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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州市春節期間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活動實施方案(晉政辦函[2011]7號)

   2011-06-25 857
核心提示:2011年春節即將來臨,為切實做好節日期間食品安全工作,徹底排查食品和種植養殖、生產、流通、餐飲消費等環節存在的安全隱患,讓
2011年春節即將來臨,為切實做好節日期間食品安全工作,徹底排查食品和種植養殖、生產、流通、餐飲消費等環節存在的安全隱患,讓群眾吃上放心食品,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保證全市人民度過一個歡樂、詳和、安全的節日,市政府決定自2011年1月25日至2011年3月1日在全市開展一次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活動。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標本兼治、著力治本”的工作方針,不斷完善“政府負總責、相關部門具體負責”的工作機制,汲取昌黎葡萄酒事件的教訓,開展一次拉網式全方位排查,徹底清除各環節的食品安全隱患,穩定提升全市的食品安全整體水平,營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環境。
 
  二、工作目標
 
  全面落實國家和省、市關于食品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及省、市領導有關食品安全的重要批示,以重點品種、重點區域的集中整治為抓手,以利益鏈、產業鏈關系梳理為主線,以斷源頭、堵漏洞為目的,深入細致排查隱患,從快從嚴曝光一批、銷毀一批假冒偽劣食品,有效震懾制假售假、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和向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質等違法犯罪行為,鞏固“創建食品安全最放心城市”工作成果,確保節日期間不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三、內容和任務
 
  通過廣泛動員,全社會參與,對食品種植養殖、食品生產、食品流通、飲餐消費四個環節進行一次全面細致的隱患排查,務求早發現、早處置,避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整治活動的重點品種為:米、面、糧、油及其制品,肉、蛋、奶、菜及制品,酒類及飲料,水產品、豆制品、調味口,嬰幼兒食品、元宵及其他節日食品、保健食品,干鮮果品、糖果糕點、食品添加劑、瓶(桶)裝水、蜂蜜、蜜餞以及各地的特色食品等。重點區域為:各類食品批發交易市場、集貿市場、年貨市場、食品超市(商場)、食品商店,食品生產企業、食品加工小作坊,生豬屠宰場、蔬菜生產基地、畜禽水產品養殖基地,城鄉結合部、旅游景區,餐飲飯店(館)、食堂。
 
  (一)源頭控制行動。抓好種養植環節的整治,加強農業投入品的監管,對農產品生產基地進行全面清查,依法收繳違禁農業投入品,重點是甲胺磷、對硫磷、甲基對硫磷、久效磷、磷銨等禁用高毒農藥,進一步規范農業投入品經營和使用行為;加大禁用獸藥的監管,依法收繳瘦肉精、萊克多巴胺、三聚氰胺、蘇丹紅等非法飼料添加物以及孔雀石綠、氯霉素、乙烯雌酚、硝基呋喃代謝物等違規魚藥;加大對蔬菜、水果、水產品、奶源等產品的抽樣監測頻次和力度(此項工作由市農牧局負責)。
 
  (二)生產治理行動。抓好生產環節的整治,加大對糧油、肉制品、乳及乳制品、嬰幼兒配方食品、酒類、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以及調味品、飲料、瓶(桶)裝水、糕點、蜂蜜、蜜餞、淀粉及其制品等重點食品生產企業的監督力度和產品抽樣監測頻次;嚴厲打擊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以及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行為;嚴厲打擊非法提煉、加工地溝油、動物油脂以及食品油摻入動物油、食用油摻入地溝抽等摻雜使假、摻入有害物質的違法行為;重點對酒類產品標簽及委托加工備案情況進行檢查,依法查處不符合標識規定的違法行為;嚴厲打擊用甲醇、工業乙醇勾兌白酒的違法行為;堅決取締違法生產加工食品的小企業、小作坊(此項工作由市質監局負責)。
 
  (三)誠信經營行動。抓好流通環節的整治,加大對年貨市場、各類食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食品超市、食雜店、農村集市、食品交易市場、食品添加劑市場以及專門從事食品倉儲、運輸和物流企業的監管和整治力度;落實食品進貨檢查驗收、購銷臺賬、索證索票和食品召回制度;嚴厲查處銷售注水肉、病死(害)肉、腐敗變質食品、“三無”食品和有毒有害等假冒偽劣食品的違法行為;對不合格食品要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銷售等行政控制措施,嚴禁再次流入市場(此項工作由市工商局負責)。
 
  (四)餐飲安全行動。抓好餐飲服務環節及保健食品的整治,加大提供年夜飯餐飲單位、婚喪宴請等集體用餐場所、學校食堂、工地食堂、“小餐桌”、旅游接待飯店、旅游景點飯店等重點區域的監督檢查,檢查原料采購儲存、索證索要、臺賬登記、食品加工過程、餐具清洗消毒、從業人員衛生狀況等情況;加大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監督頻次和力度,嚴厲打擊宣傳療效和保健食品添加中(西)藥的違法行為;加大對餐具消毒效果和保健食品的抽樣監測頻次;嚴厲查處采購、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嚴厲打擊使用“地溝油”、非食品原料、不合格調味品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等違法行為;嚴格落實原料進貨索證和驗收等衛生管理制度,嚴防群體性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加強對餐飲具消毒企業的監管,保證供應產品合格(此項工作由市食藥監局負責)。
 
  (五)屠宰放心行動。抓好畜禽屠宰環節的整治,加大對畜禽屠宰及活畜禽產品和胴體肉運輸環節的監督管理;重點打擊私屠濫宰以及生產注水肉、病死(害)畜禽肉的違法行為;嚴格落實定點屠宰管理制度,確保生豬宰前查驗、檢查、宰后檢疫、無害化處理等環節落實到位;加強對酒類產品的監管力度,防止假酒劣酒流入市場(此項工作由市商務局負責)。
 
  (六)糧食合格行動。抓好糧食出庫環節的整治,嚴防霉變糧、劣質糧、陳化糧、摻雜使假和添加有毒有害物質的糧食流入市場(此項工作由市糧食局負責)。
 
  (七)公開銷毀行動。對整治活動中查扣的不合格產品及食品原料、輔料等物品,要立即依法進行處置,在能夠符合環保要求的情況下,由各監管部門組織進行公開銷毀,嚴禁再次進入市場或生產環節(此項工作由市質監局、工商局、農牧局負責)。
 
  (八)信息公開行動。各監管部門要根據工作進展情況,依法及時進行信息發布,指導和提示社會公眾掌握食品安全信息,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各監管部門要再次面向社會公布舉報熱線電話,落實首應負責制,及時溝通傳達信息(此項工作由市農牧局、糧食局、質監局、工商局、食藥監局、商務局負責)。
 
  (九)案件徹查行動。對已結案的各類食品安全案件,特別是問題乳粉案件,要重新審查一遍,從利益鏈、產業鏈關系梳理中查找線索;已經立案尚未結案的,要從關系梳理中深挖線索,追根溯源,務求斬草除根;尚未立案正在調查的,要不放過任何線索,徹底查清。適合公開曝光的案件,選擇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意義的案件,通過新聞媒體予以公開曝光。對案件徹查行動中發現的違法違規案件,符合移送條件的,一律移送司法機關,追究相應的刑事責任(此項工作由各鄉鎮和市公安局負責)。
 
  四、活動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1年1月25日-1月27日)。制定方案,動員部署。各鄉鎮、有關部門要建立健全整治工作組織體系,按照實施方案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具體整治方案,迅速行動。
 
  (二)集中整治階段(2011年1月28日-2月25日)。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各級各部門要按照實施方案要求,對重點品種、重點區域、重點部位、重點行業、重點環節開展全面、深入的整治行動,徹底排查食品安全隱患,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三)總結上報階段(2011年2月26日-3月1日)。各級各部門要認真總結本地本部門工作開展情況,并于2011年3月1日前形成書面材料,由各鄉鎮或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報市食品安全監管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市食品安全監管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匯總,經市政府主要領導審定后報石家莊市食品安全監管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真,加強領導。各鄉鎮、有關部門一定要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高度認識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把做好食品安全工作作為檢驗政府和部門執政能力的重要指標,主要領導要親自部署、親自指揮、親自檢查。要按照國家和省、市關于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明確目標、明確責任,切實把各項工作和措施落實到位、落實到人。
 
  (二)標本兼治,注重長效。各級各部門要集中力量,迅速果斷地對重點品種、重點區域、重點部位、重點行業、重點環節及各地特色食品進行全面監督檢查,依法嚴厲打擊影響食品安全的各類違反憲法規定違規行為,對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公安機關處理,決不能罰代刑。同時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檢驗監測體系,實現食品安全資源共享,推進食品安全誠信體系建設。
 
  (三)加強配合,形成合力。各鄉鎮要充分履行政府“統一負責、統一領導、統一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各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各負其責,各盡其職,加強溝通,密切配合,對發現的重大食品安全隱患、追查處理情況和處理結果要及時向市政府進行匯報,確保問題得到及時、有效處理。
 
  (四)加強督導,強化追究。活動期間,各鄉鎮分管負責人要按職責加強對各環節的督導檢查,對督導中發現的工作走過場、措施不得力、節日期間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地區和部門要依法依紀嚴肅追究主要負責人、相關負責人以及有關工作人員的責任。
 
  (五)加強宣傳,營造氛圍。各鄉鎮、有關部門要針對群眾普遍關注的食品安全熱點、焦點問題,深入農村、社區及監管服務對象開展食品安全宣傳活動,并充分發揮各類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作用,大力宣傳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常識,認真受理群眾舉報投訴案件,暢通部門與政府、部門與部門之間的信息溝通渠道,做好應急工作準備,全面營造歡樂、祥和、安全的食品安全節日氛圍。


 
地區: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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