檔。
 
  A、B、C類企業是指已經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的企業。A、B、C三類企業的劃分以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必備條件現場核查結論相對應。D類企業是指尚未納入食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或未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的企業。D(綠檔)類企業是指已取得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產品尚未納入食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有完善的內部質量管理、質量監控、產品出廠檢驗等手段和制度的企業。D(黃檔)類企業是指已取得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產品尚未納入食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產品質量不夠穩定,內部質量管理、質量監控、產品出廠檢驗等有待進一步完善的企業;已取得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產品已納入食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產品質量不夠穩定,內部質量管理、質量監控、產品出廠檢驗等有待進一步完善,有一定取證條件且正積極創造條件申請取得生產許可證的企業;已取得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產品已納入食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無條件取證但屬農村特別是偏遠山區不純粹以銷售為目的、以滿足當地人民群眾生活需要、按照傳統工藝生產加工食品的小作坊。D(紅檔)類企業是指無營業執照、無衛生許可證、無食品生產許可證、無標準生產的企業;已取得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但內容管理混亂、業主的質量安全責任意識淡薄,曾被有關部門查處且拒不改正或經整改仍不具備生產合格產品條件的企業;已取得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產品已納入食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無條件取證且純粹以銷售為目的、非傳統工藝生產加工食品的農村小作坊以及城郊結合部的小作坊。D類綠、黃、紅三檔企業的劃分,根據開展監督檢查、企業基本情況調查和建立企業檔案等工作的情況進行分類。榮獲中國名牌、云南名牌、免檢產品的企業一律按A級企業進行監管。
 
  普查建檔的相關要求由州質監局制訂,各縣鄉政級政府、有關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對食品生產加工企業進行分類,是有效利用監管資源、實施分類監管的內部掌握依據,企業分類情況不得對外公布。
 
  (三)集中整治階段(2006年7月1日—2006年11月底)。在對企業進行分類的基礎上,采取不同的措施區別對待。對A、B、D(綠檔)類企業應以扶持為主,引導其堅持誠實守信、做強做大。對C類企業應以規范其生產秩序,提高質量控制能力,監督其保證食品質量安全為主要目的。D(黃檔)類企業中,對尚未納入食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的,要強化巡查、監督抽查等監管措施,督促其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要求,保證產品檢驗合格方可出廠;對已納入食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正積極創造條件申請取得生產許可證的,要按照無證查處要求進行規范;對農村特別是偏遠山區不純粹以銷售為目的、以滿足當地人民群眾生活需要、按照傳統工藝生產加工食品的小作坊要限制其產品的銷售區域。對D(紅檔)類企業要報請地方政府組織有關部門整頓或取締。
 
  (四)總結驗收階段(2006年12月1日—2007年2月底)。由州質監局制定整治工作考核驗收標準和辦法,各縣政府和有關部門要按照驗收標準,組織對本轄區食品生產加工業整治工作進行驗收。各縣政府將整治工作情況和驗收結果上報州食品生產加工業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由辦公室匯總后,上報州政府審核,并報省食品生產加工業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五)鞏固提高階段(2007年3月—2007年12月)。在整治工作的基礎上,從健全制度和完善機制上著手,切實加大治本力度,鞏固和深化整治活動成效。通過兩年多時間對全州食品加工業整治工作,建立健全食品質量預警機制、快速反應機制、案件移送機制、食品生產企業質量誠信機制、舉報獎勵制度、食品監管責任制和制假“黑名單”通報制度等措施,形成食品加工業監督管理的長效機制。 

 
地區: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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