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了5類食品的監督抽檢。為保證廣大消費者的消費知情權,現將抽檢信息通告如下:
本次抽檢5類食品313批次樣品。其中,豆制品24批次,合格22批次,不合格2批次;糧食加工品60批次,合格58批次,不合格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63批次,合格61批次,不合格2批次;水果制品76批次,合格75批次,不合格1批次;飲料90批次,合格86批次,不合格4批次。
一、不合格樣品具體信息如下:
1.黃山市天冠商貿有限公司經銷的休寧縣黃山仕龍豆制品廠生產的黃山豆干(生產日期/批號:2016/9/1),苯甲酸檢出值為3.8g/kg。標準規定為不得使用。檢驗機構為安徽省公眾檢驗研究院有限公司。
2.蕪湖新港嗣福茶干廠生產的新港《嗣福》茶干(生產日期/批號:2016/9/15),苯甲酸檢出值為1.1g/kg。標準規定為不得使用。檢驗機構為安徽省公眾檢驗研究院有限公司。
3.銅陵市獅子山區成達百貨經營部經銷的蕪湖南陵家祝面粉有限公司生產的特一粉(生產日期/批號:2016/9/17),脫氧雪腐鐮刀菌烯醇檢出值為1700μg/kg。標準規定為≤1000μg/kg。檢驗機構為上海華測品標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4.黃山市徽州區巖寺龍井糧油店經銷的蕪湖市利豐面粉有限公司生產的瑞雪豐年小麥粉(生產日期/批號:2016/8/8),脫氧雪腐鐮刀菌烯醇檢出值為1500μg/kg。標準規定為≤1000μg/kg。檢驗機構為上海華測品標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5.安徽永良購物廣場經銷的肥西縣合銅油廠生產的小榨菜籽油(生產日期/批號:2016/1/5),苯并[a]芘檢出值為22.7μg/kg。標準規定為≤10μg/kg。檢驗機構為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6.定遠縣百大超市有限公司六店經銷的安徽金恒糧油工業有限公司定遠縣金恒油廠生產的濃香壓榨菜籽油(生產日期/批號:2016/1/22),過氧化值檢出值為8.1mmol/kg。標準規定為≤6mmol/kg。檢驗機構為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7.蘇果超市(宿州)有限公司宿州汴河東路社區店經銷的宿州市福香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蜜心金桔(生產日期/批號:2016/1/26),苯甲酸復檢檢出值為0.65g/kg。標準規定為≤0.5g/kg。復檢機構為安徽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8.東至縣蘭蘭純凈水廠生產的蘭蘭飲用純凈水(生產日期/批號:2016/8/15),銅綠假單胞菌檢出值為50CFU/250mL;<1CFU/250mL;20CFU/250mL;300CFU/250mL;<1CFU/250mL。標準規定為n=5,c=0,m=0CFU/250mL。檢驗機構為上海華測品標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9.東至縣本源純凈水廠生產的本源純凈水(生產日期/批號:2016/8/16),銅綠假單胞菌檢出值為<1CFU/250mL;10CFU/250mL;1CFU/250mL;2CFU/250mL;<1CFU/250mL。標準規定為n=5,c=0,m=0CFU/250mL。檢驗機構為上海華測品標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10.東至縣至德純凈水廠生產的至德飲用水(生產日期/批號:2016/8/17),銅綠假單胞菌檢出值為5CFU/250mL;100CFU/250mL;30CFU/250mL;5CFU/250mL;30CFU/250mL。標準規定為n=5,c=0,m=0CFU/250mL。檢驗機構為上海華測品標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11.東至縣清泉飲用純凈水廠生產的清泉飲用山泉純凈水(生產日期/批號:2016/8/15),銅綠假單胞菌檢出值為20CFU/250mL;100CFU/250mL;<1CFU/250mL;47CFU/250mL;30CFU/250mL。標準規定為n=5,c=0,m=0CFU/250mL。檢驗機構為上海華測品標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二、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生產經營企業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應依法進行調查處理,查明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提示廣大消費者,購買食品時要通過正規可靠渠道并保存相應購物憑證,要看清外包裝上的相關標識,如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裝是否漏氣漲袋、有沒有變質;不要購買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超過保質期的產品。凡購買不合格產品應停止食用,及時與生產企業或經銷商聯系。在市場上發現上述不合格產品請撥打12331熱線電話進行投訴或舉報。
附件: 1. 豆制品合格信息 .xls
2. 豆制品不合格信息 .xls
3. 糧食加工品合格信息 .xls
4. 糧食加工品不合格信息 .xls
5.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合格信息 .xls
6.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不合格信息 .xls
7. 水果制品合格信息 .xls
8. 水果制品不合格信息 .xls
9. 飲料合格信息 .xls
10.飲料不合格信息 .xls
11.不合格項目說明 .doc
安徽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7年3月29日
日期:2017-03-30
本次抽檢5類食品313批次樣品。其中,豆制品24批次,合格22批次,不合格2批次;糧食加工品60批次,合格58批次,不合格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63批次,合格61批次,不合格2批次;水果制品76批次,合格75批次,不合格1批次;飲料90批次,合格86批次,不合格4批次。
一、不合格樣品具體信息如下:
1.黃山市天冠商貿有限公司經銷的休寧縣黃山仕龍豆制品廠生產的黃山豆干(生產日期/批號:2016/9/1),苯甲酸檢出值為3.8g/kg。標準規定為不得使用。檢驗機構為安徽省公眾檢驗研究院有限公司。
2.蕪湖新港嗣福茶干廠生產的新港《嗣福》茶干(生產日期/批號:2016/9/15),苯甲酸檢出值為1.1g/kg。標準規定為不得使用。檢驗機構為安徽省公眾檢驗研究院有限公司。
3.銅陵市獅子山區成達百貨經營部經銷的蕪湖南陵家祝面粉有限公司生產的特一粉(生產日期/批號:2016/9/17),脫氧雪腐鐮刀菌烯醇檢出值為1700μg/kg。標準規定為≤1000μg/kg。檢驗機構為上海華測品標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4.黃山市徽州區巖寺龍井糧油店經銷的蕪湖市利豐面粉有限公司生產的瑞雪豐年小麥粉(生產日期/批號:2016/8/8),脫氧雪腐鐮刀菌烯醇檢出值為1500μg/kg。標準規定為≤1000μg/kg。檢驗機構為上海華測品標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5.安徽永良購物廣場經銷的肥西縣合銅油廠生產的小榨菜籽油(生產日期/批號:2016/1/5),苯并[a]芘檢出值為22.7μg/kg。標準規定為≤10μg/kg。檢驗機構為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6.定遠縣百大超市有限公司六店經銷的安徽金恒糧油工業有限公司定遠縣金恒油廠生產的濃香壓榨菜籽油(生產日期/批號:2016/1/22),過氧化值檢出值為8.1mmol/kg。標準規定為≤6mmol/kg。檢驗機構為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7.蘇果超市(宿州)有限公司宿州汴河東路社區店經銷的宿州市福香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蜜心金桔(生產日期/批號:2016/1/26),苯甲酸復檢檢出值為0.65g/kg。標準規定為≤0.5g/kg。復檢機構為安徽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8.東至縣蘭蘭純凈水廠生產的蘭蘭飲用純凈水(生產日期/批號:2016/8/15),銅綠假單胞菌檢出值為50CFU/250mL;<1CFU/250mL;20CFU/250mL;300CFU/250mL;<1CFU/250mL。標準規定為n=5,c=0,m=0CFU/250mL。檢驗機構為上海華測品標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9.東至縣本源純凈水廠生產的本源純凈水(生產日期/批號:2016/8/16),銅綠假單胞菌檢出值為<1CFU/250mL;10CFU/250mL;1CFU/250mL;2CFU/250mL;<1CFU/250mL。標準規定為n=5,c=0,m=0CFU/250mL。檢驗機構為上海華測品標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10.東至縣至德純凈水廠生產的至德飲用水(生產日期/批號:2016/8/17),銅綠假單胞菌檢出值為5CFU/250mL;100CFU/250mL;30CFU/250mL;5CFU/250mL;30CFU/250mL。標準規定為n=5,c=0,m=0CFU/250mL。檢驗機構為上海華測品標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11.東至縣清泉飲用純凈水廠生產的清泉飲用山泉純凈水(生產日期/批號:2016/8/15),銅綠假單胞菌檢出值為20CFU/250mL;100CFU/250mL;<1CFU/250mL;47CFU/250mL;30CFU/250mL。標準規定為n=5,c=0,m=0CFU/250mL。檢驗機構為上海華測品標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二、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生產經營企業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應依法進行調查處理,查明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提示廣大消費者,購買食品時要通過正規可靠渠道并保存相應購物憑證,要看清外包裝上的相關標識,如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裝是否漏氣漲袋、有沒有變質;不要購買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超過保質期的產品。凡購買不合格產品應停止食用,及時與生產企業或經銷商聯系。在市場上發現上述不合格產品請撥打12331熱線電話進行投訴或舉報。
附件: 1. 豆制品合格信息 .xls
2. 豆制品不合格信息 .xls
3. 糧食加工品合格信息 .xls
4. 糧食加工品不合格信息 .xls
5.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合格信息 .xls
6.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不合格信息 .xls
7. 水果制品合格信息 .xls
8. 水果制品不合格信息 .xls
9. 飲料合格信息 .xls
10.飲料不合格信息 .xls
11.不合格項目說明 .doc
安徽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7年3月29日
日期:2017-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