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歐盟委員會(EC) No 178/2002法規第31(1)節,歐盟委員會要求歐盟食品安全局對2009年8月31日前,已經授權使用于塑料食品接觸材料中的鹽類所進行的風險評估提供科學協助。歐盟委員會特別詢問了如果銅、鋇、鈷、鋰和錳這些陽離子與授權使用的酸、醇和酚類所組成的鹽類能夠不超出其使用限量和遷移限量,那么目前所進行的這些陽離子的風險評估是否同樣適用于他們所組成的鹽類。
歐盟食品安全局食品接觸材料、酶、調味料和加工助劑專家組(CEF Panel)已經考慮了這些鹽類在人體胃部的可能的行為。在分析了酚、醇和酸的酸堿性及降解程度后,歐盟食品安全局得出結論:陽離子鋰、銅、鋇、鈷和錳與授權使用的酸、酚和醇所形成的鹽類在用于食品接觸材料中時總會在人體胃部分解,只有EDTA的銅鹽需要做進一步的研究,以確定其分解程度。因此在食品接觸材料的應用方面,除了EDTA的銅鹽外,這些陽離子的風險評估同樣都適用于他們和所授權使用的酸、酚和醇所形成的鹽類。
日期:2009-11-09