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食品網

天津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印發保健食品生產企業量化分級管理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2014-10-22 866
核心提示:原食品藥品監管各分局、濱海新區局,各相關保健食品生產企業:  現將《天津市保健食品生產企業量化分級管理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原食品藥品監管各分局、濱海新區局,各相關保健食品生產企業:
 
  現將《天津市保健食品生產企業量化分級管理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2014年8月22日
 
  天津市保健食品生產企業量化分級管理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為落實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保健食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食安辦〔2011〕37號)關于“加快推進保健食品生產經營者誠信體系建設”的要求,逐步建立健全我市保健食品行業誠信體系,進一步加強保健食品生產環節監管,促進保健食品產業健康發展,依據《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保健食品管理辦法》、《保健食品良好生產規范》和《保健食品生產企業日常監督檢查工作指南》等的有關規定與要求,結合我市保健食品生產企業(以下簡稱:企業)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實施企業量化分級管理,強化企業負責人質量安全第一責任人的意識,提高企業自身管理水平,樹立誠實守信、依法生產經營的責任意識,逐步建立信用體系;科學合理配置監管資源,提高依法監管、科學監管效率和水平。
 
  二、試點企業條件
 
  試點企業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天津市取得保健食品《食品衛生許可證》的生產企業;
 
  (二)企業生產滿2年(含)以上,且在近一年內有連續生產活動;
 
  (三)建立并落實質量授權人制度;
 
  (四)《保健食品生產企業年度報表》(詳見附件1)上報及時。
 
  三、量化等級評定
 
  依據保健食品生產經營、產品質量、廣告宣傳指標進行準確、公平、公正的綜合評價,將企業量化等級分為A、B、C、D四個等級:A級為誠信企業,B級為基本誠信企業,C級為警示企業,D級為失信企業。
 
  企業量化等級實行動態評定,一般逐級升降,不得越級升降。凡企業有違規行為且降至下一個等級標準的,應立即下調其量化等級;被降級的企業,當年內不得再上調量化等級。
 
  (一)評價標準
 
  保健食品生產企業量化等級評定以《保健食品良好生產規范》為依據,具體標準如下:
 
  A級:依法生產。《保健食品良好生產規范審查表》(附件5)中關鍵項全部符合要求,重點項不合格≤1項,一般項不合格比例≤8%;每年嚴格組織開展《保健食品良好生產規范》執行情況內部審查活動,并認真整改完善存在的問題。
 
  B級:依法生產。《保健食品良好生產規范審查表》中關鍵項全部符合要求,重點項不合格≤2項,一般項不合格比例≤15%;每年組織開展《保健食品良好生產規范》執行情況內部審查活動。
 
  C級:依法生產。《保健食品良好生產規范審查表》中關鍵項目全部符合要求,重點項不合格≤4項,一般項不合格比例≤25%。
 
  D級:有下列情況之一的:
 
  1.未經批準從事保健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
 
  2.《保健食品良好生產規范審查表》中關鍵項目有不合格的;
 
  3.《保健食品良好生產規范審查表》中重點項不合格≥5項的;
 
  4.《保健食品良好生產規范審查表》中一般項不合格比率≥30%的。
 
  (二)D級以上企業有下列問題之一的,其量化等級在原級別基礎上降低一個等級
 
  1.產品因質量問題受到行政處罰的;
 
  2.同一種產品因質量問題被消費者投訴舉報2次以上(含2次),經核實投訴舉報屬實的;
 
  3.廣告違法宣傳被監管機構通報2次以上(含2次)的或違反國家食藥監管總局《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發布企業信用管理辦法》的。
 
  (三) D級以上企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直接降為D級
 
  1.未經許可生產保健食品的;
 
  2.未經批準擅自委托或接受委托生產的;
 
  3.擅自改變產品工藝、配方的;
 
  4.在生產過程中偷工減料、摻雜摻假或者不按照批準內容生產保健食品的;
 
  5.在生產過程中違法添加藥物的;
 
  6.生產的保健食品存在重金屬、微生物超標等質量問題的;
 
  7.擅自更改標簽、說明書的;
 
  8.未經審查發布保健食品廣告的;
 
  9.不按照保健食品廣告審查內容發布廣告的;
 
  10.在保健食品標簽、說明書、廣告中夸大功能范圍的;
 
  11.宣稱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預防或治療功能的;
 
  12.虛構保健食品監制、出品、推薦單位信息的;
 
  13.以會議、講座、旅游等形式違法銷售保健食品的;
 
  14.被約談3次(含3次)以上的;
 
  15.被責令整改的。
 
  四、工作分工
 
  天津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市市場監管委)成立保健食品生產企業量化分級管理試點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負責量化分級試點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原市食品藥品監管局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處。
 
  市市場監管委對量化分級管理試點工作進行總體規劃和部署;對量化等級評定工作進行指導、推動和督導;對評定結果進行公示;對對評定結果公示有異議的企業進行復查;對參加量化等級評定的企業進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10%;對試點工作經驗做法深入研究,在試點工作基礎上,總結推廣成功經驗,探索建立長效管理機制。
 
  各監管單位負責轄區量化分級管理試點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具體實施,組織轄區試點的保健食品生產企業積極參加評定活動;對轄區試點企業進行檢查指導和驗收評定,并將評定結果上報市市場監管委;對區域內的量化分級管理試點工作進行總結和跟蹤。


 
地區: 天津
反對 0舉報 0 收藏 0 打賞 0
 
更多>同類法規
 
鹽池灘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