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按照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有關規定和要求,我局組織抽檢餐飲食品、糕點、罐頭、酒類、肉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飲料等8類食品33批次樣品,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30批次,不合格樣品3批次(檢測項目見附件)。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總體情況:水果制品11批次,1批次不合格;糕點1批次不合格,酒類1批次不合格。餐飲食品13批次,罐頭1批次,肉制品1批次,蔬菜制品1批次,飲料4批次均未檢出不合格樣品。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如下:
1. 滄州思宏棗業有限公司生產的芝麻棗,霉菌檢出值1.2×102CFU/g。標準規定為≤50CFU/g。檢驗機構為河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2. 寧晉縣晶偉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中式糕點(油炸類糕點,酸價(以脂肪計)檢出值為7.2mg/g。標準規定為≤5mg/g。檢驗機構為河北冠卓檢測科技有限公司。
3. 北京望京酒業(永清)有限公司生產的北京陳釀酒,酒精度檢出值為38.6%vol。標準規定為42±1%vol。檢驗機構為秦皇島市食品藥品檢驗中心。
三、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河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責成相關設區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法處理。公眾發現食品安全違法行為,請撥打河北省食品藥品投訴舉報熱線“12331”進行舉報。
特此公告。
附件:1. 本次檢驗項目- 20180312
2. 食品抽檢合格-20180312
3. 食品抽檢不合格-20180312
4. 關于部分檢驗項目的說明-20180312
河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8年3月12日
日期:2018-03-12
一、總體情況:水果制品11批次,1批次不合格;糕點1批次不合格,酒類1批次不合格。餐飲食品13批次,罐頭1批次,肉制品1批次,蔬菜制品1批次,飲料4批次均未檢出不合格樣品。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如下:
1. 滄州思宏棗業有限公司生產的芝麻棗,霉菌檢出值1.2×102CFU/g。標準規定為≤50CFU/g。檢驗機構為河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2. 寧晉縣晶偉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中式糕點(油炸類糕點,酸價(以脂肪計)檢出值為7.2mg/g。標準規定為≤5mg/g。檢驗機構為河北冠卓檢測科技有限公司。
3. 北京望京酒業(永清)有限公司生產的北京陳釀酒,酒精度檢出值為38.6%vol。標準規定為42±1%vol。檢驗機構為秦皇島市食品藥品檢驗中心。
三、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河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責成相關設區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法處理。公眾發現食品安全違法行為,請撥打河北省食品藥品投訴舉報熱線“12331”進行舉報。
特此公告。
附件:1. 本次檢驗項目- 20180312
2. 食品抽檢合格-20180312
3. 食品抽檢不合格-20180312
4. 關于部分檢驗項目的說明-20180312
河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8年3月12日
日期:2018-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