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9日,中國澳門發布G/SPS/N/MAC/20通報,公布《嬰兒配方食品營養成分要求》。澳門行政法規已于2016耐11月發布No. 28/2016行政法規,制定《嬰兒配方食品營養成分要求》,核準3份有關嬰兒配方食品營養成分要求的表并作為本行政法規組成部分的附件。本行政法規不適用于特殊醫用嬰兒配方食品。本法規已于2016年11月28日生效。具體見:
https://docs.wto.org/imrd/directdoc.asp?DDFdocuments/t/G/SPS/NMAC20.DOC
日期:2017-01-12
https://docs.wto.org/imrd/directdoc.asp?DDFdocuments/t/G/SPS/NMAC20.DOC
日期:2017-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