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畜牧水產局,九華、昭山示范區社會事業局(部):
《湘潭市畜牧水產局行政執法依據》經市政府法制辦公室審核通過,現予印發公布,請認真遵照執行。
二○一一年十月十二日
湘潭市畜牧水產局行政執法依據
一、行政執法機關
單位名稱:湘潭市畜牧水產局
單位類別:法律法規授權組織
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第七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第六條
3、《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第七條
4、《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第八條
5、《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七條
6、《獸藥管理條例》第三條
7、《種畜禽管理條例》第五條
8、《中華人民共和國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第三條
9、《水產資源繁殖保護條例》第十六條
10、《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條例》第四條
11、《湖南省漁業條例》第四條
12、《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辦法》第三條
13、《湖南省水產苗種管理辦法》第三條
14、《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第三條
15、《動物源性飼料產品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二條
二、行政執法依據
三、行政執法職權
(一)行政許可(共8項)
l、獸藥經營許可證核發
法律依據:《獸藥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
2、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核發
法律依據:
《種畜禽管理條例》第十五條
《種畜禽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五條
3、動物防疫合格證核發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第二十條
《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辦法》第二十五條
4、動物診療許可證核發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第五十一條
《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辦法》第二十四條
5、實行動物防疫條件審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第二十一條、第五十八條
《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辦法》第二十五條
《動物防疫條件審核管理辦法》第四條
6、實施動物、動物產品檢疫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第四十二條
7、實行國內異地引進種用、乳用動物及其精液、胚胎、種蛋檢疫審批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第四十六條
《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辦法》第二十二條
8、實行動物診療活動從業審批
法律依據:《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辦法》第二十四條
(二)行政處罰(共70項)
1、未取得《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生產經營種畜禽
2、銷售、推廣未依法評審并批準的畜禽品種
處罰種類:罰款、沒收畜禽和違法所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第六十一條、第六十二條
《種畜禽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
3、無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或者違反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的規定生產經營種畜禽的,轉讓、租借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的;或違反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的規定生產經營種畜禽或者轉讓、租借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
處罰種類:沒收違法所得、罰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第六十二條
4、未按照規定的品種、品系、代別和利用年限生產經營種畜禽
5、銷售種畜禽未附具《種畜禽合格證》、種禽系譜
處罰種類:罰款、沒收違法所得、吊銷《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
法律依據:《種畜禽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
6、未經批準在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內從事捕撈活動
處罰種類:罰款、沒收漁獲物和漁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第四十五條
7、使用全民所有的水域灘涂從事養殖生產無正當理由使水面灘涂荒蕪一年的逾期未開發利用的,未依法取得養殖證或者超越養殖證許可范圍在全民所有的水域從事養殖生產
處罰種類:罰款、吊銷養殖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第四十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實施細則》第十一條
8、擅自向河流、湖泊、水庫或者其他自然水域投放水產苗種
9、養殖可育的雜交個體通過生物工程培育的個體及其后代未采取隔離措施,或者將可育雜交個體通過生物工程培育的可育個體及其后代投放到自然水域或者與自然水域相通的其他水域
10、引進水產苗種不向漁業行政主管部門交驗產地檢疫證明
11、銷售非法生產的、假冒,或者不合格的水產苗種,給使用者造成損失
處罰種類:罰款
法律依據:《湖南省水產苗種管理辦法》第十八條
12、買賣、出租、出借獸藥生產許可證和獸藥批準證明文件
處罰種類:罰款、沒收違法所得、吊銷生產許可證
法律依據:《獸藥管理條例》第五十八條
13、生產、經營假、劣獸藥
14、無獸藥生產許可證、獸藥經營許可證生產、經營獸藥
15、獸藥經營企業經營人用藥品
處罰種類:罰款、沒收財物、吊銷許可證
法律依據:《獸藥管理條例》第五十六條
16、提供虛假的資料、樣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騙手段取得獸藥生產許可證、獸藥經營許可證或者獸藥批準證明文件
處罰種類:罰款、吊銷許可證及撤銷獸藥批準證明文件
法律依據:《獸藥管理條例》第五十七條
17、獸藥的標簽和說明書未經批準、獸藥包裝上未附有標簽和說明書,或者標簽和說明書與批準的內容不一致且逾期不改正的
處罰種類:罰款、沒收財物、撤銷批準文號
法律依據:《獸藥管理條例》第六十條
18、未按照國家有關獸藥安全使用規定使用獸藥的、未建立用藥記錄或者記錄不完整真實,或者使用禁止使用的藥品和其他化合物,或者將人用藥品用于動物
處罰種類:罰款
法律依據:《獸藥管理條例》第六十二條
19、銷售尚在用藥期、休藥期內的動物及其產品用于食品消費的,或者銷售含有違禁藥物和獸藥殘留超標的動物產品用于食品消費
處罰種類:罰款、沒收違法所得
法律依據:《獸藥管理條例》第六十三條
20、擅自轉移、使用、銷毀、銷售被查封或者扣押的獸藥及有關材料
處罰種類:警告、罰款
法律依據:《獸藥管理條例》第六十四條
21、獸藥生產企業、經營企業、獸藥使用單位和開具處方的獸醫人員發現可能與獸藥使用有關的嚴重不良反應,不向所在地人民政府獸醫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處罰種類:警告、罰款、撤銷新獸藥的產品批準文號
法律依據:《獸藥管理條例》第六十五條
22、未經獸醫開具處方銷售、購買、使用獸用處方藥
處罰種類:罰款、沒收違法所得
法律依據:《獸藥管理條例》第六十六條
23、獸藥生產、經營企業把原料藥銷售給獸藥生產企業以外的單位和個人的,或者獸藥經營企業拆零銷售原料藥
處罰種類: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吊銷獸藥生產許可證、獸藥經營許可證
法律依據:《獸藥管理條例》第六十七條
24、直接將原料藥添加到飼料及動物飲用水中,或者飼喂動物
處罰種類:罰款
法律依據:《獸藥管理條例》第六十八條
25、經營無產品質量標準、無產品檢驗合格證、無產品標簽、無生產許可證和無產品批準文號的飼料和飼料添加劑
處罰種類:罰款、沒收違法產品和違法所得
法律依據:《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
26、飼料和飼料添加劑包裝、標簽不符合規定
處罰種類:罰款
法律依據:《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
27、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經營企業不符合規定的條件
處罰種類:罰款、沒收違法所得
法律依據:《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
28、生產經營停用、禁用、淘汰以及未經審定公布的飼料、飼料添加劑
處罰種類:罰款、沒收違法所得
法律依據:《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
29、違反規定使用飼料添加劑
處罰種類:罰款
法律依據:《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
30、使用停用、禁用、淘汰、未經審定公布的飼料、飼料添加劑,或者在飼料和動物飲用水中添加激素類藥品、禁用藥品
處罰種類:罰款、沒收違禁藥品
法律依據:《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
31、在生產、經營過程中,以非飼料、非飼料添加劑冒充飼料、飼料添加劑或者以此種飼料、飼料添加劑冒充他種飼料、飼料添加劑
32、生產、經營的飼料、飼料添加劑所含成分的種類、名稱與產品標簽上注明的成分的種類、名稱不符
33、生產、經營的飼料、飼料添加劑不符合飼料、飼料添加劑產品質量標準
34、經營的飼料、飼料添加劑失效、霉變或者超過保質期
35、生產經營企業在飼料產品中添加、使用違禁藥品或者未按規定使用飼料添加劑造成嚴重后果
處罰種類:罰款、沒收違法產品和違法所得
法律依據:
《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第三十條
《飼料添加劑和添加劑預混合飼料生產許可證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
36、經營未取得進口產品登記證的飼料和飼料添加劑
處罰種類:罰款、沒收未售出的產品和違法所得
法律依據:《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第三十一條
37、經營、使用未取得《動物源性飼料生產企業安全衛生合格證》的動物源性飼料產品的
處罰種類:罰款
法律依據:《動物源性飼料生產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二十八條
38、使用的種畜禽不符合種用標準
處罰種類:罰款、沒收違法所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第六十四條
39、飼養、經營的動物不按照動物疫病的強制免疫計劃和國家有關規定及時進行免疫接種
40、動物、動物產品的運載工具、墊料、包裝物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清洗、消毒
41、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置染疫動物及其排泄物和污染物、染疫動物產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動物尸體
處罰種類:警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第七十三條
《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辦法》第二十九條
42、經營封鎖疫區內與所發生動物疫病有關的、疫區內易感染的、依法檢疫而檢疫不合格的、染疫的、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等禁止經營的動物、動物產品
處罰種類: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第七十六條
43、對經強制免疫的動物未按照國務院獸醫主管部門規定建立免疫檔案,加強畜禽標識
處罰種類:罰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第六十六條
44、經營依法應當檢疫而沒有檢疫證明的動物、動物產品
處罰種類: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罰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第七十六條
45、興辦動物飼養場(養殖小區)和隔離場所,動物屠宰加工場所,以及動物和動物產品無害化處理場所,未取得動物防疫條件合作證的
處罰種類:罰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第七十七條
46、未辦理審批手續,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引進乳用動物、種用動物及其精液、胚胎、種蛋的
處罰種類:罰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第七十七條
47、未經檢疫,向無規定動物疫病區輸入動物、動物產品的
處罰種類:罰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第七十七條
48、不執行憑檢疫證明運輸動物、動物產品
處罰種類:警告、罰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第七十八條
49、屠宰、經營、運輸動物或者生產、經營、加工、貯藏、運輸動物產品的,依法應當檢疫而未檢疫的
處罰種類:罰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第七十六條
50、轉讓、涂改、偽造動物防疫證明、檢疫證明和檢疫標志或畜禽標識
處罰種類: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罰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第七十九條
《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辦法》第三十五條
51、未經獸醫執業注冊從事動物診療活動的,違反有關動物診療的操作技術規范,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動物疫病傳播流行的
處罰種類:沒收違法所得、罰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第八十二條
52、未經獸醫執業注冊從事動物診療活動的,使用不符合國家規定的獸藥和獸醫器械的
處罰種類:沒收違法所得、罰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第八十二條
53、未經獸醫執業注冊從事動物診療活動的,不按照當地人民政府或者獸醫主管部門要求參加動物疫丙預防、控制和撲滅活動的
處罰種類:沒收違法所得、罰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第八十二條
54、拒絕、阻礙動物防疫監督機構進行重大動物疫情監測,或者發現動物出現群體發病或者死亡,不向當地動物防疫監督機構報告,單位謊報或者阻礙他人報告動物疫情
處罰種類:警告、罰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第八十三條
《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條例》第四十六條
55、在運輸途中拋棄或出售動物尸體和染疫動物
處罰種類:罰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第七十五條
56、轉移被隔離、封存、進行無害化處理的染疫動物、動物產品和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動物尸體
處罰種類:罰款
法律依據:
《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辦法》第三十一條
57、加工、出售被隔離、封存、進行無害化處理的染疫動物、動物產品和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動物尸體
處罰種類:罰款
法律依據:《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辦法》第三十一條
58、經營者拒絕或者逃避對動物和動物產品檢疫
處罰種類:罰款
法律依據:
《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辦法》第三十二條
59、未依法取得《動物診療許可證》從事動物診療活動
處罰種類:罰款、沒收違法所得、吊銷許可證
法律依據:
《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辦法》第三十四條
60、擅自采集重大動物疫病病料,或者在重大動物疫病病原分離時不遵守國家有關生物安全管理規定
處罰種類:警告、罰款
法律依據:《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條例》第四十七條
61、使用炸魚、毒魚、電魚等破壞漁業資源方法進行捕撈;違反關于禁漁區、禁漁期的規定進行捕撈;使用禁用的漁具、捕撈方法和小于最小網目尺寸的網具進行捕撈或者漁獲物中幼魚超過規定比例;制造、銷售禁用的漁具
處罰種類:罰款、沒收、吊銷捕撈許可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第三十條、第三十八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實施細則》第二十九條
62、偷捕、搶奪他人養殖的水產品,或者破壞他人養殖水體、養殖設施
處罰種類:罰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第三十九條
63、未依法取得捕撈許可證擅自進行捕撈
處罰種類:罰款、沒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第四十一條
64、違反捕撈許可證關于作業類型、場所、時限和漁具數量的規定進行捕撈
處罰種類:罰款、沒收、吊銷捕撈許可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第四十二條
65、涂改、買賣、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轉讓捕撈許可證,偽造、變造、買賣捕撈許可證
處罰種類:罰款、沒收、吊銷捕撈許可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第四十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實施細則》第三十三條
66、未經批準在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內從事捕撈活動
處罰種類:罰款、沒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第四十五條
67、非法捕殺國家重點保護的水生野生動物
處罰種類:罰款、沒收獵獲物、獵捕工具和違法所得、吊銷特許捕捉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
68、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律法規,在水生野生動物自然保護區破壞國家或者地方重點保護水生野生保護動物主要生患繁衍場所
處罰種類:罰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三十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
69、非法出售、收購、運輸、攜帶國家或者地方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或者其產品
處罰種類:罰款、沒收實物和違法所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三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第二十八條
70、非法馴養繁殖水生野生保護動物
處罰種類:罰款、沒收違法所得和水生野生動物、吊銷馴養繁殖許可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第三十條
(三)行政強制(共11項)
1、引進水產苗種的應當向引入地縣級人民政府漁業行政主管部門交驗產地檢疫證明,無產地檢疫合格證明、無產地檢疫合格證明,應當經引入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漁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檢疫,檢疫不合格的,予以銷毀。
法律依據:
《湖南省水產苗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
2、對發生重大動物疫情的疫點、疫區撲殺、銷毀、無害化處
法律依據:
《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條例》第三十條
3、對臨床試驗供人消費的食用動物及其產品無害化處理
法律依據:《獸藥管理條例》第六十三條
4、對嚴重危害養殖業生產和人體健康的動物疫病實施強制免疫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第十三條
《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辦法》第五條
5、發生動物疫情時采取隔離、撲殺、無害化處理、銷毀、消毒、緊急免疫接種、限制易感染動物、動物產品及有關物品出入、指定圈養、放牧、使役區域等強制性措施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七條
《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辦法》第十二條
《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條例》第二十五條
6、對飼養、經營動物不按照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計劃和國家有關規定及時進行免疫接種和消毒;動物、動物產品運載工具、墊料、包裝物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清洗消毒;染疫動物及其排泄、染疫動物產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動物尸體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置拒不改正的,代作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第七十五條
7、城市飼養犬、貓等易感染動物疫病寵物拒不辦理寵物健康合格證實施捕殺
法律依據:
《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辦法》第二十三條
8、在運輸途中拋棄動物尸體和染疫動物強制代作處理
法律依據:
《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辦法》第三十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第七十六條
9、轉移被隔離、封存、進行無害化處理的染疫動物、動物產品和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動物尸體強制代作處理
法律依據:
《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辦法》第三十一條
10、對拒絕或者逃避對動物和動物產品檢疫的經營者強制補檢
法律依據:
《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辦法》第三十二
11、使用全民所有的水域、灘涂從事養殖生產、無正當理由使用水域、灘涂荒蕪滿一年的,由發放養殖證的機關責令限期開發利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第四十條
(四)行政征收(共 1項)
1、預防動物疫病和進行動物、動物產品檢疫收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第四十三條
《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辦法》第二十七條
(五)行政確認(共4項)
1、畜禽良種登記、生產性能測定
法律依據:
《種畜禽管理條例》第十四條
2、重大動物疫情發生后,劃定疫點、疫區和受威脅區
法律依據:
《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條例》第二十七條
3、疫點、疫區內染疫動物痊愈或者被撲殺后檢查確認合格
法律依據:
《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辦法》第十六條
《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條例》第四十條
4、從省外引進種用、乳用動物后隔離觀察確認健康
法律依據:
《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辦法》第二十二條
(六)行政補償(共2項)
1、對因采取撲殺、銷毀等措施給當事人造成的已經證實的損失,給予合理補償
法律依據:
《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條例》第三十三條
2、單位和個人的物資、運輸工具以及相關設施、設備被征集使用的,及時歸還并給于合理補償
法律依據:
《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條例》第三十四條
(七)行政監督檢查(共6項)
1、對上市獸藥產品進行監督檢查
法律依據:
《獸藥產品批準文號管理辦法》第十五條
2、對畜禽質量安全的監督抽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第五十六條
3、在執行監測、監督任務時對動物防疫條件進行檢查;動物、動物產品采樣、留驗、抽檢;對沒有檢疫證明或者檢疫證明不符的動物、動物產品進行補檢或者重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第五十九條
4、對動物防疫工作及對動物防疫質量技術進行監測、監督
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第七條、第五十八條;
(2)《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辦法》第十六條
(3)《動物防疫條件審核管理辦法》第十七條
(4)《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條例》第十五條
5、各種漁業及漁業船舶的證件、漁船、漁具、漁獲物和捕撈方法檢查
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實施細則》第七條
(2)《湖南省漁業條例》第七條
6、對集貿市場以外經營水生野生動物或者其產品的進行監督檢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第十九條
(八)其他行政行為(共2項)
1、對進行嚴重影響水產種質資源的筑壩建橋、碼頭建設或者水下爆破、挖砂等作業的初審
法律依據:
《湖南省水產苗種管理辦法》第八條
2、對批準養犬進行登記、注射犬用疫苗、發放“家犬免疫牌”、“家犬免疫證”
法律依據:
《湖南省狂犬病防治辦法》第五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